湘西自治州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及社会保险工作现状

来源: 时间: 200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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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程度是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关键所在,是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因素。为深入了解我州在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方面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加大企业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为政府部门探寻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的有效途径提供依据,最近我们对涉及工业、商业、服务业等近70家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的80名职工采取问卷的方式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

    一、我州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现状有喜有忧

    1、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总体良好

    在工资方面:《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和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至300%的报酬。调查对象中职工收入水平与以前相比呈较稳定且略有上升的趋势,其中,有所增加的30%,基本一样的50%,明显减少的只有10%,没回答的有10%。职工工资都能够足额发放:其中,基本按时足额发放的有80%,不按时但足额发放的20%。加班工资每次按标准发的有60%,每次不按标准发的有10%,有时发的有20%,没回答的有10%。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上:《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调查单位基本上比较合法,工作时间在8小时及以下的有60%,9—10小时的10%,10—12小时的10%,12小时以上的20%。工作强度有所减轻的10%,差不多的70%,有所增强的20%。

    在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方面:《劳动法》规定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80个调查对象中无一个企业有使用童工现象。休产假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30%,没有休产假的10%,不清楚的60%。

    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企业安全保障措施很健全的10%,较健全的30%,基本健全的50%,不太健全的10%。职工因公负伤或住院,企业完全负担医疗费的有40%,负担70-90%的有20%,负担50-70%的有10%,负担30-50%的有10%,另有20%没回答。无一家企业完全不负担。发放安全、劳保用品的有50%,不发放的有10%,没回答的40%。

    企业未违反规定向职工收取抵押金、担保金或集资款、培训费的有70%,没回答的有30%。

    2、企业存在部分侵害职工权益的现象

    在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方面:《劳动法》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调查企业缴付率不高,企业为职工全部按时缴纳养老、失业保险金的只有10%,部分按时缴纳的20%,基本没有缴纳的20%,不清楚的50%;全部按时缴纳医疗保险金的10%个,基本没有缴纳的30%,不清楚的有 50%个,不回答的有10%。

    对于公休时间,职工很少得到保证,其中,没有公休的有50%,4天以内的有20%,6至8天的10%,8天以上10%,没回答的10%。  
 
    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方面:《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调查企业中签定书面合同的只有30%,签聘用协议的有10%,两项加起来不到一半,其它有30%是口头协议,10%没有协议,10%不清楚。

    3、职工本身对合法权益的范围知晓不全,认识不清

    有50%以上的职工对企业是否缴纳养老、失业及医疗保险金不清楚,对于怀孕女工是否休过产假不清楚,也有50%的职工因种种原因对合法权益的保障是否满意这一项拒绝回答。甚至有个别职工因自己是下岗职工,担心再次失去工作,即使知道企业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也不敢有什么意见。

    近几年来,政府部门在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多种探索与改革,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在私营企业中职工普遍要缴纳压金或保证金;二是不签订合法的用工合同,有的只是口头合同,个别甚至有生死合同,职工的合法权益难予保护;三是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做得不够,很少准予或安排职工参加这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四是拖欠职工工资较为普遍,老板经常对职工工资是能欠就欠,能拖就拖,及时到位情况很不乐观;五是下岗职工就业十分艰难,生活水平很低;六是停破产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在改制时没有及时跟进,职工发生重大疾病无钱医治;七是职工生产条件差,环境恶劣,劳动时间超长,劳动强度大;八是职工后遗问题多并且十分严重。目前我州锌、锰选矿、冶炼企业多,占了规模以上工业总量的60%以上,职工也多,职工接触放射性、污染性物质时间长,对职工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甚至威胁生命,职业病医治成问题。九是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的缴纳没有及时足额到位,有的根本没有缴纳;十是对农民工子女入学执行优惠政策欠力度。

    二、改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工作稳步发展

    1、改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力度加大

    近几年,企业改革的步子越来越大,改制企业越来越多,州直各主管职能部门为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经多方努力于2003年提出了《关于湘西州企业改制的意见》,2004年又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企业改制工作民主程序的意见》。为切实帮扶困难职工,州委、州政府还先后出台了相关具体措施,将维护职工权益真正落到了实处。

    2、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继续增加

    上半年,全州企业参保在职职工7.1万人,其中国有集体企业62818人,私营企业1220人,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6934人。通过扩面扭转了参保在职人员逐年下滑的局面,上半年新增参保职工3130人,是上年同期扩面的1.6倍。

    上半年全州共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547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1391万元,增幅为34%。应发基本养老金6499万元,实发6499万元,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为100%。

    3、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平稳

    上半年,全州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10.19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0.21万人,其中在职职工8.06万人,占参保总数的79%,退休2.13万人,占总数的21%。1-6月全州征缴基本医疗保险费3329万元,其中统筹基金1872万元,个人帐户1457万元。上半年累计统筹基金支付1286万元,统筹基金当期收支结余586万元。

    4、失业保险工作进展顺利

    上半年,全州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0.08万人,扩面新增参保0.32万人。征缴失业保险费55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收214万元,增幅为63%。全州上半年失业保险基金共支出160.4万元,其中发放失业金54.16万元,占总支出的34%。

    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有针对、有重点地扎实开展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宣传活动,使该项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进一步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特别是赢得广大私营企业及职工的理解与配合,使之成为他们迫切的内界要求和积极的实际行动。

    2、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部门合作

    在国家《社会保障法》尚未颁布实施之前,对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应进一步加大行政推进力度,州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在积极开展社保宣传活动的同时,切实做好扩面登记、缴费申报、基数审核、帐户建立、信息反馈等基础工作。同时,各部门应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协作,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

    3、严格行政执法,扩面征缴与清欠工作并举

    要充分利用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冲破来自社会上的一些干扰和影响,对违规的单位及其个人严格依法惩处。同时,应将扩面与续保有机统一,同步推进。相关部门应采取多种切实有效措施,尽量做好改制、破产企业职工的续保工作、清欠工作,切实提高全州企业职工参保总量,扩大参保范围,增强其应有的功能。

[湘西自治州统计局 社会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