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农民就业状况调查报告

来源: 时间: 2007-12-06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醴陵市是一个产业集中度高、工业基础好,农村经济较为发达的县级市。全市现有人口100.73万,其中农村人口86.25万人,农村劳动力48.81万人,耕地面积55.98万亩。2006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3.7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929元。近年来,醴陵市走“依托产业、就地转移、有序流动”之路,把做好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作为解决就业问题、加速就业进程、造福农村百姓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来抓,充分发挥了县域工业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消化作用,有效推进了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

    一、醴陵市农民就业状况分析

    2006年醴陵市有农村劳动力48.81万人。按性别划分:男劳动力(16-60岁)25.05万人,女劳动力(16-55岁)21.37万人;按年龄划分:45岁以下(包括45岁)35.16万人,45岁以上13.65万人。按文化结构:初中及初中以下42.37万人,高中或中专5.13万人,大专以上1.31万人。2006年醴陵市农村劳动力地域就业结构为:县内以从事第一产业为主的农村劳动力有22.12万人,以从事非农产业为主的15.33万人;县外市内务工经商人数为0.29万人;市外务工经商人数达11.07万人。培训情况。在家务农参加技能培训人数3.2万人,外出务工人员参加技能培训1.1万人,其中:获得技术资格证的1350人。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929.16元,其中:从事第一产业年人均纯收入916.03元,从事非农产业年人均纯收入4013.13元。2006年以来,醴陵市企业安置劳动力22万人(其中陶瓷产业10万人,花炮产业8万人,服装、防水建材产业3万人,农产品加工销售运输1万人),22万人中本市占15.33万人,县外来醴陵务工经商6.67万人。醴陵到县外务工经商人数达11.36万人。

    调研资料显示,醴陵市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男性比例占绝对多数,占54%。二是农民工主要是年轻人。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平均年龄为33岁,在县外省内就业的劳动力年龄平均仅为30岁,跨省流动就业的打工者,平均年龄在30岁以下。三是农民工文化素质高于留守农民,外出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明显高于农村劳动力整体水平。四是就业以自发性外出为主。据调查,88%的农民工通过自发方式外出,有组织的仅占12%。自发性外出主要依靠亲友介绍和帮带,这与农民工获得就业信息的渠道少、对社会职业中介机构诚信的认同感低有关。五是农民工就业主要集中在工业、建筑和餐饮服务三个行业中。调查数据表明,这几个行业吸纳了外出劳动力67%。其中,在工业行业中就业的最多,占28.3%;其次是建筑业,占20.5%;餐饮、服务业占18.3%,商贸占6.9%,运输和农业分别为5.5%和4.9%,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仅占1.8%,其它行业占13.9%。

    二、当前醴陵市农民就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由于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加上农民工的理性维权能力较弱等因素,使农民工在许多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农民工就业存在的障碍

    一是技能障碍。农民工就业最大的障碍来源于自身的缺乏技能。

    二是信息缺失。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农民工寻求工作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

    (二)农民工就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存在诸多问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很普遍。最低工资制度在执行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部分企业故意拖欠工资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二是农民工劳动保护措施不到位。农民工超时加班问题相当严重。相当多的企业没有很好地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等呈上升趋势。

    三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不够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参保率不高,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和医疗保险覆盖面比较小,农民工患职业病、工伤后得不到保障。

    四是社会公共服务不足。基本生活条件较差。一些地方存在农民工子女异地入学困难,教学质量难以保证。现有公共文化设施不能满足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三、进一步提高醴陵市农村劳动力就业水平的建议

    (一)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首先要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及岗位执业能力和经营能力。其次,要继续抓好农村的基础教育,这是提高未来农村劳动力素质的基础。要扩大筹资渠道,不断增加教育投资,充分发展农村教育发展基金;要转变办学思想,拓展办学形式,使农村基础教育有一个大的发展。第三,要全面重视和大力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迅速提高农村现实劳动力的素质,贯彻“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紧密围绕当地农业支柱产业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将免费培训和有偿培训结合起来,真正达到培训一批、见效一批的实际效果。

    (二)不断完善农民工的就业服务体系。一是劳动力流出地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围绕外出就业农民的需求,大力发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要进一步健全县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信息渠道,积极为准备外出就业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充分发挥公共信息的主渠道作用。鼓励社会各类服务组织和培训机构与企业建立固定联系,定向输送劳动力,并搞好输出后服务。二是劳动力流入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向外地农民工提供服务,免费为其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等基本服务。三是建设政府部门监管的零工交易场所,免费为农民工提供供求直接见面的平台。四是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规范职业中介行为。有关部门联手规范职业中介行为,严格收费标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堵住不法分子的骗钱门路。

    (三)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是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等制度,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二是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最低工资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三是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推动各类企业同农民工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依法订立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重点抓好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餐饮、加工等行业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四)积极探索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要根据农民工的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来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首先着力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转移接续,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同时要兼顾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的实际情况,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调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五)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现阶段应优先发展农产品等大中型批发市场,通过改善市场基础设施,扩展市场交通范围,扩大市场容量等,大力发展以传统支柱产业流通为主的专业批发市场和物流体系。同时应注重发育和完善资本、技术、劳动以及企业产权交易等生产要素市场,逐步建立起体系完备、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市场结构。把交通运输、邮电通讯、金融保险、信息服务、技术服务作为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重点,增加就业容量。

[株洲市统计局 瞿燕琴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