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任务,这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战略决策,集中代表了亿万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根本利益,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指明了方向,标志着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建设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当前,举国上下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今年2月,湖南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3月,湘西州召开了声势浩大的“全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动员大会”,出台了《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讨论搞),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政策措施和组织领导;5月,经过基层申报、县市推荐,湘西州委、州政府确定吉首市竹寨村等51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村统计工作是一次重大的机遇和挑战。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为党和政府制定“三农”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制定出一套社会主义新农村统计评价指标体系是非常必要的、紧迫的。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
新农村建设不是新提法,早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就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伟大历史任务,并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和实践。与过去新农村“内涵”相比,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描绘出一幅新农村的美好蓝图。这“五句话、二十个字”,内容丰富,含义深刻,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它同我们党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是内在统一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首先要发展农业生产,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其次要加速发展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使村容村貌有新的历史性巨变。
在今年2月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湖南省重点要在“六个新”上着力使劲:一是农民收入要有新的明显增加;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有新的明显改善;三是农村社会事业要有新的明显发展;四是农村体制改革要有新的明显进展;五是农村现代文明要有新的明显进步;六是农民素质要有新的明显提高。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计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
依据国家、省、州有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的意见以及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衡量标准等要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五个方面的内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了量化指标69个:
1、“生产发展”量化指标17个。其中:一类指标有: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千人农业技术人员数3个;二类指标有:人均GDP、财政支农资金比重、单位耕地面积产出率3个;三类指标有人均财政收入、农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总额的比重、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单位耕地面积占有的动力机械、单位耕地面积有效灌溉率、常用耕地变动幅度、养殖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平均每个村专业合作组织个数、参加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农户数比重、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的面积比重、万元农业增加值用水量11个。
2、“生活宽裕”量化指标20个。其中:一类指标有:农民人均纯收入、恩格尔系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率3个;二类指标有:低收入人口占总人口数的比重、每百户拥有摩托车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3个;三类指标有劳务经济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农村居民基尼系数、农民人均肉禽及其制品年消费量、平均受教育年限、平均预期寿命、户均年用电量、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比重、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重、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重、务工农民工伤保险覆盖率、建有标准卫生室的村比重、平均每个“农家店”供应的人数、每百户拥有电冰箱数、每百户拥有汽车数14个。
3、“乡风文明”量化指标13个。其中:一类指标有:农村文化生活质量程度、农民对社会安全满意度、“五保户”集中供养率3个;二类指标有: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率、义务教育完成率、孕产妇死亡率3个;三类指标有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经费支出比重、乡村人口自然增长率、农村小城镇人口比重、建有敬老院的乡镇比重、农村高中毛入学率、农村现代远程教育普及率、0-5周岁儿童死亡率7个(农村文化生活质量程度指标设置有17个方面的考核目标)。
4、“村容整洁”量化指标11个。其中:一类指标有:完成村容村貌整治的村比重、通村公路硬化率、通乡镇公路水泥(沥青)路面比重3个;二类指标有:村集体经济平均年收入、农民居住质量指数、通组公路比重3个;三类指标有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的村比重、森林覆盖率、完成农村电网改造的村比重、农村电网改造到户覆盖率、通电村民小组比重5个(农民居住质量指数设置有9个方面的考核目标)。
5、“管理民主”量化指标8个。其中:一类指标有:农民对村政务公开满意度、农民对乡镇干部满意度2个;二类指标有:农民对村干部满意度、农民对村党支部满意程度2个;三类指标村干部平均受教育年限、村干部平均年龄、对计划生育公开满意程度、对村民委员会满意程度4个。
三、新农村统计评价指标权数、标准值及方法
1、评价指标的权数。
权数是衡量系统内诸要素相对重要程度的一组数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计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体系》)根据新农村建设的五个方面内容,分别设置有小权数、大权数两种,以便分别监测和综合监测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另外,依据《体系》中各个指标相对重要程度的不同, 分别给定一类指标、二类指标、三类指标不同的权数。
