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长沙市金融业稳步发展

来源: 时间: 201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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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在资源配置、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2013年,长沙市金融业按照稳中求进、稳中有为的工作目标,落实国家稳健货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不断优化金融信贷结构,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金融业发展取得的成效

  (一)金融市场主体不断扩大。近年来,全市金融主管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以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为目标,不断优化全市金融资源配置,积极引进境外金融机构,全市金融市场得到长足发展。金融业呈现单位数量不断增加,年末资产、从业人员持续增长的良好势头。2013年全市共有法人金融机构676家,比上年增加188家,增长38.5%;金融机构年末资产149.60亿元,比上年增长24.5%;金融机构年末从业人员5.75万人,比上年增加0.52万人。

  (二)对经济增长贡献程度提升。2013年,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277.33亿元,占GDP比重为3.9%,比上年提升0.3个百分点,扭转了近年来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一直回落的态势。金融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7.7%,增速提升6.1个百分点,增速高于GDP增速5.7个百分点,是全市国民经济行业中增速最快的行业,金融业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和拉动点分别为5.4%和0.6个百分点,分别比上年提升2.1和0.3个百分点。

  (三)实现税收收入大幅增长。2013年,全市金融业实交税金87.31亿元,比上年增长22.2%,增速高于全市税收收入增速9.3个百分点,高于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增速2.8个百分点。实现地方财政收入47.91亿元,比上年增长20.6%,增速高于全市财政总收入增速9.6个百分点,高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速11.2个百分点。

  (四)金融存贷集聚效用明显。长沙作为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经济发展和投资环境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金融集聚效果明显提升。2013年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达10148.76亿元,比上年增长15.3%,占全省比重达37.8%;新增存款1345.90亿元,占全省比重达36.1%。各项贷款余额9633.02亿元,比上年增长13.1%,占全省比重达53.1%;新增贷款1070.23亿元,占全省比重达43.7%。

  (五)金融信贷结构不断优化。一是贷款期限呈短期化趋势。2013年,全市新增短期贷款330.72亿元,比上年增长19.1%,占全部新增贷款的30.9%,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全年新增中长期贷款772.13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占全部新增贷款的72.1%,与上年基本持平。二是信贷向民生事业倾斜力度加大。2013年全市新增贷款中,投向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贷款达341.40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31.9%,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投向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贷款达82.58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7.7%,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三是重点支持居民消费需求。2013年全市个人消费贷款为1542.31亿元,比上年增长19.2%,高于全市贷款增速6.1个百分点。其中个人短期助学贷款和汽车贷款增速分别为99.5%和61.7%。

  二、金融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近年来长沙金融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自身存在结构不优,发展速度不快等问题,特别是与全国同类省会城市相比差距明显。长沙要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城市,尚面临一些困难和制约因素需要解决。

  (一)增加值占GDP比重偏低。2013年在全国26个省会城市中长沙经济总量居第7位,但金融业增加值总量(277.3亿元)仅排第12位,与经济总量居第5位的南京、第6位的沈阳、第8位的郑州分别相差568.87亿元、118.20亿元和210.10亿元;长沙金融业增加值占GDP和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分别居第23位和第22位;在中部省会城市比较中,长沙金融业增加值总量居第3位,金融业增加值占GDP和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均居第6位。

  (二)中长期贷款增速缓慢。从全市贷款的期限来看,短期贷款继续保持平稳增长,但中长期贷款增速回落明显,2013年全市中长期贷款增速为12.1%,低于全部贷款增速1个百分点,中长期贷款中企业经营贷款仅增长1.4%。企业经营贷款增速缓慢,也说明了中小微企业存在融资难的现象。

  (三)贷款总量占GDP比重偏低。国内外研究表明:一个地区的贷款总量占GDP比重高低与其经济发达程度呈正相关,特别是与工业化率(工业增加值/全部生产总值)、城镇化率(城镇常住人口/总人口)高度正相关。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已进入工业化成熟阶段,市场化程度高,信贷供需两旺,贷款总量较大,金融相关比率较高,因此贷款总量占GDP比重也较高,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则与之相反。2013年全市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总量占GDP比重为134.7%,在全国26个省会城市中排第22位,在中部省会城市中排第6位。

