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与武汉消费品市场比较分析

来源: 时间: 201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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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与武汉同为中部省会城市,都有自己独特的地理优势和发展特色,但武汉的总体经济实力高于长沙,2012年武汉地区生产总值是长沙的1.3倍,第三产业增加值是长沙的1.5倍,消费品市场总体规模也强于长沙,2012年武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长沙的1.4倍。近年来,长沙以“两型社会”建设为契机,全面推进“流通活市”、“商贸强市”,以扩大内需为导向,积极拉动消费增长,消费品市场一直保持繁荣旺盛,但是要在短期内赶上武汉的消费品市场规模还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

  一、长沙与武汉区位优势比较

  长沙居东南沿海和长江流域两个通江达海大市场的腹部,是内陆通向两广沿海和西南边陲的前缘地带;又位于上海、广州、重庆、武汉四大全国性商贸中心聚辐的交错地带,东南西北四大城市的辐射作用可在长沙地区产生叠加效应,使之成为支撑沿海、沿江开放地区的后方基地和促进内地开发的先导城市。

  武汉历来被称为“九省通衢”之地,是中国内陆最大的水陆空交通枢纽。它距离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西安等中国大城市都在1000公里左右,是中国经济地理的“心脏”,具有承东启西、沟通南北、维系四方的作用,是全国性的商贸中心。

  二、长沙与武汉消费品市场对比情况

  武汉是我国内陆腹地最大的商贸中心,其消费品市场规模居中部六市第一,全国前十位。2012年武汉的常住人口比长沙多出297万人;地区生产总值比长沙多1603.9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长沙多977.7亿元。

  (一)消费品市场总体规模比较。从消费总体规模看,2012年,长沙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54.7亿元,比上年增长15.7%;武汉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32.4亿元,比上年增长16.0%,长沙的总体消费规模是武汉的71.5%。

  (二)消费占GDP的比重比较。从消费占GDP的比重比较看,2012年,长沙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GDP的比重为38.4%,而武汉为42.9%,长沙比武汉低4.5个百分点。

  (三)消费占全省的比重比较。2012年,长沙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湖南省的比重为31.3%,武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湖北省的比重为37.3%,长沙比重较武汉低6个百分点。

  三、长沙与武汉消费品市场规模存在差距的主要原因

  (一)长沙在统限额以上单位数少于武汉。2012年年末,长沙在统限额以上法人企业、个体户和产业活动单位一共1598家,其中法人企业1246家,个体户和产业单位352家。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940家,个体户和产业活动单位111家,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306家,个体户和产业单位241家。武汉在统限额以上法人企业、个体户和产业活动单位一共1919家,其中法人企业1648家,个体户和产业单位271家。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1085家,个体户和产业活动单位122家,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563家,个体户和产业单位149家。

  从总体单位个数看,武汉比长沙多321家,其中占消费品市场主要部分的批发和零售业单位数达到了1207家,比长沙多156家。

  (二)长沙大企业集聚度较武汉低。2012年,长沙零售额排名前十的零售企业,全年共实现零售额337.9亿元,同比增长14.7%,低于全市零售额增速1个百分点,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3.8%,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贡献率为13%,拉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个百分点。武汉10家大型重点零售企业实现零售额711.3亿元,同比增长13.6%,增速低于全市零售额增速2.4个百分点,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0.7%,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贡献率为18.0%,拉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9个百分点。

  从大企业的集聚度来看,长沙相比武汉还是有比较大的差距,两市各自十大企业实现的零售额长沙还不到武汉的一半,仅为武汉的47.5%,但长沙大企业增速略高于武汉1.1个百分点。

  (三)长沙限额以上的比例比武汉低。2012年,长沙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342.2亿元,比上年增长23.7%,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54.7%,直接拉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1个百分点,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贡献率达到77.3%。武汉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252.3亿元,比上年增长19.0%,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65.6%,直接拉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4.3个百分点,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贡献率达到89.7%。

  限额以上单位是消费品市场的主导力量,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影响是巨大的,从2012年数据看来,长沙限上比例低于武汉10.9个百分点,假设两市保持目前各自限额以下零售额目前的增速不变,两市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速相同均为23.7%,则长沙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速要比武汉低3.3个百分点。

  (四)长沙城镇化水平相对武汉较低。城镇化对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城乡居民消费贡献突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必然大大拉动消费的增长。2012年,长沙的城镇化率为69.4%,而武汉的城镇化率明显高于长沙。2012年,武汉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7.5%,长沙为37.2%,比武汉低30.3个百分点。

  (五)长沙人均存款余额低于武汉。2012年末,长沙城乡居民人均存款余额为42014元,武汉为46726元,长沙居民人均存款余额比武汉低4712元,较高的储蓄水平将使市场具有良好的后发优势,而长沙储蓄水平低于武汉,使得消费的发展潜力也较武汉低。

  四、长沙消费品市场发展优势

  (一)城乡居民收入持续提高。收入决定消费,居民消费能力强,就会有旺盛的消费需求。2012年,长沙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288元,比上年增长14.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5763元,比上年增长17.6%,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均居中部省会城市首位。

  (二)居民的消费倾向强。居民消费倾向强,就会充分调动消费能力,把旺盛的消费需求转变成现实的消费。长沙属于典型的消费型城市,2012年,长沙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460元,比上年增长9.4%,居中部省会城市第一位。

  (三)农村消费市场潜力巨大。2012年,长沙农业人口415.1万,占全市人口的62.8%。农村人口是一个庞大的消费者群体,农村市场为消费品市场提供了广阔的整合空间。随着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村市场有着巨大的现实和潜在购买力,2012年长沙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57元,比上年增长18.4%,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155元,比上年增长18.4%。

  从以上几个方面的对比情况看,虽然近几年长沙消费品市场一直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但和武汉等大型商贸城市比还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法人企业数偏少,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相对较弱。因此长沙应该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减少人们提升消费的后顾之忧;适度采取一些鼓励政策和措施拉动现实消费;着力挖掘、培养消费热点;改善消费环境、消费条件,加强市场监管,使人们方便、放心地消费;提升长沙地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地位,增强长沙的辐射力和带动作用;大力发展长沙龙头优势产业;激活农村消费,挖掘农村消费潜力,提升农村市场的消费质量和水平,以促进长沙消费品市场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供稿:长沙市统计局胡志伟]
[审核:刘雁]
[责编: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