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六大召开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生了一系列积极的变化,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的基础地位得到加强,农村经济运行出现许多引人注目的亮点,近几年来,吉首市委、市政府把发展农村大户经济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新亮点进行培育,农村大户经济正如燎原之火辐射在湘西农村的每一个角落。
一、农村大户经济产生的原因
农村大户经济是指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专门从事某个环节的商品性生产或服务活动的农户或多户联合体经济。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但又突破了家庭的生产边界,是农村生产关系调整、农业生产经营形式创新和农户整合变异的产物,是生产关系自动适应生产力的产物,其产生的原因在于:
一是农户对专业生产的客观要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家庭经营出现许多新变化,产品结构多元化、产业布局专业化、产业分工精细化、产业经营社会化和农户生产规模化都不同程度地得到了提高,特别是生产经营分工得到了发展,这就要求有多样的专业化服务适应农户专业经营和分工,于是农村大户便应运而生。
二是农户对服务多样性的客观要求。农户专业化生产和社会分工的扩大,要求有专门的中介组织为广大农民提供一体化服务。这种服务沿产业链,从产前的生产资料供给、信息咨询、市场导向服务,到产中的生产服务,包括机耕、灌溉、种苗、植保等多项服务,直到产后的运、销、贮、保等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农户便从传统的农户分离而出,成为从事某项生产或服务的大户。
三是农户对经济规模扩张的客观要求。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出现了土地向种田能手、种田大户集中,向龙头企业集中,向城镇实业家集中,向干部领办的示范基地集中,向农村联合体集中。其中,有的农户弃田从事营销、服务等行业,自然成了大户。
二、农村大户经济发展的特点
一是家族亲缘大户经济型。农村大户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多以家庭为单元,亲缘关系为纽带,聚合家庭亲缘关系中的土地、劳力、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组合成一种农村大户经济形态。全市152户农村大户中,有85户属于家庭亲缘大户类型,占56%,其中以单家独户形式出现的有25户,占29%,以家庭亲缘关系合伙形式出现的大户有23户,占27%。
二是合伙合作大户经济型。一些居住毗邻、资本相当、志向相同的农户,通过口头式协商,将其土地、资金、劳力以合伙合作的形式,组合发展成为一种农村大户经济类型。全市152户农村大户中,有55户属于合伙合作类型,占36%,其中通过合资形式发展成大户的有13户,占23%,通过整合土地、技术、劳力、资金等生产要素发展成大户的有8户,占13%。
三是乡村规模大户经济型。通过规模乡镇和专业村建设,形成乡村规模大户经济类型,吉首市一乡一品产业开发占总耕地面积40%的乡镇有5个,占35%,一村一品产业开发占耕地面积40%以上的专业村有54个,占28%。吉首市马颈岰镇15个村,总人口18384人,实有耕地面积13575亩,旱土面积 9600亩,2003年柑桔、葡萄、猕猴桃等挂果面积21000亩,产量达11000吨,实现总产值2580万元,人平种植收入980元。
三、农村大户经济崛起的积极作用
1、延伸和发展家庭承包经营的有效载体。不管是以一个农户为主体的大户,还是作为农户与农户之间联合体的大户,是家庭经营的延伸、开发、扩张和完善,但又在规模和水平上有了新的提高和拓展,实现了生产力要素的进一步优化配置。在经营方式上,大户经营既有一定规模,又比较灵活;既不动摇家庭联产承包基础,又能在现有体制下,很好地发挥服务和引导作用;既可以为集中连片的土地服务,又能为分散小块的土地服务。
2、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助推器"。一些农村大户外联市场,内联农户,构成了一种产加销相结合的一体化组织形式,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分散经营的一家一户农业小生产和外部千变万化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加速了农业产业化的形成。有的以市场为导向,以本地资源为依托,大面积发展特色优质种养业,并以此带动周围的农户,成为各种龙头大户,进而形成一村一业、一镇一品;有的瞄准市场需求,将本地名产品收购上来,直接贩销到外地或加工后再销售出去,从流通上促进了产业链条的连接;有的购置农业机械,为本地和外地农户提供农机作业服务;有的专门从事种苗和技术、信息服务,为千家万户提供优质种苗,引进、消化、传播和推广农业先进技术和市场信息。
