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国划分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标准,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中,当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或当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这个国家或地区就进入了老年性社会。这一定义可以从两方面来解释:一是老年人口总量不断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二是社会人口的结构成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张家界市当前老龄人口所占总人口比重到底多大?我们应该如何解决和应对老龄化这一挑战呢?
一、张家界市人口老龄化现状
(一)老龄人口比重变化。从全市普查数据对比来看, 2010年末全市共有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16.49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147.81万)的比重为11.16%,比“五普”时提高了3个百分点。与全国、全省对比来看,全市老龄人口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9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38个百分点。
(二)少儿人口比重变化。从全市普查数据对比来看,2010年全市共有少儿(0-14岁)人口26.23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7.74%,比“五普”下降了4.01个百分点。与全国、全省对比来看,少儿人口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2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12个百分点。(见表1)
表1 2000年以来全国、湖南和张家界市各年龄段人口比重变化 | ||||||
| 2000年比重(%) | 2010年比重(%) | ||||
0-14岁 | 15-64岁 | 65岁及以上 | 0-14岁 | 15-64岁 | 65岁及以上 | |
全 国 | 22.89 | 70.15 | 6.96 | 16.6 | 74.53 | 8.87 |
湖 南 | 22.17 | 70.54 | 7.29 | 17.62 | 72.6 | 9.78 |
张家界 | 21.75 | 70.09 | 8.16 | 17.74 | 71.1 | 11.16 |
二、张家界市人口老龄化的定性分析
通过人口普查数据的对比,我们发现张家界市人口结构正在发生悄然改变,老年人口所占总人口的比重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如果对全市人口老龄化问题进行定性分析,那么概括起来主要呈现以下特征。
(一)人口结构“未富先老”。从世界范围看,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时,人均GDP在1~3万美元之间,如美国,2010年人均GDP为47132万美元,为解决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奠定了经济基础,而我国2010年仅为4371美元,进入老龄化社会时,我国的经济实力还不强,经济尚不发达,呈现出"未富先老"的局面,可以说这在我国是一个普遍性特征。那么具体到张家界市,2010年全市人均GDP为2452美元,相比之下,差距更为明显,这无疑将对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带来巨大的挑战。
(二)人口类型已步入老年型。2010年,全市人口老龄化系数达到11.16%,比“五普”时提高了3个百分点,已经超过国际通用的人口老年型标准(≥7%)4.16个百分点;2010年全市少儿人口系数为17.74%,比“五普”时下降了4.01个百分点,已经低于国际通用的人口老年型标准(≤30%)12.26个百分点。这说明全市人口类型从整体上来说已经步入老年型社会(见表2)。
表2 国际通用标准人口类型与张家界市人口情况比较 | |||||
| 国际通用标准 | 张家界市 | |||
年轻型 | 成年型 | 老年型 | 2000年 | 2010年 | |
0-14岁人口比重(%) | >40 | 30—40 | ≤30 | 21.75 | 17.74 |
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 | <4 | 4—7 | ≥7 | 8.16 | 11.16 |
(三)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2010年,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达到16.49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8.29万人。1990-2000年,全市老年人口年均递增4.04%,2000-2010年,全市老年人口年均递增3.18%,递增速度虽然有所下降,但始终保持百分之三以上的高位增速。而1990-2000年,全市常住人口的年均增长速度为0.17%,2000-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年均增长速度为-0.1%,递增速度下降了0.27个百分点,常住总人口开始逐年减少。因此,可以发现:①老年人口的年均增速明显快于常住人口的年均增速;②在全市常住人口增长趋缓,甚至是负增长的同时,老年人口仍然呈现高速增长态势,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和对比(表3)。
表3 1990年以来张家界市常住人口和老年人口增长情况 | |||||
年 份 | 常住人口 |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 |||
绝对值(万人) | 年均增长(%) | 绝对值(万人) | 比重(%) | 年均增长(%) | |
1990年 | 146.65 | — | 8.2 | 5.59 | — |
2000年 | 149.31 | 0.17 | 12.19 | 8.16 | 4.04 |
2010年 | 147.81 | -0.1 | 16.49 | 11.16 | 3.18 |
(四)老年人口向高龄化发展。国际上一般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又分为低龄老人(65-69岁)、中龄老人(70-79岁)和高龄老人(80岁及以上)三个年龄段。2010年,全市低龄老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达到3.99%,比“五普”时提高了0.96个百分点;中龄老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达到5.23%,比“五普”时提高了1.18个百分点;高龄老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达到1.94%,比“五普”时提高了0.86个百分点;低、中、高龄老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明显提高(见表4)。
