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发展情况浅析

来源: 时间: 201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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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株洲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不断发展壮大,作为商品流通的主渠道,在连接产销、满足居民消费、活跃商品流通、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亿元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

  2011年,全市亿元以上市场48家,比上年增加1家,总摊位数26482个,增加627个,年末出租摊位数24811个,增加1090个,年成交额213.4亿元,增长14.9%。

  (一)从市场类别看,专业市场占优势。目前,株洲市已形成以专业市场为主、综合市场为辅,门类较全、各具特色的商品交易市场体系。在48个亿元商品交易市场中,有38个专业市场,总成交额181.6亿元,占全部亿元市场总成交额的85%。其中:纺织、服装、鞋帽市场19个,成交额77.4亿元,占亿元市场总成交额的36.3%;生产资料市场4个,成交额75.7亿元,占亿元市场总成交额的35.5%;汽车、摩托车市场3个,成交额21.2亿元;农产品专业市场6个,成交额11.1亿元;综合市场10个,成交额31.8亿元,占全部亿元市场总成交额的15%,其中工业消费品综合市场2个,农产品综合市场3个,其他综合市场5个,成交额分别为11.2、10.1、10.5亿元。

  (二)从经营方式看,批发市场成主流。在48个亿元市场中,批发市场31个,占比64.6%,年末出租摊位数16952个,占比68.3%,年末营业面积66.5万平方米,占比60.8%,年成交额143.9亿元,占比67.4%。

  (三)从经营环境看,封闭式市场为主体。全市亿元以上市场中,封闭式市场37个,比占77.1%,开放式市场2个,占比4.2%,其他市场9个,占比18.7%。

  二、亿元市场商品交易主要特点

  (一)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交易占主导。株洲芦淞服饰市场经过近20年自身的发展与集聚,到目前已发展成为集服装、鞋帽、布匹、小百货于一体,成为中南地区最大的服饰批发市场之一,跻身于全国十大服饰市场,商品已辐射到中南、华东、西南15个省市(区)的230多个县市。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成为全市亿元以上市场交易的主导商品。2011年,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成交额81.3亿元,增长20.3%,占全市亿元以上市场商品成交额的38.1%。

  (二)汽车类商品保持较快增长。株洲(国家)汽车城是由国家商业网点建设开发中心与株洲市人民政府合作开发建设的大型汽车超市项目,也是全国范围内首批选择的商业网点建设的示范项目之一。株洲(国家)汽车城的迅速发展壮大,推动了汽车产业的发展。2011年,全市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中,汽车类商品成交额16.9亿元,增长30%,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5.1个百分点。

  (三)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交易量增长相对平缓。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交易量相对平稳,年成交额14亿元,增长9.2%,低于全市亿元市场商品成交额平均增幅5.7个百分点;占亿元市场交易额的比重由上年的6.9%降到6.5%。

  三、亿元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规模偏小,发展速度偏慢。

  2011年全省亿元市场313个,商品成交额达2488.6亿元,市场平均成交额为7.9亿元,而全市亿元市场48个,成交额213.4亿元,市场平均成交额为4.4亿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从市场商品成交量来看,全省亿元市场商品成交额增长20%,而全市增长14.9%,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1个百分点。

  (二)经营模式单一,管理水平滞后。

  亿元市场交易方式较为单一,大多呈现为现场看货,即期交易,钱货两清的交易手段,其统一结算、信息传递、价格形成、运输、保管、包装、加工、配送等辅助功能欠缺。经营者以个体为主,文化素质、经营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缺乏现代经营与长远发展意识,难以实现现代交易手段和交易环境的转变。市场管理仍处于粗放型,市场环境与功能、管理水平与准入机制仍需提升,市场发展还缺乏统一的、有效的机制与措施。

  四、加快发展亿元市场几点建议

  (一)利用区域优势,做大做强品牌市场。加快对传统市场的改造升级,利用现有的区位优势,积极引进大生产商、大批发商、大代理商入场经营,将市场规划改造与支柱产业发展衔接,努力建成集商务、流通、服务于一体的品牌市场,引导现有市场向规范化高档次集群市场发展,以更完善的设施配置,高起点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现代化、辐射全国的大市场。

  (二)推进信息化建设,发展新型营销方式。充分发挥电脑网络等信息技术在商品交易中的作用,为客户提供交易信息、经营策划、法规咨询、统一结算等全方位的服务,不断延伸经营服务链。建立现代化的管理交易平台,大力推进网上交易与结算,将原来单一的有形交易市场,变成有形商品和无形信息相结合的新型现代化交易市场,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三)加强监管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市场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加强巡查,加强动态监管,建立经营户信用等级制度,对经营户的不良行为要予以通告和处罚,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未来的商品交易市场不应仅是经营摊位的简单集合,而更多的应成为商品、信息、交通和服务的集合地,成为批发企业之间、批发企业与零售企业之间、批发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的横向联合基地,政府职能部门应在指导商品交易市场发展方向上发挥作用,引导和推进市场从传统的存在形式向现代化流通组织形式转变,从而更好、更快地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供稿:株洲市统计局刘松林]
[审核:刘雁]
[责编: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