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位于湖南省西北边陲,素有 “湘鄂渝门户” 之称, 辖34个乡镇(街道),总人口57万人,其中有50.2万农村人口,30万农村劳力,既是“老、少、边、穷”地区,又是劳务输出大县,每年输出劳务11万人,4亿元劳务收入给县域经济发展注入新鲜活力。2008年来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农民工从沿海返乡7200人,一年多来他们在做什么?面对2010年春的“用工荒”他们打算干什么?为此,县统计局和农调队组织乡村干部对里耶、桂塘、茨岩、新城、苗儿滩、隆头等10个乡镇12个村进行了典型调查,重点解剖了新城的雷音村、兴隆桥村、苗儿滩的捞车河村8个调查小区,并随机抽选100个返乡农民工进行问卷调查,就龙山县农村劳动力就业状况、转移障碍及对策进行探索。
一、农村劳动力就业现状
(一)就业状况:8个调查小区16岁以上人口有629人,就业人口514人,就业率达81.72%,无工作人口115人。通过对文化程度、就业身份、从事产业、就业保障等信息得出如下结果:
1、劳动力文化程度低。在就业的514人中,小学及文盲人口153人,占29.8%,初中文化的331人,占64.4%,高中及以上的30人,占5.8%,并随着文化程度的增高,其收入和就业率相应成正比。从性别特征分,男性就业率高出女性13个百分点,女性受教育年限较男性低,小学及以下文化的女性有83人,占比重35.8%,比男性高11个百分点,初中文化的142人,占比重61.2%,高中及以上文化的7人,占比重3%,分别比男性低6个、5个百分点。
2、第一产业仍是就业主渠道。514人中从事一产业的占79%,其中从事农业的占77.2%,从事二产业的占17.1%,从事三产业的仅为3.9%。且初中及及文化从事第一产业的多达96.3%,高中及以上文化从事二三产业的多达50%,文化层次的差异带来就业的两极分化较为明显。
3、农村劳力仍以自营劳动者为主。在就业的514人中土地承包者有398人,占77.4%,机关工作人员1人,个体工商户4人,私营企业主68人,其他43人。从就业身份看,雇员76人,占14.8%,自营劳动者428人,占83.3%,家庭帮工的仅占1.9%。在76名雇员中签订固定合同的3人,签订长期合同的2人,未签订合同的71人,占93.4%,“新农合”参合率96.1%,“新农保”参保率86%,但参加失业保险的为零。
(二)劳动力转移情况
据县农调队对10个村265户1311人的调查,共转移劳力369人,占总数的48.4%,推算全县转移总数为14.5万人,其中“县内乡外”2.6万人,“省内县外”8000人,省外11.1万人。
1、外出打工是劳力转移的主要方式。劳务输出在“长三角”、“珠三角”就业占外出总数的60%,省外其他地区占17%,且以青壮劳力为主,16-39岁外出务工人数占资源总数的62%。
2、转移的主渠道集中在二、三产业。调查的10个样本点中外出劳力从事非农产业有333人,占比重90.2%,其中二产业比重为57.4%,三产业比重为32.8%。在外出务工人员中76.4%的进厂,18.6%的打零工,3%的经商或进店帮工,2%的找工作待定。
(三)农民工返乡创业情况
1、调查的10个样本点返乡比例为6%,全县返乡农民工约为7200人。据对100个返乡农民工的问卷调查,已重新就业的占6%,未就业的占10%,自主创业的3%,在家务农的占72%,其他9%;在对今后的打算中,38%的想继续外出打工,,留家创业的占3%,在家务农的占42%,视情况待定的占5%。
2、全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单位达89个,创造525个就业岗位,投资达2517.4万元,年创产值1176.8万元。从创业行业分布看,第一产业40个,占45%,二产业34个,占38.2%,第三产业15个,占16.8%。
二、劳动力转移的障碍
(一)文化程度低、掌握技能少、群体资源素质差
受初等教育劳力比重达94.2%,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6.4年,大致相当初中一年一期水平。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的只14%,大多数民工集中在建筑、环卫、家政、餐饮、简单加工行业,以体力、加班加点、密集型为主,不但收入水平低,而且在劳资合同、社保、医保、工伤保障上维权意识差,劳资纠纷多。据调查,月工资1200元以下的占32%,1200—1600元的占41%,1600—2400元的占24%,2400元以上的仅占3%,2009年务工工资性纯收入人均1360元,虽比上年增长8.6%,但务工收入实在太低。
(二)县域经济欠发达,承载劳力转移的空间狭小
2009年全县实现GDP32.48亿元,增长1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24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6.76亿元,增长19.1%,其中工业增加值4.42亿元,增长10.6%;第三产业增加值14.47亿元,增长10.1%。三次产业结构为34.6:20.8:44.6,财政收入1.86亿元,同比增长13.9%,但全县人均财政收入仅323元。工业增加值占GDP总量的13.6%,多为资源消耗性和传统工业生产企业,高新技术行业少;规模企业虽有41家,但年产值上亿元的企业只2家,“工业兴县战略”及“5151计划”推动效果不明显,工业短腿严重突出。承载本地劳力就地消化的平台脆弱,仅靠第三产业和建筑业转移农民工,空间狭小,吸纳剩余劳力有限,农民只好出远门打工。
(三)外出务工的“三缘”带来盲目流动的无序性,增大了转移成本。农民工外出以自发、亲友介绍为主,经培训后有组织输出少,依靠血缘、人缘、地缘这“三缘”方式流动,属无序转移,带有盲目性。据调查,经劳动部门组织转移就业的只1%,用工单位招工的占9%,亲友介绍、自发转移就业的高达90%。农民工为找工作,长途奔波,路途开支大,就业转移成本增高,劳务收入“毛多肉少”。
(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三难”,形成创业平台的梗阻。一是用地难,规模养殖场、工厂占地报批难、土地流转难;二是融资贷款难,返乡创业缺乏启动资金,小额贷款2万元,银信部门需财产抵押、担保、评级授信手续,虽有优惠政策,难以兑现;三是寻求技术支撑难。省吃俭用的民工攒足原始资本后回乡创业,虽有雄心,但缺技术,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少且线长面广,难以指导到位,一但失败,沉重的“学费”导致农民工家难情尽。创业平台的梗阻,使农民工“想做而不敢做”。