2、评价指标的标准值。
就是比较评价的基准值。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衡量时间标准是以2020年的国家有关指标的平均水平确定的,新农村建设的标准既要低于又要接近农村全面小康的标准,因此,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的标准值确定为:农村全面小康标准值的下限,时间标准为2020年。
3、综合评价方法。
利用综合指数法、综合评分法等多种方法对新农村进行综合评价。如:
①农民居住质量统计评价方法选用的是综合指数法,即:
农民居住质量指数=∑【(某项居住质量指标实际值/该项指标的标准值)×权数】/总权数
②农民对村政务公开满意度选用的是综合评分法。即:
村政务公开满意度指标的评价档次分别设置为优(A)、良(B)、中(C)、低(D)、差(E)五档。
对应的五档标准分值为:100分、80分、60分、40分、20分。
村政务公开满意度单项指标得分=∑(评价档次分值×权数)/总权数
四、新农村统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遵循的基本原则
1、目标性原则:《体系》选取的指标充分从研究问题的目的出发。
湖南省《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指出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是: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把传统农业改造成为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现代农业;逐步把传统农村村落改造建设成为具有现代文明的农村新社区;逐步把传统农民培养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形成城乡互助、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2、全面性原则。
《体系》充分全面反映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个方面的“实现程度”。
3、综合性原则。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各行各业都要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为此,《体系》表现为“三多”,即一是多部门共同参与。量化指标涉及到财政、银行、农机、水电、劳动人事、交通、广电、卫生体育、文化、民政、建设等24个部门数据资料;二是多专业共同协助。统计部门内部涉及到综合、社会、工交、农调、城调等多个专业;三是多方法共同使用。运用全面统计报表、住户抽样调查、专题民意调查等多种方法搜集资料。
4、可行性原则:一是选取的评价指标力求少而精。
与当前国家统计局推行的《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设置195个指标、另外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补充资料还设置了56个指标)、《乡、建制镇基本情况》(设置100个指标)相比,《体系》力求少而精;二是选取的评价指标力求可操作性。《体系》除了农产品加工产值、农产品加工转化率等少量指标需在统计报表中增加外,其他大部分数据可从部门、统计局内各专业取得,《农村居民专题意向调查》可在当前统计局农村调查住户中实施。
5、结合性原则:表现在一是《体系》与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指标相互结合。
《体系》在容纳全面小康建设18个指标基础上,作了一定调整,如:“万人农业科技人员数”改为“千人农业技术人员数”,便于基层数据资料搜集;“农民居住质量指数”指标,根据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新的要求,增加了自来水受益村比重、建有垃圾处理站的乡镇比重、安全饮用水人口比重3个考核目标。二是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体系》确定综合评价实现程度40%以下为传统农村阶段,40%以上进入现代农村(新农村)阶段,40-60%为新农村的初级阶段、60-80%为新农村的中级阶段、80%以上为新农村的高级阶段。
五、对湘西州2005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计评价结果分析
2005年湘西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综合实现程度为30.9%(见附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计评价监测表)。距现代农村(新农村)的初级阶段相差9.1个百分点。其中:
1、“生产发展”实现程度为34%。2005年湘西州农业劳动生产率、耕地产出率分别达到4499元/人、2243元/亩,与2000年相比平均每年递增速度分别为5.8%、6.7%。单位耕地面积占有的动力机械达到0.5千瓦/亩,单位耕地面积有效灌溉率达到63%,分别比“九五”时期末的2000年增加0.13千瓦/亩、7.8%。各项惠农政策得到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创品牌力度加大,形成了一批连基地、带农户的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到198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288个。
2、“生活宽裕”实现程度为26.4%。农民人均纯收入1766元,比2004年增长10.2%。扶贫开发成效显著,“十五”累计投入扶贫开发资金12.6亿元,重点实施产业扶贫和基础设施扶贫,减少低收入人口54万人,救助农村特困人口126万人次;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地方病、传染病防治和医疗卫生设施得到加强,完成118所乡镇卫生院建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初见成效。
3、“乡风文明”实现程度为56%。“普九”目标基本实现,“两免一补”等政策得到落实。文化事业不断繁荣,文化产业得到发展,推出了一批精品力作,新建了一批文化产业项目。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综合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全民健身运动和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万人。“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13%,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农村社会大局基本稳定。
4、“村容整洁”实现程度为17.5%。2005年城乡电网一、二期改造等项目竣工。以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国债、世行贷款造林等项目为重点,狠抓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五年造林352.6万亩,其中退耕还林334万亩。封山育林12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1%,新建沼气池9.5万个,两省灶6万个。自来水受益村比重69%、农村电网改造到户覆盖率49%、公路通村率达95%。
5、“管理民主”实现程度为65.3%。基层民主进一步扩大,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工作稳步开展。依法治州工作得到加强,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有所加强。国防教育、双拥工作成绩显著。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从反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五个方面、69个指标、93项考核目标综合来看,农村村容村貌、农民生活水平、农业生产发展相对缓慢,加快村容村貌整治、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是湘西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
[湘西市统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