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城市和县城物价持续上涨,涨幅后者大于前者,两者融合后形成强劲的涨势。其构成指数涨幅远大于跌幅,总涨幅高于全国、低于全省,与周边比各有高低。下半年物价总水平将保持上升的格局,可能难以保持在3%的政府控制目标之内。
一、物价呈高位运行状态
㈠城市居民消费价格逐渐上涨。从总指数看,上半年,城市居民消费价格上升3.86%。各月涨幅呈逐渐上涨态势。其中,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16%,消费品价格上涨4.94%。在八项类指数中,食品类上涨6.83%,整个食品价格普涨。尤其是四类食品涨价过猛:食用畜肉及副产品,价格涨到45.87%;水产品价格上涨22.72%;油脂价格上涨19.25%,其中,食用植物油涨到26.6%;食品制品涨价过高,其它粮食、畜肉和禽肉等制品分别上涨17.04%、36.28%和11.70%。鲜菜价格小类指数各月涨幅较大,带动了其它菜价上涨。当然,也有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这一类指数下降0.38%。由此可见,二、三类指数普涨,不可遏止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之势。
㈡县城消费价格持续上涨。从县城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看,上半年上涨5.45%,涨幅明显高于去年同期,并且高于城市1.59个百分点。其具体特点是:消费品价格涨幅超过城市1.47个百分点;食品价格涨幅超过城市5.61个百分点;20多种主要食品价格涨幅超过城市。类指数城市衣着价格上涨而县城下降0.05%。服务性价格与城市同向小幅上涨等。
㈢全市城镇消费价格涨幅超过政府控制目标1.7%。上半年,全市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涨幅达到4.7%,与3%的市政府控制目标相比,超过1.7%。服务项目价格指数仅上涨0.96%,消费品价格指数上涨6.62%。总括全市城镇居民消费品价格八项类指数,上涨的有:居住(上涨4.40%)、食品(上涨9.64%)、交通及通信(上涨1.1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上涨1.71%)、烟酒及用品(上涨2.34%)、衣着(上涨1.33%)和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上涨5.66%)七类,涨幅在1%至10%之间;仅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一类下降0.49%。可见,类指数上涨幅度远远大于下降幅度。
二、物价涨幅在全国、全省、市州所处的位置
㈠消费价格高于全国水平。上半年,全市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涨幅高于全国1.5个百分点。其中,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涨幅高于全国0.66个百分点,县城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涨幅高于全国2.25个百分点。
㈡消费价格比全省水平低。今年以来,全省消费价格总指数涨幅一直处于全国各地的前列,到六月底,涨到5.4%。而张家界市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相对以较大幅度上涨,但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7个百分点。
㈢消费价格在市州处于中下水平。上半年,14个市州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超过5%的有10个,只有4个在5%以下。张家界市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处于第12位。与周边比,低于自治州1.2个百分点,高于常德0.4个百分点。
三、当前和后期物价走势分析
㈠食品涨价,提升物价总水平。首先,食品价格涨幅上升,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龙头影响作用明显增强。上半年,张家界市食品价格上涨,特别是猪肉价格猛涨,具有突出的传导性涨价的特点,带动了与粮食、肉类等有关商品价格普涨; 带动了禽、蛋类、水产品等养殖产品价格大幅上扬,推动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等。其次,能源生活用品价格普涨促升消费价格总水平。第三,类指数上涨助推消费价格总水平,主要商品价格呈涨大于跌态势,支撑消费价格总水平正波动。
㈡服务项目价格稳定,降低物价总水平。至6月底,服务性价格涨幅不大,处于微涨状态。特别是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下降1.61%。如城市医院检查费,手术费,化验费等均没有涨价;通信服务费仅涨0.18%;托幼费、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等持平;其它旅游服务费也没有上升等,起到了降低城镇消费价格总水平的重要作用。
㈢后期物价走势预测。由于存在这种城镇消费价格比较强劲的涨势和下半年将出现的涨价因素,后期走势不容乐观可能成为必然现象。后期物价仍将继续上涨,涨幅回落的空间并不大。今后一段时间影响市场价格上涨的因素是有的,影响价格上涨因素的作用是否大于影响价格下降因素的作用,难以确定。从商品价格涨跌初末期看,已经变动的价格既包括已经上涨品种的价格,也包括已经下降品种的价格。今年以来商品变动的价格,下降品种处于价格下跌末期,对今后价格指数的影响将逐渐减小;价格上涨品种有的处于价格上涨初期,对今后价格指数的影响将逐渐增强。因此,后期物价仍然是涨大于跌的趋势。
四、当前应当采取稳定价格措施
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和享受低保的家庭生活产生一定影响。各级政府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启动物价调节基金,进行价格补贴。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稳定各行业价格政策,并要落实到位。一方面进一步落实好价格补贴措施。对部分弱势群体的适当补贴应完全做到及时、到户,减少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二方面加强生活必需品价格调控。加强对整个城镇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等商品价格的控制,加强价格监督与检查,从源头控制价格上涨,对属于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及收费等实行重点监控,及时调节关系国计民生的物价,防止暴涨。三方面减少商品流通环节。对区县城镇居民生活影响较大的商品,例如大米、猪肉、蔬菜等提供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生产者直销,减少商品流通价格中间环节等等。
[张家界市统计局 杨祚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