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茶陵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报告

来源: 时间: 200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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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是茶陵县贯彻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的第六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茶陵县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省、市、县政府关于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发动,深入调查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富有成效地推进了《妇女发展规划》的实施。随着茶陵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的稳步推进,茶陵县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男女差别进一步缩小,广大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文化素质、卫生保健、参与民主决策和管理社会事务的程度全面提高,妇女儿童事业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 妇女与经济
  
    1、茶陵县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国民经济稳步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会和经济建设,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得到保障。2006年茶陵县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9053元,比上年增长 11.2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601元,比上年增长11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602元,比上年增长11.8 %。
  
    2、茶陵县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各项保障经费的投入不断加大,为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2006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为9923万元,比上年增长8.5 %;卫生经费支出为2357万元,比上年增长357.7 %;妇幼卫生经费支出为38万元;防治防疫经费支出为50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费支出为570万元,比上年增长7.1 %。
  
    3、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女性就业领域广阔。2006年茶陵县人口总数为 57.91 万人,其中女性为28.40万人,女性与男性的比例为100 :103.9,0~17岁人口性别比为100:104,但0~4岁人口性别比为100:106.9,人口性别的比例有上升趋势,说明少数人重男轻女的思想依然存在。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72 ‰。女性从业人员为32.5 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 49 %,在规划目标45%以上。茶陵县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只有70%,离生育保险覆盖面95%的规划目标相差。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水平不断提高,妇女干部队伍日趋壮大。2006年茶陵县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100%;县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100%。茶陵县女性公务员为0.03万人,占干部总人数的20%。妇女参政程度和参政能力有所增强,茶陵县的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分别有35人和41人。分别占代表数的15.9%和21.6%
  
    三、 妇女儿童与教育
  
    1、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越来越重视儿童的培养和教育,学校愈来愈重视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学前教育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基本普及,但辍学现象依然存在。2006年我区3~6岁儿童入园人数为0。33万人,其中女童入园0.16万人;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为100%,其中女童为100%,已达到2010年规划规定99%的目标;初中学生毛入学率为100.68%,其中女生为100.6%,已达到规划规定95%的目标。小学学生辍学率为0.71%。
  
    2、普通高中和中、高等职业学校在校女生比例稳步提高,成年妇女非文盲率已经达标。2006年普通高中女生毛入学率为65%;成人中等学校在校女生比率为37.5%。成人识字率女性为98.6%,已达到规划90%的目标;青壮年非文盲率为93.4%。
  
    四、 妇女儿童与健康
  
    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在不断提高,卫生保健服务在不断改进。2006年茶陵县婴儿死亡率为7.76‰,比2000年的下降了7个千分点,已提前实现2010年规划18‰的目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0.35‰。孕产妇死亡率为30.43/10万,比往年有所下降,正向良好的方向发展。计划免疫接种率为92.21%,已实现规划要求90%的目标;乙肝疫苗接种率为99.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3.57%,已实现规划要求65%的目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已实现规划要求90%的目标;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为98.9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城市为90.74%,农村为89.99%。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为0%、农村为0%,离规划目标城市不低于90%、农村不低于60%的标准相差较远。当年报告艾滋病毒感染人数为2人。
  
    五、 妇女儿童与法律
  
    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种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2006年公安部门破获强奸案2件。
  
    六、 妇女儿童与环境
  
    茶陵县自然环境正在不断改善,生存环境愈来愈优良,但城市污水处理亟待解决。2006年茶陵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59.58%,达到规划60%的目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62.11%,已超过规划要求60%的目标;但茶陵县城市污水处理率,2010年要达到55%目标相当困难。
  
    七、 问题

    尊重妇女和保护妇女,实现男女平等历来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茶陵县妇女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虽然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但基于种种历史和现实的因素,男女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如在妇女参政议政、妇女权利保护、卫生保健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 党政部门领导班子中女领导的配备率仍偏低。 茶陵县各级班子女领导干部比例仍偏低,尤其是党政部门女领导干部的配备率较低。目前党政部门已配备女领导的只占 20.6% ,离《规划》目标要求配备 50% 以上仍有较大差距。 

    (二) 女性就业压力依然较大。 与男性相比,女性就业特别是下岗女职工再就业难度较大。尤其是年龄超过40岁、身体素质稍差的女工就业选择面更小。这部分劳动人口多数是家庭的主要支柱,培养子女就学、赡养老人等开支不小,职业不稳定,收入难提高,将更直接地影响职工家庭生活。 

