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2002年慈利县农民收入增长的历程

来源: 时间: 200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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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利县是湖南湘西的一个山区县。2002年辖31个乡镇,677个行政村,农业户16.78万户,农业人口57.5万人,其中劳动力35.24万人。耕地面积57.12万亩。从1978到2002年的24年间,农村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政策,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笔者现从70年代、80年代、90年代、2002年四个农村经济发展阶段阐述慈利县农民收入增长的历程。

    1978年,国家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市场未放开,农民既不能出外做零工,也不能进行多种经营,农村二、三产业还未起步,农民获得收入的渠道单一,农民除了能获得零星的手工艺(如裁缝、木工、蔑工等)收入外,其收入主要来源于种植业。而1978年慈利县耕地面积69.55万亩,农作物播种面积174万亩,农作物复种指数不高,仅为250.18%。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28万亩,经济作物播种面积8.29万亩,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与经济作物播种面积之比为16:1。由于农民是集体出工,普遍存在“磨阳光”,坐“大船”,吃“大锅饭”的思想,出人不出力,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农业科技含量又不高,因而农作物单产低,总产不高。如:粮食总产量20245.50万公斤,单产158.17公斤/亩;油菜籽播种面积 6.84万亩,总产量455.71万公斤,单产66.62公斤/亩;棉花播种面积8.02万亩,总产量423.04万公斤,单产52.75公斤/亩;烤烟播种面积1.86万亩,总产量190.08万公斤,单产102.19公斤/亩;苎麻播种面积0.09万亩,总产量2.29万公斤,单产25.44公斤/亩。农副产品由国家统一定价,价格很低。一些主要农副产品每公斤均价是:稻谷0.19元、玉米0.23元、大豆0.70元、红薯0.08元、蔬菜0.07元、棉花1.70元、油菜籽0.24元、苎麻1.40元。因而,农民种植业收入很低。农民人均纯收入仅78元,全县农民处于贫困阶段。同时,由于产量低,农民只能自产自消费,农作物商品率几乎为零,农民出售农作物获得的现金收入少得可怜。农民手里常年没有现金,到年底决算,家里若进20元左右那就是天大的喜事。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慈利县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全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不断减少,经济作物播种面积不断增多。到1989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05.28万亩,比1978年减少22.72万亩,11年间平均减少1.76%;经济作物播种面积36.42万亩,比1978年增加28.13万亩,11年间平均增长14.40%。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与经济作物播种面积之比缩小到2.89:1。农业科技含量提高,农作物总产不断增加,单产逐渐提高。如粮食总产量23134.70万公斤,单产220公斤/亩,比1978年分别增加2889.20万公斤、61.83公斤/亩,11年间年均分别增长1.22%、3.05%;11年间,油菜籽、苎麻、烤烟总产量年均分别以9.08%、43.51%、6.14%的速度增长。80年代初期,农村二、三产业萌芽,到中、后期,迅速发展,特别是乡镇企业蒸蒸日上,农民获得现金收入的渠道拓宽,农民收入迅速增加,但现金收入在总收入中仅占不足10%的比例,种植业仍是农民获取收入的主渠道。1986年,1989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432元、528元,分别比1978年增长4.53倍、5.77倍,分别比1985年增长16.44%、42.32%。

