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企业劳动用工调查报告

来源: 时间: 201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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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上半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剧,企业开工量普遍不足,那么,企业用工情况如何?是否存在用工紧缺,招工难,留工难等现象?带着这些问题,7月份,我们对上半年全县257个企业用工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企业类型、行业及从业人员分布情况

  (一)从调查企业的登记注册类型看,全县调查257个单位,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占全部调查单位的47.47%,其次是私营独资公司占25.68%,第三是股份有限公司占19.46%,私营合伙公司、个体户、国有单位分别占3.89%、1.95%、1.56%。

  (二)从调查企业的行业分布看,全县调查257个单位中,其中规模以上工业144个,占调查单位的56.03%;限额以上批零业49个,占调查单位的19.07%;具有资质等级的房地产业31个,占调查单位的12.06%;建筑业17个,占调查单位的6.61%;住宿餐饮业13个,占调查单位5.06的%,重点服务业3个,占调查单位的1.17%;

  (三) 从调查企业的从业人员看,调查的企业从业人员 4.8万余人,其中农业户口从业人员3.4万人,占调查企业从业人员的70.83%,非农业户口从业人员1.4万人,占调查企业从业人员的29.17%。从行业分布上看,工业从业人员2.7万人,建筑业0.32万人,房地产业0.57万人,批发零售业0.92万人,住宿餐饮业0.24 万人,重点服务业0.06万人。

  二、企业用工情况

  (一)企业用工需求增加。上半年,县政府和人社局以就业和再就业为重点,大力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召开专场或定期招聘会共7次,接待进场招聘单位130多家,共提供就业岗位5347个,进场参加招聘人数共6419人次,达成就业意向1441人,但仍然满足不了企业的用工需求。调查数据显示:与期初相比,从业人员增加的单位占63.81%,其中:企业从业人员增加的原因分三个方面,经济效益向好,扩大经营的占16.51%;企业正常经营的占36.65%;季节性用工的占15.34%。从业人员减少的单位占10.51%。从业人员持平的占25.68%。      

  (二)企业员工月底薪呈上涨趋势。调查结果显示,调查企业中有187个单位招收的普通技工平均月底薪是2109元,59个单位招收的销售人员平均月底薪是1576元,11个单位招收的服务人员平均月底薪是1468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近期招收的从业人员月底薪上涨5%以下的企业占30.74%,月底薪上涨5-10%以上的企业占27.24%,月底薪上涨10-20%以上的企业占9.34%,月底薪上涨20%以上的企业占0.39%;月底薪不变的占31.91%。月底薪下降的只占0.39%。      

  (三)普通技工岗位人员短缺现象仍然严重。调查结果显示,全县最需缺的是普通技工岗位人员,占36.58 %,依次缺的岗位人员是管理人员、高级技工、科研人员,分别占18.68%、14.4%、6.61%,其他各类人员占23.73%。造成企业结构性缺工的主要原因是:求职者对薪酬期望过高,劳动者技能弱化,企业员工薪酬偏低。

  (四)企业招工难度较大。企业招工难的问题在调查表中设置为五个方面的原因(多选项),调查结果显示:求职者对薪酬要求过高所占比重为75.1%,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减少所占比重为44.75%,总体上求职者人数减少所占比重为18.68%,招聘渠道不畅所占比重为3.89%,其他原因所占比重为0.39%。调查单位中存在“招工难”问题的企业182个,占调查单位的70.82%。“招工难”现象与去年同期相比,认为“差不多”难度的有224个单位,占87.16%,认为“更严重了”的20个单位,占7.78%,认为“有所缓解”的13个单位,占5.06%。

  三、企业缺工原因

  (一)劳动者技能弱化、待遇偏低。在调查中,企业认为招工不足的原因有很多,一是劳动者技能弱化,不能适应企业需求。二是求职者对薪酬期望过高,企业工资福利待遇偏低,招人不到、留人不住。同时,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力度的加大,土地流转等政策的影响,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加速发展,农民在农村劳动待遇由原来的每日工价80-100元提高到每日工价100-150元,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吸引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导致农民工因技能弱化和薪酬偏低而不愿意去企业求职。

  (二)企业提供的基本条件不优。一些企业自身基本条件不足,不能为员工提供食、宿等起码生活条件。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企业中,包吃、包住的企业只占14.79%,不包吃、住的企业占46.3%,包吃不包住的企业占30.35%,包住不包吃的企业只占8.56%。如园区规模工业企业从业人员近万人,有些企业不能为员工提供食、宿条件,地方较偏,造成员工因食宿和交通不便而不愿意去园区企业上班。

