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出台八条新规力保企业保增长

来源: 时间: 200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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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积极应对金融危机,龙山县在今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出台了八条新规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中小企业提供用地、用电、融资、税收等各个方面的支持,全力保企业保增长。1-6月份规模工业完成总产值30859万元,同比增长10.7%;实现增加值13483万元,同比增长15.8%;实现产品销售产值29797万元,同比增长16.7%,产销率达到96.5%。工业经济实现平稳增长。 

    龙山县八条新规包含了对企业发展的各个环节的支持。一是实行项目审批代理。项目主管部门一次性集中告知投资业主审批所需资料及有关要求,由项目投资方准备有关资料,县政务中心牵头实行全程代办。该县对已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停止收取,保留的收费项目不收取或按下限的30%收取。二是保障企业建设用地。新办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800万元以上、经营期限5年以上的,投资者在支付应缴国家、省、州有关税费及用地补偿、补助费后,即取得土地使用权。县财政将企业5年内实交税收形成的地方可用财力投资给企业,用于企业发展,投资总额不超过企业用地成本。三是加大部门奖励力度。该县国土部门及时报获批工业用地,将按每项目0.5-1万元的标准在年终获得奖励;当年新增工业企业贷款2000万元以上的金融机构,将按当年新增贷款绝对额的12.5%获得奖励;优惠电费总额的1%奖励给供电单位;劳动保障部门为县内工业企业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职业介绍、用工对接等工作,按每新增200名用工人员奖励1万元的标准实行奖励。四是设立工业发展基金。该县每年归集200万元以上资金支持工业发展,专项用于项目争取、产业引导、工业招商引资和相关部门的补贴、奖励。五是优化生产经营环境。该县优化办组建经济环境治理“110”办公室,负责受理企业投诉、求助等事宜,并对一般性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属严重影响项目建设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的,由县委政法委组织政法部门及相关单位,依法严厉打击。六是建立驻厂帮扶制度。该县从发改、经济、科技、农业、环保、国土、金融等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一批专业人员进驻企业,切实帮助企业优化周边环境,帮助企业进行项目的引进、申报、实施和管理。七是加强督察监察工作。适时对各部门服务工业发展计划的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的落实、阶段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察。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对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行政审批、政务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察检查。八是落实考核兑现政策。

    在新政策带动下,龙山县工业招商来势较好,目前,宏鑫制衣厂、豪鑫五金塑胶公司、土家巧手工艺厂等企业经营状况良好,60万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项目即将开工,全县规模企业由去年的35家增加到40家,扩充了工业经济总量。

    龙山县曾是全州工业大县,老大哥香烟、顶俏植物油等一系列品牌曾给全县经济发展作出重大的贡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制,该县工业经济一度走入低谷。为了尽快实现工业强县,2003年以来,该县先后出台了《龙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八条规定》和《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的规定》,均对企业发展的优惠和环境作了明文规定,开始了以“5151”工程为主的工业二次创业,县内中小企业得以快速发展。


 
[供稿:龙山县统计局   张兰英]

[责编:周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