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株洲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季平工资突破5000元

来源: 时间: 200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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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一季度,株洲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季平工资首次突破5000元,达5141元,同比增加820元,增长19%。

    1、机关单位工资收入保持高位。2006年7月1日开始,我国公务员开始实行新的工资制度,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四次工资制度改革,也是公务员法颁布后第一次工资制度改革。此次工资套改,株洲市公务员人均加薪300元/月,随着工资调整和补发工资的逐步到位,机关单位职工工资大幅增长。一季度,机关单位在岗职工季平工资分别比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高出906元和928元,达6131元,同比增加1006元,增长19.6%,增幅同比提高5.3个百分点。

    2、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快速增长。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株洲市对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进行改革,职工工资大幅提高。如卫生技术人员人平加薪超过300元/月,教职员工人平加薪达到390元/月。加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人员工资的提高,一季度,全市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季平工资达5225元,同比增加914元,增幅达到21.2%。

    3、地区间工资收入不平衡。由于醴陵市和荷塘区部份单位的补发工资在年前已经到位,其在岗职工季平工资增长略低于全市水平,分别为18.1%和17.4%;其余县市区工资增幅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茶陵县19家信用社2006年开始实施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并于今年1季度发放了部份考核奖金,其中城关、思聪等信用社人平奖金超过万元。茶陵县在岗职工季平工资4817元,增长33.5%,增幅居全市之首。天元区机关单位相对集中,且区内企业效益较好,因此,天元区在岗职工季平工资最高,达5766元;其次是荷塘区5562元和石峰区5530元,炎陵县最低,为3765元。

[株洲市统计局李莎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