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龙山县的在岗职工情况具体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在岗职工队伍继续减少;二是在岗职工工资平稳增长,离岗职工平均生活费发放有所增加。
一、在岗职工队伍现状及特点
1、在岗职工继续减少;2005年,全县单位从业人员年末人数为17353人,与去年同期比减少361人,下降2.04%;在岗职工为15965人,与去年同期比减少595人,下降3.59%,按经济类型分: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在岗职工分别为15540人、343人,与去年同期比分别减少140人、262人,分别下降了1%、43%。由此看出:在岗职工的减少原因的主要体现集体经济单位上。而国有、集体的减少其主要原因是:2005年龙山县部分国有、集体单位进行改制、重组和停产,使其单位在岗职工人数减少。
在国有经济单位中,按企业、事业、机关划分:企业单位在岗职工2993人,事业单位在岗职工8733人,机关单位在岗职工3814人,其中事业、机关单位在岗职工人数分别与去年同期比增加204人和62人,分别增长2.4%和1.6%,而企业单位比上年减少了406人,下降了11.9%。由此可以看出,在国有经济单位中,在岗职工减少的重点主要在国有企业。
在城镇集体单位中,按企、事业分组:企业单位在岗职工336人,事业单位在岗职工7人,与去年同期比分别减少22人和240人,分别下降了6.1%和97%。由此可以看出,在城镇集体单位中,在岗职工的减少重点主要在事业单位上。
2、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减少较多;2005年末,全县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2944人,与去年同期比减少3652人,下降124.0%。其中,国有、城镇和其他分别为2060人、723人和161人,与去年同期比分别减少2440人、621人和591人,分别下降54.2%、46.2%和75.6%。
二、职工工资情况及特点
1、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平稳;2005年,全县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4646元,与去年同期比增加2826元,增长23.9%,与去年同期比增长近十一个百分点。按企业、事业、机关分组:企业、事业和机关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15143元、14279元和14614元,与去年同期比分别增加3293元、243元、70元,分别增长28%、25和1%。机关、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涨幅,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正常调整;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涨幅高,其主要原因是由于企业通过改制、重组和停产,企业经营总体状况改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的同时,一些人员离岗,所以在岗职工劳动报酬也相应的提高。
2、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行业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按经济行业分组: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依次是批发零售业(36333元)、房地产业(24850元)、金融业(18565元)、电信业(14893),这些行业具有垄断性,经济效益较好,所以职工福利待遇也相应较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较低的行业依次是制造业(1084元)、农林牧渔业(8605元)、采矿业(8725 元),这些行业无垄断性,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主要从事体力劳动,所以职工工资较低。平均工资最高行业批发零售业分别是最低行业制造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工资的33.52倍、4.22倍、4.16倍多,由此可见,行业间平均工资的差距很大。
3、离岗职工平均生活费发放增加较多;2005年,全县职工平均生活费发放为3701元,与去年同期比增加1801元,增长94.8%;按企业、事业及机关分组:企业、事业和机关离岗职工平均生活费分别为3079元、7774元和14064元,与去年同期比分别增加1512元、628元、3389元,分别增长96.5%、8.8%和31.7%。
三、几点建议
1、“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大再就业工作力度,广开就业门路,为那些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营造更多就业机会。
2、采取有效措施,缩小行业工资差距,特别是对那些低工资的行业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增加其工资收入,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3、继续加强对下岗职工生活费的发放和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完善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4、继续加强对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工作,千方百计切实减轻下岗职工再就业、创业的负担。
[龙山县统计局彭兰萍 彭勃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