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间投资发展面临的问题浅析

来源: 时间: 201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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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36条”颁布以来,长沙民间投资活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所占份额提高,已成为支撑全市投资增长的“稳定器”。从今年1-7月民间投资运行情况看,当前民间投资发展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
   一、1-7月长沙民间投资运行的主要特点
   1、民间投资快速增长
   1-7月,长沙民间投资1653.75亿元,同比增长21.0%,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66.4%,比同期全国、全省的平均水平分别高2.7、2.6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2.5%,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7个百分点。
   2、三产业投资比重最大
   1-7月,长沙三次产业同步发展,分别完成民间投资25.74亿元、685.05亿元和942.9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8%、16.1%和24.6%。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6:41.4:57.0,而同期固定资产投资的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1:32.9:65.1。
   3、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房地产业
   从行业分布看,全市民间投资涉足面较广,基本覆盖了国民经济各个领域。从各行业中民间投资所占比重看,民间投资已在部分行业占据投资主导地位,1-7月,民间投资比重占八成以上的有:采矿业(91.6%)、制造业(87.9%)、批发和零售业(86.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94.2%)。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房地产业,两者合计占民间投资的七成。1-7月,全市民间投资中,制造业投资647.07 亿元,增长18.0%,占全市民间投资的比重为39.1%;房地产业完成投资505.60亿元,增长25.0 %,占全市民间投资的比重为30.6%。
   4、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增长最快
   1-7月,长沙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投资556.82亿元,同比增长48.6%,占民间投资比重由上年27.4%上升到33.7%。与此同时,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投资780.95亿元,同比增长9.4%,占民间投资比重由上年52.2%下降到47.2%;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投资81.30亿元,同比下降12.1%,占民间投资比重由上年6.8%下降到4.9%。
   二、民间投资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行业民间投资发展较缓
   虽然“新三十六条”和相关实施细则均明确,对民间投资领域实行“非禁即准”,但民间投资在资格认定、准入门槛、产权转移等环节手续繁杂,“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仍然较为普遍,尤其在部分鼓励重点放开的领域民间投资发展仍然较为缓慢。1-7月,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3.30亿元,同比减少3.9%,占该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32.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35.20亿元,同比减少18.3%,占该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24.6%;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42.94亿元,同比增长61.7%,占该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20.3%;教育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8.28亿元,同比增长35.8%,占该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35.9%;卫生和社会工作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7.75亿元,同比增长16.5%,占该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30.6%;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2.32亿元,同比增长13.9%,占该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38.8%。上述六大涉及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公共事业领域的行业民间投资所占比重都不足四成,且民间投资增速均远低于该行业投资增速。
   2、民间投资产业层次普遍偏低
   全市民间投资产业层次整体偏低,产业转型升级的任务仍然比较艰巨。主要表现在:一是新型工业化作为全市产业转型的重中之重,工业投资的增长仍然乏力。1-7月,我市民间工业投资668.12亿元,占全市民间投资的比重达40.4%,但增速只有15.7%,比全市民间投资增速低5.3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工程机械等部分我市的优势产业受产能过剩和需求下降两头挤压,生产经营状况不佳,利润下降,完成投资较去年同期明显回落。二是大量高耗能、高污染、低技术的低水平建设主要集中在民营投资,1-7月,我市六大高耗能行业投资196.36亿元,其中民间投资的占比高达82.9%。三是民间投资中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减缓,1-7月,民间高新技术产业投资107.14亿元,同比下降8.7%,在全市民间投资中所占比重仅为6.5%。可见,民营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更重、更迫切,可以说,没有民间投资的健康发展,就很难实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的目标。