  (三)用工环境欠佳。一些企业忽视职工的权益,在用工上存在随意性,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买社保,随意克扣拖欠工资,超时加班,加班不加薪,收取押金,出现工伤和劳资纠纷后不及时依法处理,导致引发群体性劳资纠纷。从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全县劳动监察执法情况看,检查用工单位133家,受理群众投诉140件,劳动仲裁立案42起,结案36起;为农民工追讨工资4400多万元,对拖欠工资拒不支付、恶意欠薪逃匿的10起典型案件移送公安部门,抓捕3人,3人在网上通缉,2起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服务功能不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承担着促进就业的重要职责,但各项就业服务工作又大多为免费。同时,乡镇劳管站编制不足,劳动保障和民政所是一套人马的乡镇占80%,人员缺乏,办公经费严重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察力度和服务能力。

  (五)信访维稳和劳动执法难。“强资本弱劳动”现象客观存在,企业不签用工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非法用工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比较普遍。全县每年仲裁案件立案和案外调解上百起,劳动监察举报投诉不断,群众反复上访、缠访,导致各种矛盾、利益诉求集中涌现,接访压力巨大,执法任务和困难随之越来越大。

  (六)结构性矛盾突出。调查结果显示: 企业用工70.83%来自农村劳动力,最缺的是普通技工,其次是科研人员、高级技工、管理人员,农村劳动力从事科研、高技术、管理这些岗位的人不多,就业的空间逐渐缩减,务工多数是以普工、销售、服务人员为主,局限于一些工作量大,工作条件差,危险性高,劳动报酬低的行业。从调查的企业来看,在劳动力总量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农村劳动力成为当地企业招收的主要对象,就业结构性矛盾由此而产生,使企业用工矛盾更加突出。

  四、措施与建议

  (一)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主渠道作用,努力为用工企业和求职者搭建对接平台。按照“夯实基础,抓住重点,构建网络,强化管理,确保稳定,促进发展”的总体思路,人力资源部门要深入县内重点工程项目和各类企业掌握用工需求变化,及时发布用工信息,组织好转移就业。为服务好返乡农民工,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和“爱我家乡、创业桃江”等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大量吸纳劳动者的主渠道作用,促进本地就业。根据不同时期用人需求特点和集中求职的需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主渠道作用,在每月18日定期举行招聘会的同时,建议多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为用工企业和求职者搭建好信息交流平台,提高就业服务水平,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

  (二)营造良好用工环境。一是全力做好农民工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障制度。二是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要求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工资集体商议。三是加大企业用工执法维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力开展清理非法用工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行动。四是用足用活政策,化解信访积案,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和信访积案,坚持尊重历史事实,积极化解矛盾问题,使一系列信访群体和个体对象停访、息访,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是落实优惠政策,制定相应吸引人才、使用人才、留住人才、管理人才的配套政策,比如工资报酬、子女入学、户口迁移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配套措施要予以明确,帮助解决生活中有困难的农民工,同时每年相应评选出一定比例的“用工诚信单位”。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强化技能培训。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采取定单培训、与企业联合办班等形式,多开办短期的业务技能培训班,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相对简单的专业技术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劳动者创业和就业技能,疏通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渠道,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2、加大培训经费投入。一是组织县职业中专学校和社会培训力量。每年寒暑假,为县里企业开展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操作规程的理论与实践培训的定向委培,除企业支付部分培训费外,政府财政按人给予一定的补贴。二是企业自主培训。培训期间发给员工生活费或学徒工资。招工时既招熟练工,也招培训工,生产带培训,老手带新手。三是与县外劳务机构联合培训。通过对方提供场地,我们提供培训的设备和师资,提供学员的工作岗位,实现培训、就业一条龙,使这些地方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人才蓄水池。四是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发挥就业局的作用,进行岗前和在岗培训、自主创业培训,向上级部门争取专项培训资金,促进我县劳动力培训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四)加强企业用工宣传

  1、加强就业信息服务。一是各乡镇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台帐和农村劳动力就业两个台帐,广泛利用县公众信息网、人社局网站、县电视台等多种平台、媒体发布用工信息,有效发挥就业信息的服务作用,促进就业,化解企业用工难。二是转变招聘方式。企业普遍由过去坐等上门被动接受应聘转变为主动,走村串户,挂横幅、张贴宣传广告、在车站码头设立咨询接待点等方式招贤纳才。对所有招用人员要做到劳动有合同,上岗有培训,报酬有保障,工作有保险,维权有渠道,食宿有改善,生活有文化,发展有目标,使企业的人才招得进,留得住,真正实现待遇留人,发展留人。

  2、加强职介服务。坚持每月定期举办企业用工招聘会,不定期为企业举办专场用工招聘会,搭建劳动力供需服务平台,为企业服务,为务工人员服务。

  3、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推介企业形象。通过县、乡(镇)、社区三级已有就业服务机构,将用工宣传工作下延,各自负责承担各辖区内企业的宣传服务工作,并与周边地区的劳务机构充分合作,跨市、县、乡设立宣传点,动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推介企业形象,让各地求职者充分了解招工企业的发展现状、用工待遇和用工条件,充分利用农民工回家探亲、过年、过节的机会,当好“活广告”,避免人员流失,让外出务工人员尽量留在本地企业务工。

  

[供稿:桃江县统计局贺素平 胡辉]

  [审核:刘雁]

  [责编: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