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要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本文试就长沙的农业及城市产业特点分析,对长沙如何走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进行简要探讨。
一、长沙农业产业主要特点
农业产业地位的双重性,是长沙作为省会城市最为显著的特点。
(一)农业产业在全省占有重要地位。长沙拥有丰富的农业生产资源,农产品品种丰富,是传统的农业大市。从湖南省范围看,长沙的农业生产在全省第一产业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全省第二大蔬菜产地、第二大茶业产地、第四大生猪出栏地、第二大羊肉产地。全市耕地面积272.0千公顷,占全省的6.5%;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96万人,占全省的5.4%;第一产业增加值348.3亿元,占全省的10.5%;粮食播种面积375.3千公顷,占全省的7.6%,粮食产量251.1万吨,占全省8.4%;蔬菜产量589.0万吨,占全省的14.7%,茶叶产量3.3万吨,生猪出栏786.4万头。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自古以来就有民之大事在农的说法,湖南是我国传统的农业大省,而长沙的农业生产是全省的重要构成部分,因此,对于长沙而言,保持农业的平稳发展,是一项时刻不能放松的战略性工作。
(二)农业产业在全市产业结构中处于弱势地位。从绝对额占比看,长沙市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4.0:50.9:45.1,第一产业占全市GDP比重仅为4.0%,而全省第一产业占GDP比重为11.5%,长沙农业占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7.5个百分点;从对经济的贡献看,第一产业拉动长沙GDP增长仅有0.1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1%;从发展趋势看,2010-2015年五年间全市第一产业平均增速为3.8%,第二产业平均增速为13.0%,第三产业平均增速为11.3%,由于农业增速远低于二三产业,随着长沙GDP规模的增长,农业在全市产业结构占比将进一步降低,这一趋势从城市对比也可以看出。从全国35个城市主要城市情况看,GDP规模高于长沙的11个城市中,其中10个城市的农业占GDP比重低于长沙。
二、长沙农业发展优势
(一)农业发展现代化程度较高。全市农业发展方式向全程现代化方向不断转变,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不断提高。一是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大。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数超过1700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33家,其中国家级5家,上市农业企业达7家,在股权交易所挂牌企业达38家。二是农村土地经营模式活。目前全市耕地流转总面积达167.69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4.6%。经营耕地100亩-200亩的农户1502户,比上年增长30.4%,经营耕地200亩以上的农户552户,比上年增长30.8%。三是农民职业化趋势明显。近年来,长沙市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为抓手,培养了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让农民由一种身份变为一种让人尊敬的职业。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职业农民培训8.6万人次,认定新型职业农民1276人,长沙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获得农业部高度肯定,经验在全国推广。四是农业社会化服务普及。全市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2015年培育农机专业化服务组织243家,病虫害专业防治组织46家,支持企业发展“215”粮食全程社会化服务模式,服务覆盖面积超过13万亩,受到农业部、省政府高度肯定。五是生产机械化能力高。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586万千瓦,年底农业机械总值28.97亿元,分别比“十一五”期末增加了20.4%、20.3%。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4.6%,乡村农机从业人员13.3万,机耕面积达600.7千公顷,占全市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88.2%,机电灌溉面积达160.7千公顷,机收面积403.8千公顷。
(二)一二三产业融合进程快。一是农产品加工业保持快速增长。全市2015年有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435家,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1252.6亿元,同比增长11.8%,规上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了2.4:1。二是农产品交易市场辐射影响大。全市63家农产品综合市场,年成交额达到318.1亿元,占全省年成交额的46.8%左右,57个农产品专业市场年成交额达到127.4亿元,占全省年成交额的28.2%左右;其中专业水产品市场、专业蔬菜市场的年成交额分别占到全省的39.0%和47.3%。全市农产品交易市场成交额与农业产值之比接近1:1,大大高于全省0.2的比值水平。在农产品交易市场环节,长沙的区位优势明显。三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农产品直销工程成为全市流通领域重要渠道,农产品直销门店数增加至254家,通过实施特价菜政策,在调控菜价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互联网+农业快速发展,农村电商企业已超过900家、电商平台超过100家,2015年农村电商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宁乡县获批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