   3、民间投资项目规模整体较小
   1-7月,全市民间投资项目(除房地产)3380个,项目平均规模为0.66亿元,比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平均规模小0.28亿元。其中,亿元以上民间投资项目174个,占全部亿元以上项目的39.5%,完成投资257.36亿元,占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的42.4%,项目平均规模为4.84亿元,比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平均规模低1.16亿元。全市38个10亿以上投资项目中,民间投资项目仅9个,计划投资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17.7%。计划总投资在5000万以下的民间投资项目最为集中,项目个数和完成投资分别占5000以下投资项目的75.3%和77.6%。尤其是,部分县区的乡镇3000万以下的项目十分雷同,重复建设现象依然存在。民间投资“微型化”、“短期化”的投资格局还没有根本性的转变。
   4、民间投资资金主要靠自筹
   从民间投资主体资金来源渠道看,自筹资金占比高达68.5%,其他资金来源占比22.1%,国内贷款占比8.9%,国家预算资金仅为0.3%。可见,民间投资主要依靠自身积累来发展的局面并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
   三、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因素分析
   1、政策体制还存在一定障碍
   一是民间投资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尽管国家和各级政府先后出台了一些促进非公经济和民间资本发展的政策,但仍然存在政策不完善、不配套、不落实的问题。二是投资待遇和机遇不平等,如在投资领域、税收、用地、融资等方面,尚不能完全做到民间投资与国资、外资一视同仁,民营企业在投资过程中经常遇到土地使用、融资困难、审批程序复杂等一系列障碍。三是民间投资渠道还不够畅通,民间资本仍然难以进入部分行业,尤其在一些高回报的垄断行业、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如石油、铁路、电力、电信、市政公用设施、教育、医疗等领域受到诸多限制,还存在“玻璃门”、“弹簧门”等市场准入障碍,民间资本实质上很难介入,或勉强进入又被迫退出。
   2、投资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一是民间投资存在监管多、服务少等问题,对民间投资工作没有明确、统一的主管机构或牵头部门,一些部门或工作人员官本位意识严重,对民间投资社会作用的认识程度不高,服务意识不够。二是对民间投资缺乏有力的产业政策支持和投资信息指导,尚未建立完善、权威的信息发布系统和优良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由于信息不对称,服务不到位,一方面使一些投资者想投资没门路、缺项目,影响了投资热情;另一方面又容易导致盲目投资,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民间投资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和有限资源的浪费。 
   3、资金瓶颈约束问题有待破解
   一是融资渠道单一成本高。许多民营中小企业筹集投资发展资金主要靠自我积累、银行贷款、民间融资等,难以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股票等方式直接融资,融资渠道和方式总体比较单一,一旦遇上经济不景气,或者银根紧缩,资金就非常短缺。而且民间融资利率高,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资金成本。二是信贷规模不足贷款难。我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规模相对不足,贷款发放还存在“重大轻小”的“规模歧视”和“重公轻私”的“所有制歧视”,民营中小企业贷款比较困难。三是贷款担保抵押体系不健全。中小企业担保服务体系尚不健全,银行以及贷款担保机构出于资金安全和经营风险考虑,对民营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抵押等要求非常严格甚至苛刻,企业由于缺少合适的担保、抵押方式,导致难以从银行贷款。
   4、民营企业自身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其资本原始积累投资期大多采用个体业主制、家族制、合伙制等方式,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这种管理方式就可能成为企业发展的障碍和束缚。同时,这些企业在投资决策上主要凭借经营者的个人经验,局限性较大,难以满足规模不断扩大、投资领域不断拓宽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需要。许多民营企业还没有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规范化的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没有从体制上创造促进企业发展和扩大投资的动力。这样,导致民间投资总体上规模较小、档次较低,劳动密集型产业集中,竞争力不强,抗风险能力薄弱。
   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对策思考
   1、加强政策研究,出台鼓励民间投资发展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文件。着力于拓展民间投资领域、运用市场机制畅通投资渠道、完善政府采购支持民营企业的有关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民间投资政策的研究和落实,对前几年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出符合长沙实际的具体措施,积极消除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2、落实扶持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加大对民间投资的支持力度。着力于消除民间投资政策歧视、切实减轻民间投资主体负担、完善公共配套和服务设施,要进一步为民间投资的健康有序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3、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民间投资的服务和引导。着力于完善民间投资信息发布和统计制度、积极培育和规范民间投资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加大民间投资的行政服务力度,统筹安排民间投资项目,在制定和实施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等时考虑到民间投资的需求,为民间资本创造更多投资机会。

[供稿:长沙市统计局任重远]
[审核:吴天铁]
[责编: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