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省高度重视民间投资,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市委、政府为了加快全市民间投资发展,加强信息引导、扩大市场准入、改善融资服务、优化建设环境,出台了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具体措施,向社会公布了一批引进民间投资重大项目,民间资本开始进入基础设施和民生建设领域,较好地激发了民间投资者积极性。但从全市来看,民间资本在基础设施领域投资规模小,增长速度慢。
一、民间投资是推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动力
从投资主体性质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民间投资、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为政府投资,民间投资是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的企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造或者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2010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极大地调动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
(一)民间投资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从“九五”、“十五”、“十一五”民间投资占全市投资情况看,民间投资所占比重由“九五”时期32.7%提高“十一五”时期的72.5%,2013年1-11月,全市完成民间投资2930.88亿元,占全市投资总额的67.1%。据测算,民间投资对全市GDP增长贡献率达到40%以上。
(二)民间投资是支撑全市投资增长的主要动力。从“九五”、“十五”、“十一五”民间投资完成情况看,民间投资成为拉动全市投资增长的主要动力,民间投资对全市投资增长贡献率由“九五”时期的34.0%提升到“十一五”时期的78.5%。2013年1-11月,全市民间投资增长22.4 %,拉动全市投资增长12.3个百分点。
(三)民间投资主要投向工业、房地产开发等市场竞争性领域。从2000年以来民间投资情况看,民间投资中基础设施投资一般占全部民间投资的7%左右,民生投资占全部民间投资的2.5%左右。民间投资重点投向工业、房地产开发业,工业和房地产开发的民间投资占全部民间投资比重达到60%以上,工业投入中民间投资由2011年的34.2%提高到今年的39.9%,呈现逐年上升态势。
二、民间投资在基础设施和民生建设领域涉足不多,规模不大
(一)基础设施和民生建设领域民间投资项目占比小。从1-11月全市基础设施投资情况看,全市亿元以上基础设施项目199个,计划总投资1234.31亿元。其中,民间投资项目35个,计划总投资118.17亿元,仅占全市亿元以上基础设施投资的9.6%。全市计划总投资超过5亿元以上基础设施项目46个,计划总投资823.31亿元,除湖南恩瑞物流配送有限公司1个单位投资的恩瑞物流基地项目12亿元外,其他45个项目均为政府投资项目。全市亿元以上民生建设投资项目54个,计划总投资167.03亿元。其中,民间投资项目9个,计划总投资22.78亿元,仅占全市亿元以上民生建设投资比重13.6%。
(二)基础设施和民生投资主要依赖政府投资。长沙民间投资范围虽然覆盖国民经济各个领域,除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外,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基础设施投资主体仍然是政府投资。从1-11月投资情况看,75%左右的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基础设施投资靠政府投资。65%左右的教育、卫生、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民生工程依靠政府投资。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受文化产业体制改革政策影响,民间投资进入进度加快、加大了投资力度。 2011、2012年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民间投资占该行业投资比重达到65%,2013年1-11月为47.2%。除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外,民间投资在我市其他行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业民间投资占到行业投资比重达到78%以上。
(三)央企在长涉足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占比小、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投资。“十一五”以来,央企在长投资占全市投资比重一直维持在4%左右。今年以来,央企在长共投资206.04亿元,占全市投资比重为4.7%,央企投资主要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从11月底全市在建项目情况看,只有中烟、中国电信、华电等3个单位5个项目在长沙市涉足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总投资46.04亿元,占全市以上基础设施项目的比重为3.7%。截止11底,保利、中建、中房、五矿、中铁、中化、中粮、中国水电、华润置地等央企在长在建楼盘25个,计划总投资663亿元,占全市计划房地产开发投资9.1%,累计完成投资405亿元,占全市在建房地产开发投资的9.7%,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60亿元。
(四)民间投资仍然维持“微型化”、“短期化”的投资格局。民间投资特别是私营个体投资着,总体上规模较小、档次较低,产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竞争力不强。由于信息不畅,在部分地方还存在产能过剩的重复建设。2003年1-11月,民间投资亿元以上施工项目共有214个,仅占全市民间投资施工项目个数的4.3%。民间投资总体上仍然维持“微型化”、“短期化”的投资格局。
(五)市场准入受到较大限制,民间投资进入的深度明显不足。虽然国家“新三十六条”和省里的实施细则均明确,对民间投资领域实行“非禁即准”,今年9月全市对外公布了包括地铁等重大项目向民间资本开放,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还没有民间资本投资主体进入。民间投资在资格认定、准入门槛、产权转移等环节仍存在手续繁杂等问题,“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仍然突出,限制了平等竞争。长沙除新奥燃气、通讯制造业、自来水等基础行业民间资本进入以外,电力、电信、交通、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环保等基础行业及公共事业领域一直以来依靠政府投资,民间投资难以进入。
三、促进民间投资领域不断拓宽的建议
(一)以加快城镇化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作用,激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民生建设领域。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城镇化建设的重点是中小城市,而城镇化也不仅仅是简单的进城居住,而是生活方式的全面城镇化,涉及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医疗保障等等。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房地产开发开发投资将需要巨量投资。建议政府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大型楼盘时配套建设学校、医院,同时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等多种方式进入基础设施和民生投资领域。
(二)继续扩大准入领域,降低准入门槛。多形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民生建设,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领域,拓展民间投资空间。一方面政府投资要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另一方面,对于传统上以政府投资为主体建设的交通、能源、电信、医疗、体育、文化、教育等经营性、垄断性基础设施、公益事业领域,应创造条件吸纳民间资本以独资或参股等形式进入。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放宽前置条件、经营范围等门槛限制,着力破除行政性、行业性和地区性壁垒。由相关部门明确民间资本进入有关领域的路径和措施,重点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市政设施、公路、保障性住房、社会事业、金融等领域开展项目建设或经营服务。
(三)强化政府服务,营造氛围,优化投资环境,为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提供便利条件。一是更加重视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将民间投资发展增长目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民间投资监测预警。二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研究针对民间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流程,探索推进并联审批、合并部分审批环节、取消或限制部分前置条件等改革举措,建立“绿色通道”等制度,并向县区下放审批权限,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四)积极创新投融资方式,广泛吸纳民间资本。当前,民间资本大规模进入基础设施领域时机成熟,一是政策的大力支持,鼓励民间投资新36条,不仅给民间资本指明了方向,并且在政策上给予了保障,政策上的大力支持必将提振投资者信心;二是民间资本拥有强大的后劲。目前,长沙市民间资本充裕,但得不到有效启用。据统计,到2013年10月底,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达1.01万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存款余额达3398亿元,此外,还有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拥有大量富余资金,只要引导得当,组织有力,确保民间资本保值增值,全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压力定能减轻。如通过发行债券、采取BOT方式融资,吸引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引入社保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等。
[供稿:长沙市统计局熊应祥]
[审核:刘雁]
[责编: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