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花垣县农民工文化需求消费状况的调查与探讨

来源: 时间: 200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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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群体是伴随着我国社会转型而出现的一个有特殊身份的群体。这个群体处于中国社会底层,因生存压力而充满活力,是中国社会的底层精英。这一群体对农村社区建设和中国的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花垣县矿山工业企业的发展壮大,农民工队伍扩大迅速,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从事工业行业的农民工达2.2万人以上,其他行业的农民工2.5万人左右,他们基本上从事一线基层工作,为花垣县的经济作出了巨大贡献,成为全县农村人口城镇化的过渡性群体。县域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民工的物质生活得到提升,而文化生活作为农民工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需求状况如何?近日,来自花垣县统计调查队的一份调查显示:当前全县农民工文化生活总体上贫乏,农民工群体文化需求旺盛,而供给不足。

    一 、全县农民工群体文化生活状况

    (一)当前农民工文化生活总体上贫乏  根据本次对工业,建筑业,等其他行业60余人的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农民工群体的文化生活比较贫乏。农民工在打工之余的主要活动分别是:睡觉(32%)、看电视(27%)和聊天(35%),此外还有0.9%的人读书看报,16%的人将闲暇时间花费在打牌或打麻将上,0.7%的人听收音机。较少农民工上网(5%)、看电影(5%)、看录像(4%)和上歌舞厅(1.5%)。由于农民工群体在工余的随意性,所以他们从事较多的文化休闲活动与他们的意愿基本保持一致。虽然业余文化生活比较缺乏,但并不能掩盖农民工群体对文化休闲活动的需求。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农民工群体渴望能够在业余从事一些自己喜爱的文化休闲活动,按照喜爱的程度排列依次是:看电视(27%)、睡觉(18%)、聊天(15%)、读书看报(15%)、打牌打麻将(12%)和上网(13.0%)。值得注意的是,有13%的农民工喜欢上网,伴随着大量的青年人加入到打工一族、农民工文化程度的逐年提高和网络的普及,特别是网络虚拟世界可能弥补农民工的情感需求,农民工上网的比例将会稳步增长。

    调查表明,农民工的文化消费水平低、文化生活匮乏单调是一种普遍现象,农民工群体即便有些许文化消费也基本上属于娱乐消遣型。调查表明,农民工群体读书看报的兴趣主要来源于消遣的需求,但也有部分是源于学习知识、提升素质的需求,45%的人喜欢读消遣娱乐方面的书报杂志,其余依次是政策时事类(21%)、科学技术类(20%)、文学艺术类(17),还有12%的农民工所读的是子女的课本,他们或许是因为关心子女的学习不得已而为之;另有7%的农民工所读的书报杂志有关命运和风水,他们试图从中发现改变自身命运的某种“玄机”。45%的人认为自己读书看报是为了消遣娱乐,26%的人是为了增加文化知识,24%的人是为了了解时事政策,20%的人是为了了解招工信息,还有11%和14%人的是为了了解科学技术、培养文学兴趣。

    值得注意的是,电视作为农民了解世界的渠道,在农民信息获得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调查表明,几乎一半(48%)的农民工常看新闻类节目,其次才是娱乐类电视节目(47%),另外,还有21%的农民工常看法律类电视节目,14%和111%的农民工常看体育类、科技类节目。这既体现了农民工希望通过电视掌握更多的政策和法律知识来维护自身权益,也体现了他们辛苦工作之余消遣娱乐的心态。从这项调查结果来看,看电视在农民工文化生活中占有首要性地位,对农民工具有较大的影响。

    (二)农民工个体文化生活方式差异性较小 根据对调查结果比较显示,不同性别、年龄段、行业和地区的农民个体在文化生活方面尽管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也仅仅是强弱的差异,整体而言,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方式式基本趋同。

