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关系国计民生,受益千家万户,有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的美称。经国务院批准恢复保险业以来,株洲市保险业得到了飞速发展,保险普及率逐年提高,受益群体不断扩大,保险功能逐步发挥。
一、基本现状
⒈保险机构不断健全,从业人员明显增加。上个世纪末,株洲市仅有5家保险公司。随着保险业市场的不断扩大,至2006年底,全市共有保险公司17家,其中财产公司10家,寿险公司7家;支公司与营销服务部51家,保险代理公司1家。由于保险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保险市场潜力巨大,急需大量人才,且保险业工作时间和方式比较灵活,吸引了大量人员特别是社会下岗人员就业。2006年末,全市保险从业人员5500人,共安置下岗职工4460人,占总人数的81%。保险从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达20959元,比全市平均工资高2188元。
⒉业务总量较快增长,保险功能逐步发挥。2006年,全市保费收入11.04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其中中介业务保费收入1.82亿元,增长15.2%。赔款和给付支出3.03亿元,增长40%;其中产险赔款1.63亿元,增长23.1%;寿险赔款和给付1.4亿元,增长66.9%。保费收入占全省的比重为7.5%,总量在全省14个市州排名第4。在一些突发灾难事件发生后,保险公司及时进行赔付,有效防范了风险,充分发挥了保险在经济保障方面的功能。赔款额和给付额在千万元以上的公司有6家,分别是人保产险11407万元,平安产险1145万元,华安产险1014万元,中国人寿10725万元,平安人寿1773万元,太平洋人寿1069万元。机动车辆保险和死亡保险达1.19亿元和0.89亿元,分别增长19.9%和73.9%。
⒊寿险发展快于产险,保险品种比较集中。株洲市保险业最初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主要经营财产险起步,兼营少量寿险业务,到后来多家保险公司进驻以及财寿险分家,寿险业务逐步扩大,总量超过财险,在总保费收入中占绝对优势。1995年,全市保费收入1.19亿元,寿险占42.6%。到2006年底,全市寿险收入达8.16亿元,占比达73.9%。在众多的保险品种中,分红产品险和机动车辆险占据了寿险和财险的主要份额。分红产品险不仅有保险功能,还具备投资理财功能,很受欢迎。如99鸿福、财富一生、万能理财等险种一经推出就受到欢迎。2006年全市分红产品险保费收入3.97亿元,占寿险的48.7%。随着收入水平提高,居民对汽车的消费需求与日俱增。2006年全市每百人拥有民用车辆1.75辆,其中私家车1.11辆,对高档消费品进行保险,是补偿其价值最有效的途径。2006年全市机动车险保费收入1.77亿元,占全市财险保费收入的61.2%,成为财险的主要险种。
二、主要问题
⒈参保意识不强。一是居民保险意识薄弱。对保险的功能与作用认识不深,主动参保的居民不多。大多数居民更愿意把储蓄作为风险防范的主要手段。二是宣传引导不够。除了保险公司总部的广告宣传外,株洲各公司的宣传活动很少,主要依托营销员上门宣传。三是服务不到位。部份新产品条款复杂、繁琐,消费者难以理解和接受,加上索赔和程序繁杂,令人望而生畏。此外,保险队伍整体素质不高,80%以上为下岗再就业人员,缺少营销经验,存在重业务拓展,轻售后服务及理赔难的问题,损害投保人利益,这些均是导致居民不愿意参保或少参保的重要原因。
⒉保险覆盖面不宽。保险密度是指人均保费收入,它反映了保险的覆盖程度,即保险密度越高,保险覆盖面就越大。2006年全市保险密度为296元/人,低于全国431元/人的平均水平。一是占全市60%以上人口的农村保险业起步难。农村保险市场受经济基础、保险观念、认识程度、机构网点等因素制约,造成投保面大大低于城市。另外,农业保险各种配套优惠政策和办法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保险公司利益,导致部份保险公司放弃农村市场。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的业务都集中在城市四区,有的保险公司甚至没有在五县设立分支机构或代办点。二是个别险种承保率低。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的产险承保不到30%,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的承保面不到20%。
⒊保险产品有效供给不足。尽管各保险公司推出的险种很多,但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养老、医疗、教育、责任等保险产品不能满足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阶层消费者对保险产品多样化的需要。如平安人寿保险100多个险种中,在株洲市有业务量的只10余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600多个险种,在株洲市开办的也只有100余种。产险则主要集中于大中型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人意险和责任险。目前工程险、船舶险、货物运输险、特殊风险保险、农业保险等险种都没有得到发展。原来由民政统筹资金,帮农民统一办理的农民住房保险和1996年人保产险开办过的水稻制种、蔬菜水果种植、养猪、养羊、养鱼等这些农村居民所需求的保险种类,由于具有较大的风险性,比较收益低,交费分散等,保险公司均已停办。再如农村种植保险,只有人保产险公司在炎陵和茶陵两地开展了部份森林火灾保险外,其他业务基本上没有开展。
⒋总量规模不大。保险业在全市经济社会中的影响低,对经济的贡献和支撑作用小。2006年全市保险业实现增加值1500万元,占GDP的比重仅为0.02%,占第三产业比重为0.07%。2006年株洲市保险深度为1.82%(保险深度是指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分别低于全国2.8%和全省1.97%平均水平。此外,17家保险公司中,保费收入过亿元的只有中国人寿株洲分公司、人保财险和平安人寿3家,其中中国人寿株洲分公司占全市总保费收入比重超过50%,在株洲寿险市场份额为67%,可见其他保险公司规模相对偏小。
三、对策建议
⒈加强保险宣传,提高全社会的保险意识。风险和保险对于保险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只有对保险知识和产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才能使消费者作出合理的购买决策。因此,各监管部门与保险机构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强保险知识的宣传,提高居民保险消费的认识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电视、电台、网络、广播、报刊等媒介,加大保险知识宣传的深度与广度,营造保险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开展保险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普及保险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风险防范和保险意识。
⒉启动涉农保险试点工作,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今年中央财政将拿出10亿元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我省是6个试点省份之一。因此,各级政府应按照中央部署将农业保险补贴列入预算,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启动农业保险。中国人保公司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是此次农业保险的两家试点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探索多种形式的农险发展模式。开办“中华兴农”保险试点工作,将涉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要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力度,改变单一、事后财政补助的农业灾害求助模式,建立政策性农业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与求助机制。
⒊支持和鼓励健康商业保险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当前株洲市的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覆盖面还相当低,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的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发展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预计到2050年,是株洲市人口老龄化的高峰期,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将超过20%。在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必须加快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的发展,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一是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业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计划,允许企业办理补充养老保险,提高员工的保障和福利水平;二是大力发展健康险,适应多层次医疗服务和健康保健需求,在全市范围内允许和支持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鼓励保险公司开发补充医疗保险产品。
⒋积极探索,创新险种。开发适合特殊群体的保险。支持保险公司开展补充工伤保险。鼓励保险公司研究开发外出人员综合保险、家政服务综合保险、老年护理保险、建筑施工人员综合保险。完善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制度,鼓励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养老保险。积极探索开办失地农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建立消防、环卫、保安等特殊岗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
[株洲市统计局 刘彦弘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