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全方位倾情解困 “天吊族”展新生活

来源: 时间: 2009-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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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洞庭湖区捕捞渔民上岸定居和解困工作进展情况
     
   1、上岸定居安置。 岳阳市691户“天吊族”无房渔民,至7月底,集中或分散安置搬入新安置房的有432户,占62.5%,还有259户安置房正在建设 中,占总数的37.5%。
     
   2、社会保障情况。
    
   (1)禁渔期生活补助:1-7月共对5757名渔民,发放生活补助146.02万元,36元/人/月。
    
   (2)参加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的共13313人,占需保渔民总数的70.6%,尚有5535人示参加医保,占总数的29.4%。
    
   (3)血吸虫病防治:已发放药物23.7万元,治疗晚期血吸虫病人152人。

   (4)实现低保4191人,发放低保金26.72万元。64元/人/月。
     
   3、就业培训。已培训1312人,占计划培训人数的75.1%,尚有435人未参加培训,占计划培训数的24.9%。同时,实现转产转业806人。
     
   4、子女九年义务教育。1264名处于九年义务阶段的渔民子女,已全部入校就读。
     
   5、户口登记情况。260户需要解决户口的,已有119户得到解决,占45.8%,还有141户的户口没有得到解决,占54.2%。
     
   6、渔业资源养护。禁鱼面积368.5万亩,人工放流762万尾,投入资金54.5万元,积极打击非法捕捞,拆掉矮围7050米,拆除迷魂阵114部,收缴网具5010米,收缴电打渔具39台套。
     
   二、主要做法及措施
     
   1、强大的优扶政策为解困提供了有利条件。为帮助渔民们彻底摆脱“居无定所、学无所教、病无所医、老无所养、转业无门”的窘境,全市多次召开东洞庭湖区捕捞渔民解困工作会议,出台了助民定居、应保尽保、户口问题免费落实、优先安排子女就学、转产专业政策支持、6项收费停止征收等7项具体措施。全市将用1-2年的时间,彻底解决渔民定居就业的问题。渔民建房形式可以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也可以是渔民自建、政府补助。对分散安置的渔民,认真落实每户补贴2万元的政策。为渔民安居房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其规划设计、立项报批、用地保障、产权手续等各个环节,都将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对具有城镇居民户口的困难渔民和孤寡老人,参照当地城镇居民低保标准,将其纳入城镇低保范围。对农村户口的困难渔民,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对未纳入常年低保的捕捞渔民,将在禁渔期实行生活救助,救助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捕捞渔民的农村合作医疗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办理。同时捕捞渔民将纳入血吸虫病防治重点对象和大病救助范围,对血吸虫病患者免费发放血吸虫防治药物,对重症血吸虫病患者要实行免费救治。在渔民集中安置区,优先支持建立村卫生室,为渔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对于渔民们多年企盼解决的户籍问题,岳阳市公安等相关部门将按照“尊重历史、渔民自愿”的原则,结合安居安置的实际情况,为他们免费落实,从而让洞庭湖上的“天吊户”成为永恒的历史。 
     
   2、多部门强化责任、联手协作使解困得以顺利推进。洞庭湖捕捞渔民解困工作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要求各有关部门既要明确职责分工,又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捕捞渔民的解困工作经费安排和涉渔收费清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下发的湘财综[2008]67号文件精神,督促停征6项涉渔行政事业性收费。有解困任务的各相关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或变相拖延,甚至拒绝执行,对停征收费项目造成的资金缺口,由同级财政解决。捕捞渔民安居工程和渔业资源养护等所需经费,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市县财政配套部分要足额及时到位。农业和畜牧水产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渔民状况调查,核定渔民资格,加强渔政管理,将转产转业培训纳入“阳光工程”计划统一实施。民政部门主要负责捕捞渔民的生活低保和困难救助,扩大捕捞渔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其生活困难救助和禁渔期补助要按标准发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捕捞渔民的就业培训和医疗保险,安排转产转业培训,城镇户口捕捞渔民要全部纳入医疗保险。卫生部门主要负责捕捞渔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国土、建设部门主要负责捕捞渔民安居工程建设的土地保障、规划设计、产权办证等工作,免收相关费用,建房用地由当地县级政府无偿提供。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免费做好无户籍捕捞渔民的户口登记、户籍管理工作。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捕捞渔民子女入学就读工作。通过既分工又合作的工作机制,全面整合了部门资源,形成渔民解困工作的强大合力,使解困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3、严格督查考核确保了解困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制定和完善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并将工作情况和落实方案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很多部门把渔民解困工作纳入了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建立了比较科学规范的督查、评估和激励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对所有捕捞渔民的扶持政策和资金使用方向实行公开、透明,杜绝了对资金的挤占挪用,确保了解困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建房补助资金不够。目前,有相当一部分渔民即使政府补助2万元建房资金也仍然建不起房,他们平时积蓄很少,按照每户75平方米、每平方米600元的工程造价测算,每户需建房资金4.5万元,加上简单的装修和家具购置,每户建房所需资金至少在5万元以上,2万元的建房补助显得非常紧张。
     
   2、享受禁渔期生活补助的渔民范围太小。按照湘办[2009]3号文件精神,在禁渔期只有生活困难的捕捞渔民才能享受生活补助,而在具体操作上不仅困难的范围难以界定,而且禁区渔期所有的专业捕捞渔民也失去了生活来源,但他们却没有生活补助,给禁渔工作造成了较大的困难。
     
   3、当前危房改造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上级政策是对困难捕捞渔民危房改造每户补助1万元,但有的危房经房产部门鉴定需拆除重建,所需经费远不止1万元,而渔民无力承担房屋拆除重建的资金缺口。对这些渔民应该有特别的政策、特别对待。
     
   4、渔民解困工作经费无着落。渔民解困工作量大,牵涉面广,各部门调研、督促检查、接待等投入较多,加之取消涉渔收费后,财政没有解决涉渔收费补贴,渔政部门工资都难以发出,相当困难,严重影响工作积极性。

[供稿:岳阳市统计局 邓兴亮]
[审核:张映欣]
[责编:袁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