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安化应着力解决农村贫困问题

来源: 时间: 200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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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国务院开始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五年来,通过国家扶贫攻坚力度的加大,各种惠农政策的相继出台,农村劳动力的继续转移,民营经济的大力发展,益阳市安化县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但是,部分地方由于自然条件恶劣,灾害频繁,劳动者素质不高等多方面的原因,全县贫困和低收入人口脱贫越来越难,农村贫困问题成为构建“和谐安化”的主要障碍。 
    
    一、农村贫困状况依然严重 
    
    1、贫困人口多。2005年,以683元农村贫困标准衡量,全县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为5.68万人,占全县乡村人口的6.9%;以944元农村低收入标准衡量,全县低收入人口为19.75万人,占全县乡村人口的24.0%。

    2、脱贫速度慢。2005年全县农村绝对贫困和低收入人口25.43万人,占全县乡村人口的26.3%,比全国高出19.5个百分点;全县农村绝对贫困发生率为6.9%,比全国高出4.4个百分点。并且从上表也可看出,全县2004年比2003年减少绝对贫困人口3.7万人,而2005年比2004年减少绝对贫困人口只有0.3万人,这说明我县扶贫攻坚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3、农民收入与全省的平均水平差距继续拉大。2000-2005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197元、2299元、2398元、2533元、2838元、3118元,同期我县与全省的差距分别为 961元、954元、1033元、1140元、1350元、1344元。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全省20个国贫县中,居第5位。 
    
    4、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大。2000-2005年,全县以城镇居民为主体的在岗职工人平工资由6751元增加到12150元,年均增速为12.5%,而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年均增速为6.3%,比农民收入的增速大6.2个百分点。2005年,全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550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3∶1,可见我县城乡收入差距较大。 
    
    5、贫困人口素质亟待提高。贫困监测资料显示,2005年我县农村劳动力接受高中以上教育的占12.8%,初中教育的占37.7%,小学教育的占47.9%,文盲占1.6%。受过技能培训的比重仅为6.7%,有22.8%的农村人口的身体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而得不到及时治疗。 
    
    二、贫困状况体现四大特征 
    
    1、生存条件极其恶劣,收入来源匮乏。全县贫困和低收入人口大多居住在高寒、偏远山区,生存社区基础设施差,环境恶劣,有的至今不通电、不通公路、不通电话。田土少,刀耕火种,靠天吃饭,收入微薄。 
    
    2、劳动者负担沉重,就业结构单一。贫困监测资料表明,2005年,全县农村绝对贫困户和低收入户平均每户人口规模为5.01人、4.86人,比平均人口规模分别高出0.56人、0.41人。绝对贫困户每户整半劳动力比重为55.6 %,低收入户为59.7%,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人口分别为1.76人、1.64人,并且文化素质不高,大多又居住在边远、偏僻山区,交通不便,对外信息不灵,就业渠道单一,大多集中在第一产业,劳动生产效率不高。 
    
    3、生产投入严重不足,产业结构不合理。2005年我县农村绝对贫困户、低收入户人均家庭经营费用支出为328元和379元,比同口径的平均水平分别少127元和76元。受低收入水平的制约,农村贫困户的维持性投入特征明显,经营费用支出的90%以上用于第一产业,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投资额很小,因而产业结构不合理,投入产出比例小,投资效益低。 
    
    4、生存型消费结构为主,商品化程度低。从贫困监测的情况可以看出,我县贫困户的消费呈现如下特征:“吃、穿、住”为主的生存型消费结构、低商品化程度的自给型消费、低水平食物摄入的营养不良型消费、基本耐用消费品拥有量较少的低生活质量型消费特征。 
    
    三、着力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几点建议 
    
    经过多年的扶贫开发,我县脱贫工作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扶贫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速度明显趋缓;二是返贫问题十分突出;三是扶贫工作单位成本提高,扶贫投入的边际效益递减。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处于小集中、大分散的局面,解决贫困问题的难度越来越大,用常规的扶贫措施已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必须建立扶贫项目的目标瞄准机制¾¾在确定扶贫项目时首先确定扶持对象,用事先制定的标准分配扶贫资源。 
    
    1、制定对贫困地区的扶贫规划与扶贫规划目标的实现程度责任制要同时并举。为了加快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步伐,国家在改革中相继颁发了一系列扶贫文件,出台了很多扶贫政策。然而,在落实这些政策、计划以及在具体实施扶贫工作中还存在着种种问题:扶贫资金在投入使用中,还存在着投入流于形式、作表面文章,盲目建扶贫项目的问题。如前些年一些扶贫村学校的修建,没有考虑到生源情况,几年后不仅失去了利用价值,还给这些村留下了沉重的债务包袱。这些问题导致扶贫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未能真正从根本上缓解农村贫困。因此,必须建立与扶贫规划目标的实现程度紧密相关的责任制及其考核制度。 
    
    2、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入与对投入的监管要同时并举。多年来的扶贫实践证明,贫困地区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产业化的实施,要完全依靠自身力量是十分困难的,政府必须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加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才能在不断增加农民收入的前提下解决农村贫困问题。但政府扶贫的投入必须用在与贫困人口息息相关的项目上。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措施,使扶贫资金真正发挥出最佳的产出效益。 
    
    3、向贫困地区“输血”与增强贫困户自身“造血”机能要同时并举。“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实施以来,我县直接针对农村贫困户进行了多方面的扶持,特别是生活方面的救济很多,这对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帮助农民解困起到了很大作用。但从根本上说这只是治标,不能治本。因此,必须特别注重贫困户自身“造血”功能的形成,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一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切实激发其内部的经济活力。二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一片、一批地解决贫困面貌。三要在信贷等方面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各职能部门在资金、物质、技术上进行倾斜。四要加大这些地方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改善交通、通讯、饮水等条件。 
    
    4、积极安排和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对劳动力的培训要同时并举。对劳动力被老幼、病残者所困而难以外出务工的困难户,政府应给予扶持,在当地为他们提供一些非农就业机会;对劳动力文化程度低、打工技能差、无一技之长的困难户,要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前培训,使他们学有所用,能具备适应外出务工所需的技能条件。 
    
    5、发展农业基础产业和用农业产业化项目拉动脱贫致富要同时并举。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以本地农、矿产品资源为基础,围绕主导产业或主导产品,建立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运作机制,逐步建立农矿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与贫困农户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形成生产¾¾加工¾¾销售为一体的产业经营链,实现农业经济效益的最优化和贫困农户利益的最大化。

 

[益阳市统计局 夏赞锋 罗寒松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