3、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催化剂"。一是规模经营降低了成本。就种养大户来说,因为是连片种养,规模较大,生产成本降低后,单位产出效益就提高了,就服务、加工、流通大户来说,在自己以较小成本获得较大效益的同时,也让被服务对象有利可图,双方利益共享,都增加了收入。二是瞄准市场缓解了"卖难"。优质的种苗、技术服务带来了农产品品质的提高,农产品卖得出、卖得好,自然可以增收。流通和信息服务能让农民比较准确地了解市场信息,搞活市场流通,把本地产品销出去,让产品变成实实在在的货币收入。三是多产并举拓宽了渠道。农村大户发展种、养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大力开发新兴产业,将农业从单一的种养业这一狭小领域中延伸出来,农民增收的渠道大为拓宽。
4、有效转移农村劳动力的"中转站"。第一,大户经营通过提供各种专业化服务,提高了农业生产分工的细密程度,在各个环节上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第二,大户生产和贩销必须雇请一定数量的当地农民工,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农业内部就业。第三,一些从事专业种养的大户也是从传统种养业中转移出来的。
5、提高农业素质的"充电器"。一是提高了农民素质,增加了农业科技人才。农村大户在发展生产、扩大经营和服务、开拓市场的过程中,学习了不少新知识,受到了锻炼,有的还自费接受各种培训,一些技术服务大户已成为合格的农技推广员。二是增加了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提高了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种苗、植保、机耕、技术等服务大户为农业科技进步注入了新的活力,一批种养大户也都采用了先进的科学技术,他们已成为农村科技致富的带头人、促进人和传播人。三是优化了农村经济结构。由于很多大户从事加工、流通和各种服务,二、三产业在整个农村经济中的比重明显加大,实现了产业的梯度升级。
四、对农村大户经济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1、确保农村大户取得独立法人主体资格。一是从法律上保证农村大户为市场法人,工商部门必须予以注册登记。二是确保农村大户作为市场法人的权利不受侵犯,自主经营,自我发展。三是从法律上保证农村大户履行法人义务。
2、重点扶持服务大户,带动和促进生产大户。当前,服务大户的蓬勃兴起是农民顺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是农业经营形式的创新,是农民的自我服务。因此,要重点扶持各种类型的服务大户,促进各个环节的多层次分工,推动农业经营向适度规模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以此带动和促进生产大户,使生产和服务大户互为依托,共同发展。一是推行税费负担卡和挂牌保护制度,杜绝三乱。二是明确大户的一切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的财产不受侵犯,调动大户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三是为农村大户跨所有制、跨地域的服务提供法律支持。
3、为农村大户经济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再服务。一是提供多元化信息服务。可充分利用农村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发布信息。二是提供科技服务。主要是为大户提供科技示范、科技指导、科技应用、科技咨询和科技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三是金融信贷服务。根据当前农村的实际,可以依靠农业银行,特别是农村合作信用社采取一次性贷款、分期偿还,或发放小额贷款证等方式,增加对大户的信贷。四是培养农业企业家。农业大户是公司制的雏形,对经营者的要求较高。而当前的大户都是"出之于民、长之于土",个人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必须定期对农业大户进行培训,传授市场经济和专业知识,而且要经常组织他们外出参观学习,对有培养前途的大户,甚至可以向高等院校输送。
4、对农村大户进行适当的组织和规范,促其健康发展。要一手抓扶持、引导,一手抓规范。一是尽快出台支持大户发展的政策措施,用优惠的政策,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使大户经济蓬勃发展。二是严厉打击对农业大户或农业大户对服务对象的假、冒、伪、劣、坑、蒙、损、骗、等欺诈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维护大户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三是对大户的服务质量、服务价格进行必要的调节,避免不必要的过度竞争。四是加强有关大户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大户的行为,使其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健康发展,从而实现大户利益和社会利益"双赢"局面。
[吉首市统计局 朱丽君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