    进入90年代和21世纪,农村继续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实物收入和现金收入均快速增长。1995年、2002年人均实物收入分别为572.06元、950.70元,2002年比1995年增长66.19%,7年间年均增长7.53%,人均现金收入分别为1213.68元、1676.73元,增长38.15%,7年间年均增长4.73%。收入增长表现在:①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持续减少,经济作物播种面积持续增加,农作物总产量持续增多,实物收入增多,市场已逐步放开,农副产品商品率逐渐提高,农民出售农产品获得的现金收入逐年增多,2002年,农民出售农副产品的现金收入人均已达716元,比1993年增加406元,增长130.97%,9年间每年平均以9.57%的速度增长;②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逐步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农副产品价格由市场调节,到80年代末,农副产品开始提价,并逐年提高,90年代末、21世纪初虽然出现徘徊不前的现象,但到2002年,每公斤均价仍然达到:稻谷1.00元、玉米2.4元、大豆3.90元、红薯0.20元、蔬菜0.87元、棉花7.97元、油菜籽2.30元、苎麻4.78元、猪肉8.00元、鸡蛋0.40元/个,比1978年分别增长4.26倍、9.43倍、4.57倍、1.50倍、11.43倍、3.69倍、8.58倍、2.41倍、4.26倍、7.00倍,有力地增加了农民现金和实物收入;③农民进行多种经营,牧业、渔业、林业、二产业、三产业飞速发展,农村个体粮油加工厂、餐馆、旅馆、商店等越来越多,90年代中后期已涌现出养猪、养羊、养牛、养鱼等养殖大户、柑桔种植大户、柑桔营销大户、客运大户、建筑包工头大户等。2002年,人均牧业收入573.06元,林业收入29.46元,渔业收入23.09元,工业收入7.56元,交通运输收入13.58元(1985年无交通运输收入),零售贸易、餐饮业收入27.70元,比1985年分别增长3.79倍、3.65倍、18.24倍、79.58%、3.24倍,17年间年均分别以9.65%、9.47%、19.00%、3.50%、8.87%的速度增长;④村干部工资逐年增加;⑤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农村劳动力又不断增加,农村人均耕地日益减少,农业劳动生产率逐年提高,劳动力相对过剩,每年有大批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分离出来,形成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些剩余劳动力或自发或有组织地转移──到本乡打零工,或在省内、省外打工,并在90年代中期形成了一股强大的“民工潮”,农民获得的打工收入逐年增多,2002年,农民仅在本乡务工就为全县农民人均增加纯收入330元,接近1985年的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全县出乡打工人员有8.86万人,比1990年增加6.85万人,增长3.41倍,12年间,出乡的劳动力人数每年平均以13.16%的速度增长,为全县农民人均增加纯收入340元,比1990年增长7.10倍,12年间,农民人均外出打工收入每年平均以19.04%的速度增长。有些外出打工人员在积累一定的资金和技术后又回乡经商办厂,对未外出农民起到了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90年代中、后期,农村剩余劳动力在乡里乡外打工收入已成为农民获取收入的第二条主渠道,现金纯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逐年提高,1996年人均现金纯收入493元,占纯收入36.46%,2002年人均现金纯收入达到1223元,占纯收入61.21%,增加24个百分点强。1993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676元,比1991年增长21.15%。从1995年开始,农民人均纯收入已突破千元大关。1995年、1997年、2000年,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133元、1579元、1892元,1995年比1993年增长67.60%,1997年比1995年增长39.36%,2000年比1997年增长19.82%。 

    21世纪初,慈利县委、县政府狠抓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与经济作物面积缩小到2:1,经济作物播种面积达到40.35万亩, 并增加了优质粮食作物和优质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开发和兴建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2002年慈利县农村实行税费改革,为农民人平减负20元左右。2001年末,慈利县农村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到2002年末,国家已为慈利县退耕还林户兑现现金66万元,稻谷495万公斤,按全县1元/公斤折价,合人民币495万元,共计561万元,为全民农民人平增加收入9.7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继续提高。

    从1978年到2002年,慈利县农民人均纯收入除个别年份出现下降外,其余年份均是连年增长。2002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998元,是1978年的25.61倍,24年间年均增长14.47%。基尼系数0.2915,贫富差距在扩大。

    总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地继续实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税费改革地实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不断转移,慈利县农民收入飞速提高。

    注:农作物产量数据来源于慈利县统计局的《农业年报》,其余数据来源于慈利县统计局的《农村社会经济抽样调查年报》。

[张家界慈利县统计局  王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