表4 张家界市分低龄、中龄和高龄人口比重情况 | ||||
年 龄 段 | 2000年 | 2010年 | ||
绝对数(人) | 比重(%) | 绝对数(人) | 比重(%) | |
低龄人口(65-69岁) | 45308 | 3.03 | 58916 | 3.99 |
中龄人口(70-79岁) | 60456 | 4.05 | 77294 | 5.23 |
高龄人口(80岁及以上) | 16130 | 1.08 | 28694 | 1.94 |
三、人口老龄化对全市经济发展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水平,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重要标志,将对经济社会带来一系列深刻的影响,但同时伴随着许多问题也应运而生,其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保障压力沉重。老年化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老年人口的大量增加所带来的养老保障方面的问题,包括老年人的退休金、医疗费用和服务费用等等开支。目前,随着老龄化程度的提高,老龄人口所需支付费用的增长相当迅速。根据数据显示,2003-2011年,全市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离休退职人员从13108人增加到22826人,养老金发放数额从8750万元增加到31114万元。另外还有工伤、医疗等费用的支出,以及农村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五保老人等社会福利支出都对社会保障基金形成了压力。
(二)老龄人口负担不断增加。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其人口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即少儿人口、劳动人口和老年人口。其中,劳动人口不仅要生产自身需要消费的财富,还要为少儿人口和老年人口提供可消费的财富。因此,老年人口的迅速增长必将加重劳动人口的负担。我们不妨用抚养比这一指标来反映劳动人口的负担情况。2010年,全市总抚养系数为40.65%。其中,少儿抚养系数由2000年的31.03%下降到2010年的24.96%,下降了6.07个百分点,但老人抚养系数则由11.65%上升到15.69%,提高了4.04个百分点。换句话说,2000年时,每100个适龄劳动人口要抚养31个儿童、12个老人,十年过后,则要抚养25个儿童、16个老人。因此我们得出一个基本判断:①少儿人口对劳动人口的负担从数量上正在减少。②老年人口数量的上升对劳动人口造成的负担不断增加。
(三)家庭养老模式面临冲击。2000-2010年,全市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由3.39人减少到3.17人。随着家庭结构日益小型化,张家界市已经明显呈现出“四二一”的家庭结构,即夫妻两人要赡养四个老人和抚养一个孩子。这一方面导致年轻人赡养老人的压力增大,经济负担增加;另一方面,由于许多年轻夫妻常年在外务工,客观上带来了空巢老人、独居老人的大幅增加,老年人的长期照顾和护理对社会形成巨大压力。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和服务方式面临着一场深刻的变革和创新。
四、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
根据《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文件精神,在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要不断加强养老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党政主导、老龄委协调、部门尽责、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格局。
(一)科学设计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探索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首先面对当前家庭养老的基础性功能正在弱化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其次政府需要在土地使用、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等方面给予社会机构更多的政策倾斜。因为养老产业“投入大、周期长、周转慢、利润低”,是一个见效慢的“微利”行业,加大政策配套对社会闲散资本的吸引力。最后是积极推进居家入户服务,加快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组织老年人互助服务,推动志愿者服务,使老年人物质和精神上的需求在社区范围内得到满足
(二)建立健全保障政策。第一,应及时制订并实施好《张家界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将其进行责任分解,纳入绩效考核,确保规划实施。第二,全面系统研究国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惠扶持政策,将土地、税收、用水、用电等各类政策进行研究细化,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政策,以规范性文件形式统一对外发布,广泛宣传,以吸引民间资本、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第三,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大社区规范化建设力度,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和组织制定、落实服务规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覆盖全市的权威的老年人信息数据库,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持。第四,继续落实好已出台的敬老优待服务政策,争取国家相关试点和政策资金配套。
(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应对人口老龄化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持久的社会系统工程,除了采取各种外在措施外,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的尊老爱幼家庭美德,营造浓厚的尊老爱助老养老社会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遵循的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要积极开展老年法律援助,加大老年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为老龄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切实解决好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供稿:张家界市统计局刘波]
[审核:刘雁]
[责编: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