(三)乡村建设质量高。一是基础设施健全。目前全市1156个行政村中,通汽车率、通电话率已达到100%,通宽带率达99.6%,基本实现乡村路网、电网、信息网络对所有村组全覆盖,农村公路养护年投入达7200万元,年末路况优良率达84.1%,路面中等路以上比例达93.7%。二是投入力度大。市财政近三年累计投入城乡一体化专项资金超过3亿元,从今年起继续追加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4000万元,各区县(市)均加大了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2016全市共铺排城乡融合发展项目100个,预计总投资865.4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6.03亿元,目前已开工项目93个,完成年度投资64.6亿元,投资完成率51.3%。三是乡村旅游繁荣。全市共发展现代农庄超过370家,创建国家五星级农庄10家,打造了柏乐园、锦绣江南等一大批综合性乡村旅游项目。对比周边来看,长沙乡村旅游业领先中部其他地区至少5年以上。
三、长沙农业发展劣势
(一)农民收入与用工成本之间的矛盾。从绝对额看,全市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601元,是全省水平10993元的2.1倍,其中工资性收入13355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3倍;从收入结构看,全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是第一产业经营收入的3.6倍。长沙农村居民收入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且工资性收入大幅高于务农收入这一特点,一方面促使长沙农村劳动力资源更多选择务工而非务农;另一方面造成农业规模化生产中企业或规模户的人工成本大大高于全省其他地区。
(二)城市发展与农业产业发展之间的矛盾。长沙市制定并实施了两个《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按照环保要求,全市湘江流域及内五区养殖行业将全面退出,在此范围内不乏传统的生猪养殖较为集中的地区。受此影响,全市生猪出栏从2009年高峰期的846万头下降到2015年的786万头,预计仍将保持下降态势。而生猪出栏每下降10万头造成的产值减少,需增加4.6万吨粮食或者5.9万吨蔬菜来弥补,意味着全市需多种植2.6万亩蔬菜或者10.3万亩粮食作物,但从种植业所需的耕地资源看,由于城市发展,长沙乡镇数量不断减少,2015年全市乡镇合并减少了20个乡镇,其中9个乡镇由原乡镇合并后转为街道。全市耕地面积也从2009年年底开始持续下降,到2015年底六年间耕地面积下降了9.2万亩。长沙产业退出政策和农业生产资源要素的减少,也为农业生产带来下行压力。
(三)产业地位与发展效益之间的矛盾。前文提到,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其产业地位不仅仅体现在其产生的经济价值,更体现在其保持社会安定,实现全面小康的社会价值和保持国家自立的政治价值,因此必须毫不放松的保证农业的长期平稳健康发展,但从单纯经济效益看,2015年全市三次产业的劳动生产率之比为1:8.3:5.7;长沙建成区内每平方公里上能产生二产业增加值12.61亿元,三产业增加值9.73亿元,而每平方公里的耕地上仅能产生一产业增加值0.13亿元。产业间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效益的巨大差异,一方面吸引生产资源向二三产业集中,另一方面也对农业本身资源造成挤出效应,导致农业内部生产资源向二三产业流出。
四、对长沙农业发展的建议
长沙要发展农业,必须充分利用省会城市的区位优势,利用新农村建设的契机,借助二三产业的发展基础,发挥高校科研机构集中的科研优势,走出产业融合,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的现代化农业发展道路。
(一)打造农产品区域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一是制定和完善发展农产品区域品牌的产业政策,做好农产品区域品牌布局规划;实施政策倾斜,加快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培育和优势特色农产品的保护;建立规模化、市场化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品牌生产基地,实现区域品牌化特色化发展。二是大力扶持和培育农产品区域品牌主体。采取扶持性政策,支持以区域品牌经营管理为主的农业协会组织化建设,鼓励拥有区域品牌民事责任的协会主导区域品牌经营管理、龙头企业及农业企业积极跟随和广大农户积极参与的经营管理模式,实现农产品区域品牌快速市场化。三是构建农产品区域品牌特许经营模式。建立完整的农产品区域品牌经营管理标准,如品牌所有、品牌申请、授权使用、使用规则、产品质量标准、品牌推广标准、定期监督检查等等,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区域品牌治理机制,在确保农产品区域品牌的整体权益的同时,兼顾受让人和使用人的权益。四是实施农业标准国际化战略,推动与国际标准接轨。积极引进国际农业标准,优化具有出口导向优势的农产品区域品牌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五是加强农产品区域品牌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检疫检测体系建设,建设国际性、专业性的重点质检中心。制定行业标准,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利用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标准来进行农产品区域品牌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与认证。