(五)劳动力转移监管上的“真空”和“陪读、空巢”等社会问题应高度重视。青壮劳力外出2/3,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劳资维权、党团组织、换届选举等管理上存在“真空”,原籍和务工地都处于两难的尴尬局面,打工外躲成了少数人逃避法律惩处的手段。留守的老人迁往城镇陪儿童读书,田土抛荒,房屋空巢、村寨荒芜。对农村老人的生养死葬、下一代的关心教育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三、加快劳动力转移的对策
(一)整合技能培训资源,抢占边区技能培训“制高点”,提升资源群体素质。目前进行劳动技能培训的单位有就业培训中心、职业学校、农广校、财政函授站等,师资分散,不成规模,学员难以选择。若能合并,组建“技能培训中心”,打造成湘鄂渝边区最大的培训基地,从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基地实习、技能等级认定、发证、组织输出形成“一条龙”式的产业链,形成劳力培训拳头品牌。不但可吸纳周边县市入训,而且可提升劳力资源的群体素质,增加劳务输出收入。
(二)抢抓机遇,促使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提升“自我消化”能力。发展县域经济是剩余劳力转移吸收的最佳方式,有务工及农业生产兼顾、企业择业标准较低、务工及消费成本低、劳务净收入相对较高、家人及亲属团聚方便等优势。 “黔张常”铁路、吉恩高速项目2010年在龙山县相继开工,龙山县交通瓶颈将解除制约。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县城在扩容提质的同时,注重城镇化、工业化建设,大力招商引资,建好工业园区。县域产业承载劳动力的能力不断增强,本地劳动力转移就业空间和潜力越来越大,大量富余劳动力转移由县外转向县内。因此,加快推进劳动力本地转移,满足县域产业发展所需人力资源,提升“自我消化”能力,是龙山县劳务开发工作的又一着力点。
(三)强化劳动力市场建设,提高劳务输出市场化运作水平。一是大力发展劳务中介机构。支持鼓励涉农服务部门、各类经济实体、社会服务组织和能人大户领办创办劳务中介机构,促进国有、民办等多种所有制职介机构的成长发育和有序竞争,充分发挥劳务中介机构在提供务工信息和就业服务等方面的机制活、网络广、竞争力强的作用培育了一批劳务输出市场主体。二是大力发展劳务输出经纪人队伍。支持鼓励龙山县长期在外地的建筑工头、营销大户、种养大户牵头带领农村劳动力外出劳务,逐步发展成为劳务输出经纪人,鼓励劳务输出经纪人通过有效服务获得合理报酬,实现外出劳务者和中介者的“双赢”。三是加强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县农办、劳保局等单位坚持一手抓劳动力市场建设,一手抓监督管理,完善和规范了劳务市场行为,切实保护外出务工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快与“长三角”、“珠三角”企业的对接。
(四)创造优惠条件,鼓励农民返乡创业。当前,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创造各种优惠条件吸引外商前来投资,而忽视了对本地民营企业的扶持。政府部门转变观念,把招商引资的土地、税收等优惠条件同等给予返乡创业者,让他们把在外学到的本领带回家乡,在本地创业发展。
1、提供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对返乡创业人员新办的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人员达到企业职工人数的一定比例,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可在一定期限内免征一定比例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二是对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创办的企业,在登记注册后,3年内按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部门安排给企业。对返乡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相关部门适当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三是返乡创业人员投资兴办的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个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个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2、加大金融信贷支持。 一是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力度。二是探索性地引导返乡创业的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寻找民间融资新途径。三是国有商业银行要对劳动力返乡创业按照商业银行规范提供贷款。四是适应创业者多样化的需求,开办多种抵押贷款和同一区域、行业、优质民营企业联保互保贷款。五是放宽农村地区抵押物的范围。为农民房屋颁发产证书,使农民承包地和房屋具有融资功能。
3、提供土地优惠政策。一是引导和鼓励返乡创业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通过租赁、承包等合法方式利用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场地进行创业。允许通过村庄整治等方式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存量,将置换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减半收取集体非农用地规费。二是返乡创业人员需要使用新增非农建设土地的,依法办理项目计划和规划许可相关手续后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出让、转让、租赁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付清土地转让金,依法依规办好前期手续后,有关部门必须尽快办好土地使用证给返乡创业人员,积极鼓励引导返乡创业人员进入工业园区创业。三是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价格以当时当地不同地段的基准价为基础视情况给予适当降低。
[供稿:龙山县统计局 俞正国 张勇]
[审核:张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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