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地处湖南省最南端的湘、粤、桂三省(区)结合部,属湘江、珠江水系发源区域之一。全县总面积3248平方公里,总人口45.83万人,是湖南省唯一的瑶族自治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瑶族人口聚居最集中的县份,境内分为岭东、岭西两大区域,大小电网并存,以勾挂岭为界,互不交叉,其中大电网负责岭西农区片,县地方电网负责岭东林区片。
该县有着得天独厚的山水资源优势,开发小水电条件十分有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4.3%,活立木蓄积量681万立方米,丰富的森林资源有效地涵养了水源。全县年均降雨量1619毫米,年地表径流量达53.1亿立方米,是湖南省三大暴雨中心之一。有大小河流291条,流域面积3809.5千平方米,且湾多水急落差大,水能资源十分丰富,理论蕴藏量46.52万千瓦,技术可开发量41.01万千瓦。全县可开发电源点200余个,开发潜力大且成本低廉,每千瓦平均造价一般在3500—5000元左右,电力除满足本县外还输送到广东、广西和华中网。1999年以前,全县只有电站20处,装机3万千瓦(包括市管的涔天河水电站装机2.25万千瓦),到2004年4月止,全县已审批开发电源点198处,装机容量24.39万千瓦,计划总投资10余亿元。其中:已新建竣工和改造投产电站63处(包括1999年前9处电站),投资2.6亿元,装机7.75万千瓦;在建电站66处,装机6.3万千瓦,总投资2.95亿元,已完成投资1.2亿元;完备审批程序即将开工建设的电站37处,装机3.077万千瓦,计划投资4亿元;经县水电开发领导小组集体审批正在办理电站审批手续的电站有41处,装机2.35万千瓦,计划投资1.9亿元,2003年完成发电量1.5亿度,经营收入4000万元。
按照县委、县政府制订的“开发水电兴江华”的总体规划,该县的水电开发采取分三步走的战略步骤,第一步是在2000年以前,主要是统一思想,达成共识,狠下决心抓好水电开发建设基础性工作;第二步是在“十五”期间力争以每年新增装机2万千瓦的速度发展,到2005年实现装机10万千瓦,年创税收2500万元;第三步是到2010年实现总装机20万千瓦,实现年创税收6000万元,用10年左右的时间,跨越广东阳山县30年的水电发展规模。目前,全县水电发展来势很好,开发高潮迭起,预计到2008年可提前完成第三步目标,从现已建好的电站情况看,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开发水电的主要做法
自1997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立足县情,审时度势,按照“做山水文章,兴特色产业,下效益功夫,求重点突破”的县域经济发展思路,提出并确立了“封山育林,以林蓄水,以水发电,以电兴工,以工生财,以财哺林”的“开发水电兴江华”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水电产业。
(一) 统一思想认识,兴办水电产业
江华瑶族自治县的水电开发从调研、决策到组织实施,经历了艰难曲折的过程。由于县内各层次干群对水电开发的认识不一和条块各方面等诸多因素制约的原因,在思想认识上,整个开发过程大致可分为“反对、观望、试探、参与、高潮”五个阶段,70年代该县也曾尝试过水电开发,但因规模小,缺乏网络支撑,效益低下。因此,对发展小水电刚开始不仅一般群众缺乏积极性,就是干部职工和有些领导也是信心不足。针对这一思想状况,首先县委、县政府在县级领导班子中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分析论证,认为该县发展小水电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坚定开发的信心和决心。其次,用外地成功经验激发全县干部群众的开发热情。1997年以来,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先后数次组织100余名各级领导干部到广东的连山、连南、阳山、乳源等县参观考察。如广东的阳山县,地域与我县相当,该县通过近30年的努力,开发小水电23万多千瓦,目前仅水电一项财税收入就达7000万元以上,占全县财政收入75%,依靠水电产业走上了脱贫致富的道路。外地的成功经验对该县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震动极大,坚定了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层对发展全县水电产业的信心和决心。三是通过各级领导带头办点示范带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小水电开发。在开发初期,针对“干部怕参股、客商怕吃亏、群众怕负债”的心理,各级干部率先带头入股办电站,以自己的行动消除群众对办电站的疑虑。如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水利局等20多个县直单位带头办起了电站,已建成的电站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开发水电的热情,使水电开发成为了全县上下的共同行动。如果说2000年前全县水电开发只是20处左右的“星罗棋布”,而目前已发展到“全县开花”开发电源点200余处的热潮。这些开发的电站既有本县业主,又有省、市业主,还吸引了众多外商前来参与开发,如香港汉霖公司经过考察,看中了江华这块风水宝地,整体规划开发我县湘江麻江河流域的12个电站,总装机近3万千瓦,总投资1亿多元,目前已开发7个电站,已建成了3个电站,已投资6000多万元,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出台优惠政策,激活水电产业
