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面对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和国内下行压力加大的宏观环境,张家界市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和惠民生等各项决策部署,保持了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经济发展环境,带动了张家界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收入的稳定增长。
一、 主要运行情况和特点
(一)纵向来看,在岗职工工资平稳增长。“十二五”期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由2010年的19.83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36.87亿元,5年年均增长13.2%;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由2010年的26493元增加到2015年的48939元,增长了84.7%,5年年均增加4489元,年均增长13.1%,比“十二五”期间的GDP年均增幅(10.2%)还快2.9个百分点,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速度跑赢全市经济增长速度。
(二)横向来看,在大湘西地区处于领先地位。从全省看,2015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3889元,较2014年增长11.1%,全省只有长沙和株洲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张家界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则比全省平均水平少4950元;从大湘西地区看,2015年包括张家界、湘西州、怀化、邵阳和娄底在内5个市州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48679元,张家界高于大湘西地区平均水平260元。
(三)按登记注册类型看,国有单位最高。2015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中的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1916元,是所有经济类型中最高的,2010-2015年,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加了23308元,5年年均增长12.7%;其次是内资企业,由2010年的21224元增加到2015年的44467元,5年年均增长15.9%;第三是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由2010年的17037元增加到2015年的44264元,年均增长21%;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由2010年的18825元增加到2015年的38904元,年均增长15.6%;外资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相对缓慢,由2010年的21309元增加到2015年的35981元,年均增长11%。
(四)按执行会计标准看,机关最高。全市机关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由2010年的29839元增加到2015年的54583元, 5年年均增长12.8%;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由2010年的26949元增加到2015年的49809元,5年年均增长13.1%;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由2010年的24161元增加到2015年的45244元,5年年均增长13.4%;民间非营利性组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由2010年的23554元增加到2015年的44061元,5年年均增长13.1%。
(五)按行业大类分,金融业最高。从国民经济行业的19个大类来看,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排在前4位的行业依次是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和水的生产供应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2015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75109元、61582元、61564元和59200元;而排在后4位的行业则是采矿业、制造业、住宿餐饮业、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业,年平均工资分别是34687元、31604元、30937元、29328元。
二、存在的结构性问题
(一))行业间平均工资差距较大。数据显示,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金融业,平均工资75109元。通过进一步细分则是资本市场服务、货币金融服务和保险业,这三个子行业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达100508元、89250元和35038元,那么证券和银行的平均工资分别是全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和1.8倍,金融业整个行业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2.6倍,是住宿餐饮业的2.4倍,行业差距较大。
(二))与全省平均水平差距继续拉大。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由2010年的29275元增加到2015年的53889元,全市则由2010年的26493元增加到2015年的48939元,但全市与全省的差距则由2010年的2782元增加到2015年的4950元,两者的差距还在加大。
(三)) 按执行会计制度分类的工资差距扩大。2010-2015年,机关与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差距由5678元增加到9339元;企业与事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差距由2788元增加到4565元;事业与民间非营利性组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差距由3395元增加到5748元。
三、对策建议
(一)扩大就业岗位。就业是民生之本,必须通过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来满足城镇待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民的多元需求。一是旅游承载就业。旅游具有作用半径大、吸纳就业广和辐射能力强等特点,必须紧紧扭住这个牛鼻子不动摇。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招商战略,利用港洽周、沪洽周等平台与万科、长隆等知名企业展开旅游项目合作,着力打造一批与旅游深度融合的演艺、地产和养生项目。二是创业带动就业。利用当前“双创”机遇,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创业孵化基地,找准人、项目和政策的契合点,在信贷、场地、管理和指导上给予全方位支持。
(二)建立健全制度。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等特点,必须通过制度的刚性来确保劳动者的合理权益。一是要建立工资增长机制。通过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工资协商等制度,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会经济发展及物价增长的联动机制,激励和推动企业合理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二是要建立收入调节机制。以收入分配为突破口,从制度和机制上调节垄断行业收入分配,最大限度地缩小贫富悬殊,就是通过财税来加大转移支付,切实提高低收入者的分配水平,有效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让中低收入者更好的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二是完善工资支付机制。就是针对恶意欠薪和企业破产等问题,要通过信用担保、工资保证金和严格执法等手段,实现部门多方联动,建立健全从源头上治理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减轻企业负担。企业是社会发展的细胞,企业是劳动就业的载体,要确保企业有能力支付当前不断上涨的工资薪酬。一是落实国家政策。当前制造业等领域市场需求较为疲弱,产品价格低迷,保运转保生存成为当前重要工作。要严格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财政培育支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环保、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科技等高新技术企业,政府要拿出真金白银进行扶持,将他们培育成未来承载劳动者就业的主体企业。三是税收优惠扶持。当前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等企业快速发展,但一般还属于小微企业,体量不大,政府通过“营改增”全面铺开,可以给予少收或一定年限减免的政策。
[供稿:张家界市统计局 刘波]
[审核:刘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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