    一方面主要是由于农民工工作时间长、经济收入较低,尚无暇或无力顾及文化生活。无论是农民工业余生活的偏好取向还是他们的文化需要,都与其经济基础相适应,脱离其经济基础和社会地位的文化需要,对他们而言是不现实的。只有他们的经济状况得到切实改善以后,他们才会产生更高层次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说明,当前农民工所在企业和所在地方政府、城市社区给农民工提供的免费或便宜的文化设施、文化生活项目太少,农民工文化生活现实的选择空间较小,在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除了看电视、读书看报以外还难以承受其他的文化消费。农民工文化生活供给的严重匮乏,也是导致不同性别、年龄段、行业和地区农民工文化生活方式基本趋同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三)当前农民工群体文化需求旺盛,供给不足 
 
    1、企业的文化供给与农民工的文化需求之间存在结构性缺口。调查表明,农民工所在企业提供的文化设施或文化项目从多到少依次是电视(31%)、图书报纸(20%)、扑克象棋等(15%)和技术培训(14%)。值得注意的是,依然有高达27.5%的农民工反映所在企业没有提供任何文化娱乐服务。而调查显示,农民工的文化需求层次较高且具有多样性,他们希望企业提供电视(37.4%)、技术培训(33.4%)、图书报纸(27%)、电脑(23.2%)等文化设施或项目,或者组织各种文体活动(15%~20%),就文化需求而言,农民工对企业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对发展型的文化需求,如农民工群体十分渴望企业为他们提供技术培训、电脑、图书报纸。个案研究表明,绝大多数农民工尤其希望企业能够给他们提供更多的技术培训机会,并通过电脑、图书报纸和电视及时了解更多的资讯,更新自身知识。这一类文化需求很难将其归入娱乐休闲型消费;第二,农民工群体在文化上渴望被“组织”,如希望由企业出面组织看电影、看戏,组织一些集体性的文化活动,在这一点上,农民工群体目前实现的程度与他们的希望差别较大。相比较而言,企业提供的文化设施或文化项目显得过于单一、贫乏,不能满足农民工的文化需求。

    2、地方政府和社区的文化供给倾向于简单供给,缺乏高层次文化供给 。调查统计显示,地方政府和社区提供给农民工的文化设施或文化项目难以满足农民工的需求(只是在提供“招工就业信息”、“阅报栏”上基本达到了农民工的需要),且所提供的文化设施、项目也比较单一、匮乏。22.7%的农民工反映所在地方政府或社区给他们提供了阅报栏,除此以外,地方政府或社区依次提供了招工就业信息(19.5%)、电视录像厅(17.8%)、图书室(11.7%)和技术培训(11.1%)等文化设施或文化项目。而农民工则希望地方政府和社区提供技术培训(39.5%)、免费或便宜的电影、文艺活动(分别占27.9%、26.5%)、图书室(29.7%)和阅报栏(26.3%)、电视录像厅(27.5%)等文化项目、文化设施。

    对于企业和地方政府,农民工寄希望于它们能够提供技术培训项目,以便他们提高自身技能,从而获得收入较高、相对稳定的职业。同时,他们也期望地方政府和企业给他们提供更丰富的文化生活内容,而且这些文化生活内容符合农民工的实际需要。调查显示,企业和政府为农民工提供的文化服务有待进一步改进,政府和企业的文化供给既要符合农民工的文化消费取向、心理需求,又要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发展型文化需要。

    二、 对策与建议

    (一)逐步改革与现代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制度安排,逐步建立现代社会保障体制

    从根本上说,我国长期奉行的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城乡二元制度体系是导致农民工文化生活贫乏、相应的文化权益得不到保障的制度性根源。传统的户籍制度事实上将城乡居民划分成了两种不同的社会身份,并由不同的身份导致了不同的权利、地位和机会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即使农民工进入城市转变为产业工人后,也会因为体制性的刚性约束而得不到相应的权益保障。因此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出台新的管理办法,使农民工获得合法的市民身份,享受与市民同样的国民待遇,最终使农民工顺利地融入城市生活,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的“文化孤岛”现象。
农民工由于二元户籍制的规定,他们无法取得城市户口,不能纳入城镇职工的行列,当然也就无法获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享受低工资、并缺乏基本生活保障的农民工很难完全摆脱生活的压力。农民工文化需求是一种基于生理和安全需要之上的较高层次的需要,其文化消费会受到生存消费的强烈制约,不解决农民工的生存和安全保障,农民工的文化生活问题就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必须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中。

