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沙市金融机构按照稳中求进、稳中有为的工作基调,落实国家稳健货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金融信贷总量保持平稳,金融业实现了较快增长,为长沙经济加快转型创新发展、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金融业总体运行良好
(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提升。2014年,长沙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321.78亿元,占GDP比重为4.1%,比上年提升0.2个百分点;占第三产业比重为9.9%,比上年提升0.4个百分点。金融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3.7%,增速分别高于GDP、第三产业增速3.2和4个百分点,是全市国民经济行业中增速较快的行业之一,增速仅次于以文化、体育、娱乐业、租赁商务为代表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金融业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0%。
(二)实现财税收入大幅增长。2014年,全市金融业上交税收107.59亿元,比上年增长23.2%,增速居各行业之首,高于全市税收收入增速11.2个百分点,高于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增速10.4个百分点。金融业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为7.7%,比上年提升0.7个百分点;对全市税收增长的贡献率达13.5%,比上年提升4.4个百分点。金融业实现地方财政收入59.06亿元,比上年增长23.3%,增速高于全市财政总收入增速9.8个百分点,高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速5.4个百分点。
(三)增加值总量排位提升。2014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为321.78亿元,居全国省会城市第11位,比上年提升1位。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位分别排第10位和第8位,排位与上年持平。
二、金融存贷业务平稳发展
(一)存款余额增速放缓。2014年底,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11266.10亿元,比上年增长11.0 %,增幅回落4.3个百分点。新增各项存款1114.28亿元,比上年少增231.62亿元。其中,新增单位存款749.89亿元,少增275亿元;新增个人存款391.34亿元,少增109.07亿元;财政性存款净减少42.95亿元,少增103.48亿元。
(二)信贷结构更加优化。一是在建、续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得到保障。2014年全市基础设施领域贷款新增317.41亿元,占新增对公贷款的比重达47.3%。二是薄弱环节信贷投放增加。全年涉农贷款新增328.64亿元,比上年增长17.8%,快于全部贷款增速6.6个百分点。三是金融惠民工作力度加大。全年个人住房消费贷款新增217.03亿元,比上年多增19.08亿元;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新增123.42亿元,比上年多增100.44亿元。
(三)民间融资保持活跃。一是小额贷款业务快速发展。2014年末,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达45家,比上年新增3家,注册资本合计47.76亿元,贷款余额52.74亿元;全年累计发放贷款79.46亿元,其中发放小微企业贷款11.18亿元,占比14.1%。二是融资担保机构稳健运营。2014年末,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达75家,比上年新增3家,注册资本合计73.79亿元,在保余额为112.61亿元。全年新增融资性担保额102.08亿元,其中新增小微企业贷款担保96.78亿元。
三、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沙金融业在总量快速增长,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仍然存在总体规模偏小、贷款总量占GDP比重偏低和发展不均衡等问题。
(一)金融业总体规模偏小。金融部门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为重要的资源配置部门,是融通资金、调节资金、聚集资金和配置资金的重要部门,对国民经济发展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目前长沙金融业发展规模仍然偏小,尤其是保险业、证券业、信托投资和其他金融服务市场发展相对滞后,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2014年在全国26个省会城市中,长沙经济总量居第6位,但金融业增加值总量(321.8亿元)则排第11位,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4.1%)居第25位;金融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9.9%)居第24位;在中部省会城市中,长沙金融业增加值总量居第3位,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和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均居第6位。
(二)贷款总量占GDP比重偏低。国内外研究表明:一个地区的贷款总量占GDP比重高低与其经济发达程度呈正相关,特别是与工业化率(工业增加值/全部生产总值)、城镇化率(城镇常住人口/总人口)高度正相关。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已进入工业化成熟阶段,市场化程度高,信贷供需两旺,贷款总量较大,金融相关比率较高,因此贷款总量占GDP比重也较高,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则与之相反。2014年全市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总量占GDP比重为136.9%,在全国26个省会城市中排第25位,在中部6个省会城市中排第6位。
(三)金融业内部发展不均衡。长沙金融业在发展壮大的同时,行业内部发展不均衡状况较为明显。从行业总体来看,金融机构呈现出银行业 “一业独大”,保险和证券则凸显薄弱之势,银行业资产占金融业资产超过90%以上,银行业增加值占金融业增加值比重一直保持在70%左右。虽然一些新兴的金融行业,如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担保典当公司等发展速度加快,单位数量快速增加,但总量仍然较小,需进一步拓展空间,构建结构完整、各行业均衡发展的金融业体系。
四、加快金融业发展的建议
金融业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是经济发展的驱动器。金融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与金融市场体系完善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加强金融信用环境建设。大力推进法制建设,强化社会信用基础,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金融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形成一个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律氛围和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金融市场各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围绕提升金融业整体水平,重点引进金融业法人机构和区域管辖机构,增强辐射带动功能。及时掌握国内外金融机构发展的年度计划、区域分布意向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每年确定3-5户金融机构作为重点引进对象,增强针对性、主动性和成功率。根据长沙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加大对香港、台湾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加强与欧美及日韩金融机构的联系,吸引和支持其金融机构在长设立营销总部、地区总部、票据中心、研发中心和人才培训基地等,增强金融业的活力。同时,对已在长设有代表处的金融机构,加强与其总部的联系沟通,积极争取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总部的支持,将已具有发展规模和潜力的金融分支机构发展为区域管辖机构,增强在城市群中的金融辐射力,塑造全市金融业在省内发展的新优势。
(三)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支持金融机构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增强优质服务意识,引进先进金融服务新理念,按照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有效规避风险并带来利润的总原则,自主创新和开发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和竞争力。
(四)优化金融行业结构。随着金融理念的更新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传统银行信贷业务已经退让为整个金融体系中比较稳健的一部分,更多灵活高效、充满创造力的金融企业和金融产品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充分认识到“金融强市”不是“银行强市”,在寻求银行信贷支持的同时,应将眼光更多的投放到股票上市、债券融资、风险投资等新兴融资形式上来,用多元化的视角来看待金融业的发展。大力发展为金融业提供服务的证券资信评估、投资咨询、资产评估、会计、审计、律师、保险代理、公估、经纪等中介服务组织。要打造区域性的金融中心,研究和制定金融各业改革和发展的模式和路径,促进保险业、证券业和其他金融业的成长和壮大,实现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和其他金融业的全面发展。
(五)大力培养金融人才。要想成为一流的金融企业就必须吸引和造就一流的人才。要尽快培训一批掌握金融英语、国际贸易、外汇会计、计算机、国际法的专业人才,充实到金融行业队伍中去,以适应金融机构市场化生存的需要。金融服务业专业人才的培养不仅局限在单纯技术和操作层面,更应注重新一代创新型、复合型、国际化通用人才的培养,形成以高、中级专业人员为主体的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
[供稿:长沙市统计局 刘亦彪]
[审核:刘雁]
[责编:罗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