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农村生产形势来势好。据对全县100户农户抽样调查显示,上半年株洲县农民现金收入人均为2818.5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4.82元,增长20.3%。
一、 农民现金收入特点
1、工资性收入继续保持增长
上半年农民工资性收入人均为1361.94元,占期内现金收入的48.3%,比上年同期人均增加293.17元,增长为61.74%。其中,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为805.29元,在本乡地域内得到的收入为358.53元、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为198.13元,分别占工资性收
入的59.13%、26.32%、14.55%,可见,农民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是工资性收入的主要来源。政策推动和有效组织外出务工是农民工资性收入增加的源动力。随着外出务工环境的改善和国家对拖欠民工工资的清理,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了有力地保障。
2、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
家庭经营现金收入人均1267.67元,比上年增加181.59元,增长16.7%。从收入构成看,第一产业现金收入人均803.47元,同比增长10.5%;第二产业现金收入人均47.85元,同比增长12.4%;第三产业现金收入人均416.35元,同比增长31.5%。从所占比重大小看:第一产业63.38%;第三产业32.84%;第二产业3.78%。从增长幅度上看:第三产业增长31.5%;第二产业增长12.4%;第一产业增长10.5%。由此可以看出,第一产业虽然增幅减缓,但其绝对额大,仍是支撑家庭经营收入的绝对主力。第一产业现金收入人均803.47元,来源四个方面:一是农业现金收入人均201.92元,同比增加5.99元,增长3.1%,其中出售农产品收入人均201.6元,同比增长35.2%;二是林业现金收入人均16.26元,同比减少2.35元,下降12.6%。三是牧业现金收入人均570.05元,同比增加74.32元,增长15%。四是渔业现金收入人均15.25元,同比减少1.33元,下降8.0%。从第一产业构成比重看,农业和牧业分别占第一产业的25.13%和70.95%,而林业和渔业二者在第一产业中只扮演着配角作用,仅占3.92%,未能起到均衡拉动产业发展的动力,甚至出现了林业收入负增长的局面,株洲县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增长主要靠农业和牧业来推动,而林业、渔业在短期内难以成为拉动第一产业收入增加的主动力。农产品价格的回升和部分产品出售量的增加,对第一产业增收起到了关键性拉动作用。
3、财产性收入大幅下降
财产性收入人均8.06元,同比减少34.44元,下降8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株洲航电枢纽重点工程国家征地补偿已经结束和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的减少。近几年,由于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影响,农业效益得到大幅提高,外出务工人员有所回流,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现象逐渐减少。
4、转移性收入增幅较大
转移性收入人均180.84元,同比增加34.5元,增长23.6%。转移性收入在现金收入里所占份额不大,同时也不很稳定,但却从一些小的侧面如人情和礼尚往来可以看出农民的观念变化。
虽然上半年株洲县农民现金收入取得了快速增长,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表现为:
1、家庭经营收入来源单一,仅靠农业、牧业来支撑大局,一旦受自然灾害或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增收将会受阻。
2、外出打工呈“一窝蜂”现象,大部分外出打工没有受过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技能低下,缺乏就业竞争力,造成就业行业范围过窄。收入增长将会减缓。
二、农民现金收入增收的几点建议
1、做好民工多项劳动技能培训工作,有目的地组织劳动力转移,加强就业竞争力。
2、加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减少自然灾害损失,有效保证农业生产。
3、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规范农资市场,严格打击哄抬物价和售假等坑农行为。
4、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经济,使农、林、牧、渔业并肩齐发展,扩大增收渠道。
5、科技下乡,为农民排忧解难。
[株洲县统计局 刘舜武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