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浅析

来源: 时间: 200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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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张家界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9037万元,同比增长26.3%,增幅比一季度提高0.6个百分点。城镇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71%,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剔除跨区投资,完成城镇投资完成168896万元,增长44.9%;房地产投资完成29170万元,增长48.8%;农村投资完成30729万元,增长18.5%;跨区投资完成10242万元,下降62.3%。总体来看,在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上半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继续高位运行,并呈现出增速平稳、结构改善的良好态势,但也存在投资环境亟需改善、政府宏观调控主体和投资者主体界定不清等问题。

    一、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及特点

    1.城镇投资大幅增长,拉动全社会投资上涨了27.7个百分点。上半年,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投资61861万元,占城镇投资的24%,其中公路建设30544万元,占重点工程投资的50%,新火车站建设6000万元,广场建设12255万元,电网改造5327万元,长潭河电站2727万元,红壁岩电站1795万元,机场扩建工程处于拆迁中,土建工程尚未启动。重点项目以外的项目中,水、火电项目的投资占了极大比重,共完成投资24260万元,占城镇投资的14%,其中茶林河电站5328万元,零阳变电站改造5724万元,关门岩电站4583万元,桑植小水电站建设6125万元。

    2.房地产投资出现回升,商品房价格呈上升趋势。上半年,全市房地产投资增长48.8%,拉动全社会投资增长5.1个百分点。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居民消费结构的提升,自住性、更新性、投资性等多种需求重叠,导致房产需求量上涨,为房地产业提供了高速发展的机会。上半年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全面启动,广茂置业开发的广茂园二期完成投资5500万元,湘成置业开发的国际雅典花园完成2600万元,颖力公司开发的水榭花都完成2421万元,鼎泰公司开发的逸景园完成2000万元,大旺角置业开发的旺角佳园完成1723万元,宏力置业开发的紫舞苑完成1450万元,这些项目成为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的主力军,都以住宅小区为主、商铺为辅的开发形式,表明市民对改善住宅环境的需求还呈上升趋势。商品房消费需求旺盛,其动力来自城市化、消费升级、中产阶层崛起和新增就业人口置业等。虽然国家一直在出台政策控制房价,但就我们这类边远的小城市来讲,房价并非如发展快的大城市存在过高的现象。上半年,在土地和建筑成本增加、相关税费上调等因素的作用下,全市房价还是呈略为上升趋势。外地开发商在慈利县的房地产投资大幅增长,如阳光花城、幸福湾小区分别完成2000万元、1600万元,而本土开发商仅完成1232万元。

    3.农村投资略为上涨,拉动全社会投资上升2.5个百分点,占比仍然很低。今年一季度,城镇投资高速增长(同比增长51%),农村占全社会固定资产的比重仍然呈下滑趋势。专家和农业部门官员呼吁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并整合支农资金,改革财政支农方式。早在2005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中央就加大对农村财政投入提出了3项“高于”指标: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但从2006年实际看,尽管农村投资继续增长,但增速远低于城镇投资,占社会总投资的比重持续下降。

    二、固定资产投资中存在的问题

    1.资金来源不充足,资金筹措难度较大。有的项目因上拨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地方配套资金十分困难,加上物价、工价上涨使工程造价提高,造成资金缺口较大,工程不能按计划实施。通村、通乡公路建设工程占全社会投资的相当大的份额,也是全市重点工程的重之重,而且还被列为全省八件实事考核内容,因种种原因出现资金缺口,导致工程建设计划不能顺利进行。

    2.投资环境欠佳。建设工程报批、报建难,手续繁多,具体办事人员难找,导致一些工程从报建到施工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迟迟不能开工建设,还导致了工程项目贷款不能按时到位。部门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现象时有发生。征地拆迁安置成为工程建设的“老大难”,以地霸工、强行参工参运、索拿卡要、强买强卖和无理闹事的现象屡禁不止。

    3.经济增进型项目比重过大,社会发展型项目不足。在财政投入一定的条件下,在经济增进型项目上的投入增加,必然会减少在社会发展型项目上的投入。近年来,财政对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垄断性行业(如电力、石油、运输)等经济增进型项目的投资大幅增加,而对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教育、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投资却明显不足。长时间重经济、轻社会的投资模式势必造成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相脱节、收入增加与福利水平相脱节、物质丰富与满足感下降相脱节的局面。

    4.政府投资调控者与投资者主体双重角色的错位突出。从宏观调控角度看,中央政府主要制定投资宏观调控的政策,由地方政府具体执行;从投资主体的角度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又都是重要的市场投资主体。从逻辑上,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集于一身,就存在矛盾:一方面,作为监管者,政府要适时出台政策调控投资活动,以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另一方面,作为投资者,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又要直接或间接参与到具体投资活动中来,其行为目标又是GDP(或财政收入)的最大化。这种双重角色关系模糊和定位不清,从而使得很多政策执行的效果大打折扣。

    5.农村投入不足。首先是地方政府投入不足。各级政府对农业增长的投入要高于当年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但农村的固定资产完全依靠国家投入是不可能的,而从地方政府看,此项工作并不如意,投资的马车,到了地方轱辘就掉了。其次是金融支农措施乏力。金融机构对农业而言是商业银行性质,对农业给的更多的是加工项目的金融支持,农业基础设施方面基本没有项目。

    三、几点建议

    1.广开渠道,加大力度,多方筹措项目资金。各项目单位和相关部门要主动与国家和省相关部门衔接,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贷款垫付资金,加快拨付资金的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项目投资方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各项工作、财务等制度,树立诚信的社会形象,取得金融信贷部门对投资项目的支持。

    2.改善投资环境。改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界定与理顺政府作为投资调控者和投资者关系,严格限制政府对社会投资的直接干预。各职能部门在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和建设管理中,要主动服务、优质服务,尽量简化手续,优化政务环境,。坚持依法依规拆迁,认真做好拆迁户的思想工作,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征地补偿必须按政策补偿到位,坚持阳光操作,制止暗室操作,对屋(地)不对人,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财政投入向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加大对基础教育、人员培训、文化、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资力度。

    4.坚持市场规范和结构改善并举,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在下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中:一是从改善供给结构入手,通过税收、土地、信贷等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对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尤其是经济适用房和政府廉租房的投资力度。二要健全整个产业链条上各环节的利益分配机制,提高房地产成本的透明度,促进房地产成本回归均衡水平。三要落实好“有保有压”政策。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从经济增长、城市化、金融风险防范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等各方面都需要房地产业保持一定的增长。加强调控并非限制发展,而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四要严格依法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各方面的合法利益。                               

[张家界市统计局 陈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