    (三) 流动人口的妇女儿童管理有待加强 。流动人口对搞活经济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也带来一些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如流动人口中的女性往往卫生保健意识较差,给妇女儿童保健的系统管理带来影响。社会上仍存在对流动人口的歧视现象,她们的合法权益受侵犯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农村卫生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需进一步改善 。近年来,通过不懈努力,茶陵县农村卫生状况已有很大改观,改水、改厕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偏低;自来水还没有完全普及。茶陵县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与现代化城市建设要求相比还有差距。特别是随着城镇区域的扩大,城市建设、环境改善的任务加大,需要通过努力,提高整体水平。 

    (五)卫生意识有待加强 。妇科病查治工作开展困难。乡镇卫生院重临床、轻保健,加之农村妇女自我卫生保健意识较落后,对妇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认识模糊,致使每年的妇科病查治工作难以开展。性病感染人数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婚前医学检查人数大幅下降,在农村更少人参加婚前医学检查。 

    八、建议 

    (一)对照《妇女发展规划》目标,巩固成绩、促进发展

    《妇女发展规划》实施六年,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妇女发展规划》目标,明确自己的职责,要制订出本部门实施妇女规划的具体方案,有专人对各项指标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总结、分析,有效巩固和提高妇女事业近年来所取得的成绩,防止已完成的指标出现较大波动或反弹。针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妇女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如期达标。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妇女发展意识 

    继续广泛深入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文明进步的性别观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更多地从正面宣传妇女形象,树立妇女发展自信心;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妇女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同时,各级领导要提高对妇女保护和发展意义的认识,强化政府行为,把妇女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力度,并加大对《妇女发展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 加大培养女干部力度,不断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 

    1、进一步加大对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意义宣传力度。结合“三八”节等重大节日,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妇联部门等单位要通过各类传媒大张旗鼓地宣传优秀女干部的工作成绩和各行各业中的优秀妇女典型,不断优化妇女参政议政的社会环境,营造有利于女干部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2、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女干部的选拔使用工作。组织部门要强化职位配备意识,把握政策,适度倾斜,同等条件优先使用女干部。

    3、加强女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女性人才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4、切实加强女干部的教育培养工作。加强理论培训,强化实践锻炼,在安排学习、挂职锻炼时要给女干部一个平等的机会,使她们在不断学习、实践中迅速健康成长。

    5、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确保女干部的选拔使用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加强对女干部的选拔使用工作的领导,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合力。组织部门要订出落实规划中配备女干部目标的具体方案,并切实抓好落实。妇联和各部门要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妇女干部。同时,组织部门和妇联要加强沟通和合作,定期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女干部的培养使用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使县委进一步重视,加大力度推进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 四 ) 广开门路,拓宽女性就业渠道 

    1、加大工业生产性投入,在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化进程中,创造更多的工作岗位。

    2、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充分利用第三产业各行业新增就业岗位多、吸纳安置劳动力强、就业弹性系数大等优势,广开女性就业渠道。

    3、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创业意识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妇女自主创业或提高妇女就业能力。

    4、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做好农村妇女劳动力的转移工作。 

    (五) 宣传妇幼保健知识,提供系统的妇女保健服务 

    要利用妇幼保健三级网络,广泛宣传妇幼保健知识(重点是《母婴保健法》),特别是要加强对外来流动妇女的宣传,宣传妇幼保健服务对保护妇女健康的重要性,提高妇女接受卫生保健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对妇幼保健服务的需求。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并加强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加强对妇女婚前—孕期—产后的系统卫生保健,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水平。 

    (六)提高妇女法律意识,增强妇女自我保护的能力 

    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使她们知法、守法、用法,是稳定大局、稳定社会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需要,是推进妇女事业稳步发展的重要保证。我们要继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1、要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利用妇女学校举办法律知识学习班,举办普法展览、法律咨询服务等途径,广泛深入宣传我国的宪法和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妇女的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创造有利于妇女成长进步的良好社会环境;

    2、要教育妇女加强学习,懂法守法,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抵制不良现象侵蚀的免疫能力;

    3、要继续严厉打击危害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 七 ) 提高监测评估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监测评估工作水平。在收集整理妇女儿童统计资料的基础上,建立监测统计数据库,逐步完善女性指标统计。同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配合,提高统计监测和分析水平,实现统计监测规范化、科学化,使监测评估工作成为如实反映情况、分析问题和预测发展趋势的重要手段,为领导决策和部门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茶陵县统计局 张诚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