1997年以来,该县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积极发展地方水电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落实〈关于加快水电开的决议〉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激励措施和优惠政策,彻底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积极鼓励县内外客商投资开发水电,以内引外,内外相融,支持鼓励多种形式办电,形成了政府、部门、个人和客商四个轮子一起转,外资、独资、联办、合股一齐上的良好办电势头。据初步统计,在该县已投入水电开发建设的8.5亿元资金来看,信贷融资4.3亿元,占51%,社会融资4.2亿元,占49%;从资金来源看,县内干部职工自筹资金0.95亿元,占11.2%,个体投资1.25亿元,占14.7%,国内客商投资5.1亿元,占60%,外商投资1.2亿元,占14.1%。如县内几家金融单位从开始怕开发水电贷款风险大,逐步认识到水电贷款风险小且商业营运效益好,截至2004年4月止,全县水电开发的金融信贷资金余额为4.296亿元,其中农行支持20余个电站和电网建设贷款余额1.317亿元;工商行支持4个电站贷款0.18亿元;建设银行支持9个电站和电网建设贷款0.969亿元;信用联社支持60余个电站和电网建设贷款余额达1.8亿元。
(三)科学规范有序,提升水电产业
为充分利用水能资源,发挥项目建设的最大效益,该县始终坚持依法依规按政策办事,努力做到规范有序开发。一是科学规划,严格审批。该县先后制定了全县《电源点开发规划》、《电源点开发审批程序》、《流域(电源点)上网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在审批程序上做到“自下而上、依规承办、逐级审批、快速办理”。在项目实施中,电网公司和电站业主必须依照规划、审批意见和开发合同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自行实施。二是严格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终身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责任追究制,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四)优化经济环境,服务水电产业
为确保全县水电开发的顺利推进,该县着力在改善环境,优化服务上做文章。一是优化部门服务。做到切实转变职能,改革审批制度,简化审批程序,创造良好宽松的开发环境。2000年,该县专门下发有关规定,对水电开发实行“一统一、四不准”的保护政策,即统一现场办公办证和审批;不准乱罚款;不准乱收费;不准乱摊派;不准对无安全隐患的电站下停建通知书。二是严格兑现政策,保护开发者的投资热情。通过协调各方关系,该县先后制定了小水电优惠的上网电价政策;水电增值税按6%税率,所得税采取从地方财政列支“免四减三”的政策承诺。此举极大地调动了开发商的投资热情。三是积极协调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电站建设涉及山林、田地淹没占用、房屋拆迁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诸多利益矛盾处理不好,将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该县主动把工作做在前,承诺只要电站开发合同一经签订,政府将全权负责各类矛盾关系的协调。近几年,该县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纠纷100余起,有力地确保全县水电开发的顺利进行。
(五)强化领导责任,做强水电产业
近几年,该县把水电开发作为富民强县的一件大事来抓。一是县里成立了水电开发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长负总责亲自抓;主要分管领导专抓,人大、政协有关领导分工协抓,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参与,统领水电开发有关重大事宜。有关乡镇成立相应班子,从组织上保证了水电开发的顺利进行。在电网管理上组建了县水利水电公司,该公司已经发展到拥有固定资产近8000万元,年实现税收近300万元。二是建立制度,明确责任。全县把水电开发纳入了乡镇目标管理考核,把开发的成效作为考核乡镇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标准。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定领导、定班子、定人员、定任务、定方案、定奖罚的办法,坚持领导抓,抓领导,精心组织,形成合力抓开发。在项目建设上排除影响正常施工的干扰,确保开发进度和质量。三是加强督查,落实措施。适时开展水电开发专项督查,对有影响的重点项目,县里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跟踪督查,有力地推动了小水电的快速发展。
三、水电开发的主要成效
通过全县近6年的共同努力,该县水电开发已取得了明显成效,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和可喜的发展前景。