  (四)金融业内部发展不均衡。长沙金融业在发展壮大的同时,行业内部发展不均衡状况日益明显。从行业总体来看,金融机构呈现出银行业“一业独大”,保险和证券则凸显薄弱之势,银行业资产占金融业资产超过90%以上,银行业增加值占金融业增加值比重一直保持在70%左右。虽然一些新兴的金融行业,例如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担保典当公司等发展速度加快,单位数量快速增加,但是各项指标的比重仍然相对偏低,需要进一步拓展空间,构建结构完整、各行业均衡发展的金融业体系。

  三、加快金融业发展的建议

  (一)科学规划发展思路、形成发展强大合力。一是要科学规划金融业发展思路。要结合长沙市的实际情况,学习和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顶层设计,确立“区域发展、金融先行”的发展战略,在长沙“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制定长沙金融业发展中长期专项规划。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目标等方面科学长远规划、提升现代金融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明确目标,实行差异化发展、错位发展的思路,通过8-10年时间将现代金融业打造成为长沙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做到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有提升、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的比重有提高、地方金融资产占全部金融机构总资产的比重有突破。二是要强化金融工作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金融业发展领导组织体系,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形成市委、政府主要领导抓金融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市金融办工作职能,把金融工作纳入各区、县(市)和市直部门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三是要破解人才制约瓶颈。金融人才是金融发展的核心力量。必须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扶持和引导,大力引进人才,特别是产品开发、资本运作等方面熟悉国际规划、具有创新能力的海外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级专业人才;充分发挥湖南大学、中南大学等本土高校作为长沙金融人才培训基地的作用。建立定向培训机制,采取与金融发达地区同行交流、代训、交叉任职的形式,提升人才素质,为长沙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四是要强化政策的支持和引导。出台全面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综合政策,明确加快发展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本土法人金融机构、金融功能区、金融后台园区和投融资平台发展的各项措施,在金融机构引进和创设、金融创新、风险补偿、金融地产、金融人才引进培养、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股权投资、融资性担保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有特色、更优惠、好操作的政策支持,形成发展合力。

  (二)促进金融机构集聚,大力引进金融机构。金融中心必然是中外金融机构集聚的区域。长沙要想成为中部地区区域性金融中心城市,必须通过外引内设加速金融机构的集聚,重点吸引金融机构总部和地区总部进驻长沙,营造金融业规模效应和集聚优势。“外引”主要是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和政策鼓励,引入国内外大型金融机构到长沙设置分支机构,重点是外资银行和国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内设”就是大力发展本地的金融机构,营造总部优势,形成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四大支柱产业突出、其他多种金融机构功能互补的金融机构体系。

  (三)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创新步伐。一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搭建信息平台。贯彻落实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引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努力扩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以及短期融资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促进全市融资结构改善,确保全市社会融资总量保持较快增长。二是加快创新步伐。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的内在动力。长沙必须利用现有金融业的较好基础,大力实施金融创新战略,通过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业务和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增强长沙金融发展优势。

  (四)规范管理民间金融市场,营造金融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一是强化区域性管理。各区、县(市)要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管力度,健全完善机构建设。二是规范民间金融市场。近年来,长沙市民间金融机构发展较快,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不足,金融业逐步走向市场化,但目前长沙辖区内金融机构莨秀不齐,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因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市场准入、日常监测、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强管理。三是提高市民自身警惕性。不贪小利益,不要让非法集资钻空隙,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发展。

  (五)加大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一是提高存贷比。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现有信贷的使用效率,同时进一步用好增量资金,使其与全市产业政策相协调。二是优化信贷结构。在积极支持优质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加大对“三农”、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业园区、现代服务业、养老卫生服务业等信贷支持,为长沙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和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强大金融支撑。

[供稿:长沙市统计局刘亦彪]
[审核:刘雁]
[责编: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