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沙骨干文化企业发展情况简析

来源: 时间: 201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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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全年长沙营业收入过亿的文化产业法人企业(简称骨干文化企业,下同)发展情况看,呈现出整体规模不断扩大、服务业文化企业效益提升、民营文化企业快速成长、新兴业态发展迅速的态势。然而在新常态及“文化+”模式深入发展的大背景下,长沙骨干文化企业与科技融合发展不足及规上工业文化企业效益偏弱等不利因素须引起重视。

  一、发展概况

  (一)多项指标快速提升,产业支撑作用增强。2014年末全市共拥有骨干文化企业321家,比上年同期增加66家;共拥有资产974.7亿元,同比增长42.2%,户均资产3.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188.5亿元,同比增长64.0%,户均营业收入3.7亿元;实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0.8亿元,同比增长5.4%;实现利润总额132.6亿元,同比增长49.7%,户均利润总额4130.8万元;年末共拥有从业人员12.9万,同比增长79.6%,平均每户提供就业岗位400余个。

  (二)工业企业占比过半,服务企业盈利最强。从2014年全市骨干文化企业按报表类别发展情况看,营业收入过亿的规模以上工业文化企业共240家,占全部亿元以上文化企业数的74.8%,较上年同期提高0.6个百分点;实现营业收入797.9亿元,占全部营业收入的67.1%,较上年同期提高10.5个百分点;实现营业利润69.3亿元,占全部营业利润的52.5%;共拥有期末从业人员10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数的77.9%,较上年提高10.9个百分点。而从骨干文化企业分报表类别盈利能力看,营业收入过亿的服务业文化企业共47家,实现营业收入231.6亿元,实现营业利润55.1亿元,营业利润率为23.8%,分别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和限额以上批零业文化企业15.1和18.9个百分点,且分别高于全部骨干文化企业和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平均水平12.7和12.9个百分点。

  (三)内资企业占据主导,民营企业迅速扩大。2014年末全市骨干文化企业中内资企业304家,共拥有资产950.3亿元,占全部资产的97.5%;实现营业收入1146.6亿元,占全部营业收入的96.5%;实现营业税金及附加19.6亿元,占全部营业税金及附加的93.2%;实现营业利润127.2亿元,占全部营业利润的96.3%;共拥有期末从业人员12.4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96.2%。由此可见,亿元以上内资文化企业对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从亿元以上民营文化企业发展情况看,各项指标大幅提升,规模迅速扩大。全年242家亿元以上民营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935.6亿元,同比增长90.4%,实现营业利润78亿元,同比增长55.0%,拥有期末从业人员10.2万人,为2013年的2.1倍。

  (四)传统行业引领发展,新兴产业异军突起。从2014年全市骨干文化企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发展情况看,以焰火鞭炮产品制造、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业、工程勘察设计业等为主的传统行业共拥有企业310家,实现营业收入1145.2亿元,同比增长64.2%;实现营业利润125.6亿元,同比增长39.0%;期末拥有从业人员12.4万人,同比增长79.8%。其中营业收入超十亿的传统行业数达21个,较上年增加6个;实现营业收入1101.9亿元,占全部传统行业营业收入的96.2%,较上年提高8.1个百分点;实现营业利润124.3亿元,占全部营业利润的99.0%,较上年提高10.4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以软件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专业化设计服务及广告为主的11家新兴产业骨干文化企业也呈现出快速增长势头,全年共拥有资产40.6亿元,同比增长39.2%;实现营业收入42.2亿元,同比增长53.9%;拥有期末从业人员5078人,同比增长72.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高。从全市骨干文化企业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看:一是与高新技术产业融合相对偏低。年末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中营业收入过亿的单位389家,其中文化企业23家,占比仅为5.9%;亿元以上高新技术文化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417.9亿元,占全部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的7.4%,实现利润总额27.4亿元,同比下降11.1%。二是亿元以上文化制造企业创新能力偏低。年末全市240家亿元以上文化制造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39家,科技活动覆盖率为16.3%,低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12.2个百分点,共投入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7.7亿元,科研投入强度为0.97%,低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

  (二)规上工业文化企业盈利水平相对偏弱。从横向对比看,全年240家规模以上工业文化企业共实现利润总额70.7亿元,户均利润总额2945.1万元,分别低于规模以上服务业文化企业和全部骨干文化企业平均水平8717.4万元和1186.6万元;从纵向对比看,全年全部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劳动生产率(利润总额与从业人员之比)为7.1万元/人,低于上年同期2.4万元/人,低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1.3万元/人。

  三、对策建议

  (一)以高企认定为桥梁,强化部门主动服务意识。在开通绿色通道的同时,相关部门应主动指导文化类科技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并对已认定的文化类科技企业加强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等相关扶持政策,确保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顺畅无碍,进而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二)以重大专项为载体,支持自主创新文化企业。及时掌握纳入国家相关科技计划项目或省科技重大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的文化类科技型企业发展情况,对症下药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政策问题,当好高校、科研院所与拥有自主创新能力的文化企业“介绍人”,加强产学研一体化建设力度,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进而解决企业资金短缺问题。

  (三)以示范基地为支撑,扶持引进文化科技企业。作为2012年全国16家首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长沙,应努力发挥示范基地的“品牌”效应,加大引进成长性好、发展潜力深的文化类科技型企业力度,打造以拓维信息、青苹果及明和光电等一批文化科技示范企业为标杆的产业发展高地,通过集聚效应吸引外来企业,从而实现政策优势共享。

  备注:

  1、本文亿元以上文化产业法人企业是指当年营业收入超过一亿元且该单位归属于文化产业统计范畴的法人企业;

  2、亿元以上高新技术文化企业指既属于文化产业统计范畴又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且年营业收入超过一亿元的法人企业;

  3、本文中科技投入强度为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3、本文所有数据均为初步核算数。

[供稿:长沙市统计局 邓细锋]

  [审核:刘雁]

  [责编:罗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