1、建成了岭东林区独立地方电网,结束了12个乡镇16万人口世代缺电的历史。1997年以来,通过实施水电开发战略,全县共建成了110KV变电站3座,主变容量达11万KVA;35KV变电站2座,主变容量1.25万KVA;110KV输电线路3条160余km;35KV输电线路10条,170km;10KV输电线路1000余公里;新建和改造供电台区960个;设立供电营业所5个,保证了岭东林区的用电。林区225个村已通电217个,户通电率达92%以上。地方电网的建成,极大地改善和提高了林区群众的生活质量。
2、拉通了“两广”通道,开拓了电力市场。近年来,该县相继兴建了码市、贝江、河路口三座110KV变电站,开通了码(江华码市)—连(广东连南)和贝(江华贝江)—西(广西西湾)两条110KV线路,成功实现了与“两广”电力通道对接,电力输出形成了广东、广西、华中网三条通道。为加快该县水电开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通过实施水电开发和新建、改造电网,林区用户电价从过去1.5—3元/度下降到目前0.75元/度以下,每年可为群众节约用电开支近300万元,人平减负20余元。通过水电开发,还带动了劳务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壮大了集体经济。一是从电站、电网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获取劳务收入。电站、电网建设中40%以上使用的是本地民工,电站运行管理中的800多个岗位聘用的基本上是当地群众。二是村组、群众通过投资参股,每年可直接从电站收益中得到收入。有的电站业主为了密切群众关系,每年自愿捐助给村组几千到几万元的公益事业扶持资金,使林区水电开发80%以上的村组有了一定的集体经济。
4、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扩大了经济总量。通过水电开发,全县工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一是近两年,全县水电开发为县财政提供税收600多万元。二是为工业、乡镇企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能源基础。目前,该县依托廉价的电能优势和优惠宽松的政策环境,吸引了大批外来客商投资办厂,极大地推动了规模工业、外资企业、乡镇企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目前,全县共引进外资企业41家,其中有8个产值过千万的大企业,建成投产后,每年将创税2000万元以上。与此同时,还带动了砂石开采、物流运输、修理、餐饮、旅馆等行业的发展。
5、促进了干部群众思想观念更新和整体素质的提高。通过水电开发,广大干部群众不仅学到了创业增收经营管理的本领,而且增长了见识,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为加快少数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6、带动了周边县区的水电开发,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该县与“两广”电力通道的建成,为周边县的水电开发提供了输供电途径和市场。目前,道县规划开发4万多千瓦的泡水河流域电站已初见成效,连接该县电网输往广东的电力通道已经建成;江永县在建电站已达2万多千瓦。
四、水电开发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电力网络建设还显滞后。一是规划开发的电站全部建成后,网络建设仍需加快配套,且投资巨大。该县规划中的沙井220kv变电站需加快向上争取批准立项,以进一步促进水电开发成果的良性运行。二是部分边远山区村组仍无配电网络,导致这些村组农户解放几十年来仍无电照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族地区的社会大局稳定。
2、水电开发的机制应进一步加以规范和引导。一是水电开发的审批程序应充分体现高效、科学有序。二是进一步优化开发环境,县委、县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有关部门要及时兑现。三是部分电站在开发、运行中的机制不规范,建议由政府及有关部门出面协调和引导。四是开发中的电源点大部分是径流式的电站,丰枯调节严重失衡,容易产生“垃圾”电能。如一些电站批小建大,盲目扩大装机容量,投入产出会受到较大影响。目前,要重点引导和鼓励加快具有调节性能电站的建设,提高电能质量和开发效益。建议要重点扶持连华和张家洞等骨干调节性电站的建设,加快投产进度,争取码市水库电站尽快立项上马。
3、进一步完善地方水电公司的管理和运行机制。目前,该县地方供输电网分属两家公司经营管理,事实上均属“官办公司”,这样运作机制的公司弊端日益显现。一是建议两家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整合,合二为一。二是建议把地方水电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机制灵活,管理科学规范的股份制企业,或者进行整体拍卖转让,彻底取消“官帽”企业,以求发挥更好的运行效益。
4、水电开发中必须特别重视安全生产。建立更加严格科学的监管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出效益。
[江华瑶族自治县统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