    (二)调整职能,创新体制,将农民工文化生活纳入政府公共文化管理范围

    新形势下要确立公共文化机构和社区的双管渠道。一是要发挥政府文化系统主渠道的功能和作用。通过政府文化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健康有益的精神文化产品,使一些内容健康、品位较高、符合农民工文化消费特点的文化产品占领农民工的思想文化阵地,在提升农民工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调查表明,政府文化部门在改善农民工文化生活方面不是无所作为,而是大有可为。但当前政府文化部门对农民工文化生活的关照只是作为一种非法定职能的方式存在,具有随机性和“个别自觉”的特点,且在全国发展不平衡。改进政府服务于农民工的基本路径在于克服政府对农民工文化工作的随机性,借助于政府公共文化渠道服务于农民工的文化生活,并在全国范围内平衡推进。二是要发挥社区的文化服务功能。由于体制、自身素质方面的综合性因素,农民工在城市社区中还没有获得与城市居民平等分享城市公共资源和公共文化服务的资格。因此,解决包括文化生活问题在内的农民工问题,国家和城市社会都必须支付一定的社会成本,借助于社区的基础文化设施,在城市化进程中积极扩大农民工参与社区经济、政治、文化的权力、机会和能力,积极有效地将进城农民工纳入其居住地和所在地区的组织中,加强对农民工的引导和教育,改善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他们在城市的组织参与和组织化程度,提供其与城市主流社会交流互动的机会,逐步化解进城农民工与市民之间的误解与隔阂,加速新时期城市社会的整合以及进城农民工城市意识的发育。

    (三)明确主体,加大投入,办好与农民工文化生活相关的文化事业

    1、以政府文化部门为主体,面向农民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精心组织多种形式的公益文化活动  相对于文化部门而言,面向农民工的文化管理职能是一种随形势发展而需要日益强化的政府职能,它在文化实践过程中要求以具体的公益文化活动来承担。如文化部门充分利用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发挥文化工作在提高农民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方面的作用;组织艺术表演团体深入农民工集中区进行专场演出;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文化经营单位和文艺工作者为他们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积极会同财政、劳动、农业、公安等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用工单位自身文化建设,鼓励农民工创作和表演自编自演、自娱自乐的文艺节目,倡导健康文明的文化生活[FS:PAGE]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文化经营活动,净化农民工文化生活环境等。

    2、以城市社区为主体,加强社区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农民工对社区文化设施的可获得性 解决农民工社区文化的参与问题的有效途径是“软硬兼顾,上下联动”。既要保证社区文化设施的数量和质量,又要保证其开放性;既要发挥城市社区组织的积极性,又要切实提高农民工自身的参与能力。

    3、以工会组织为主体,强化农民工的自身组织能力,提高农民工社会文化参与的组织化程度 农民工是一个高流动性的群体,农民工会会员流动频繁,工会组织体系脆弱,因此必须以不同于传统工会的新的管理方式来维系农民工自身的组织体系。如石家庄建设工会的“项目工会联合会”方式,通过建立基层工会会员档案,逐步实现会员动态管理。通过农民工工会组织加强与企业业主的沟通,借助工会组织的力量,主张自己的经济和文化权利,如工资谈判,在施工工地建立图书室,配备电视机和小药店等。以公共财政经费补贴为基础,两条腿走路,变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投入为国家投入、社会捐助、企业参与等多种投入并举的利益协调机制。

 [供稿:花垣县统计调查队]
[责编: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