(二)保护农业资源,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力。在充分利用和发展农业资源过程中,应充分保护与改善农业资源,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同时实现农业的多功能化,拓展农副产品原材料供给功能、开展农业观光休闲、传承乡土文化等。通过这些措施,不仅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比较效益,而且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对于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替代、短期内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首先应保证一定数量长期用于耕地,以便持久的拥有粮、油、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其次,应根据资源总量、类型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调整不合理的用地结构布局,并不断改善土地质量,提高其综合生产能力,在数量有限的情况下实现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此外,在开发利用农业资源与环境的过程中,应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与节水农业,积极推广免耕、深松、稻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推广农艺节水措施等,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现农业资源的整体优化,增强农业资源与环境对提高农业区域竞争力的支撑力。
(三)提升农业科技含量,加大农产品竞争力。技术进步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主要因素之一。在提高农业竞争力过程中,应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一是应拓宽农业科技的内涵,加快这些客体的创新与推广。例如,可根据市场导向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加快优质、高产、抗病、抗虫、抗灾等农产品新品种、农业可持续发展技术、无菌包装等农产品加工技术与加工设备等的研究与开发,提髙农业产品、农业生产与经营服务、农业生产设备与加工工艺、农业生产原材料的性能。二是在鼓励农业投入社会多元化的同时,应加大政府财政对农业科技的支持力度。可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包括外资在内的社会资本成为农业科技的投资主体,从而推进农业科技的研发创新及其成果的转化应用,大力提高农业科技竞争力。三是应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通过设立“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基金”等途径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并不断调整人才评价标准,确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取向的人才价值观,采取多重措施吸引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涉农企业与各类经济合作组织以及农村专业种养大户等进入农村技术市场,积极开展农业技术的开发与转让、咨询与培训等活动,以尽快提高农业技术成果的转化率。四是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应突出涉农企业的主导地位。涉农企业的竞争力程度直接关系到农业产业化的完善程度,而农业产业化的完善程度又直接关系到农业区域竞争力的高低,所以,在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过程中,应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围绕农业生产资料以及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强化其主导地位。五是应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一方面应加强建设便于农业技术推广与应用的基础设施,加快农业急需的检测、培训与教育设备的购买进度,并构建起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信息网络,为核心示范户和农户提供全方位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另一方面,应充分重视农业科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多种手段更新其知识体系与改善其队伍结构,以切实提高农业科技推广人才队伍服务“三农”的技能与素质。
(四)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扩大农业市场影响力。一是应加快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农业标准化体系、农业监测体系、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以及农业执法体系等建设,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农业市场竞争力的增强提供一个全面、系统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二是应加大市场建设与改造力度,在大力培育包括国有商业企业、各类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外地市场和销售基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多元化市场主体的同时,积极培育和发展与之配套的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如土地市场、农业资本市场、农业技术市场等,尽快构建起多层次、多功能、多类型的市场体系,并完善对市场体系的管理与监督,确保农产品流通渠道的畅通。三是应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培育加工型、品牌化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延伸农业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在高效优势农业带和特色农业带建设的总体规划过程中应纳入农产品加工部分。同时,应做好市场预测,加强科研攻关能力,做好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拓宽加工深度,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四是应积极开拓多元化的农产品出口市场,并在检疫检验、产品展销、出口退税、贷款额度与利率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与条件,尽快鼓励与支持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农产品走出国门。
[供稿:长沙市统计局]
[审核:刘 雁]
[责编:黄湘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