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第三产业发展现状、潜力及对策研究

来源: 时间: 201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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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产业(即农、林、牧、渔业)和第二产业(即工业、建筑业)以外的其他各行业,即人们常说的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14个行业门类。第三产业发展水平是衡量生产社会化程度和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是促进工农业生产、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方式。改革开放以来,株洲市第三产业得到了快速壮大,新兴行业不断崛起,为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发展现状

  (一)总体状况

  1、规模加速扩大。改革开放起步时期,株洲第三产业总量只有2.2亿元,至1990年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3.57亿元,比1978年增加5.79倍;2000年第三产业总量突破100亿元关口,达103.84亿元,是1990年的7.65倍;至2010年则迅速扩大到414.77亿元,比2000年增加310.93亿元, 2011年,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为485.43亿元,比上年增加70.68亿元。可见,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突飞猛进的发展,全市第三产业总量已是改革初期的220.77倍,年均增加14.64亿元,虽然从10亿元到100亿元花了12年时间,但突破100亿元之后,每上一个台阶所用时间在不断减少,从100亿元到200亿元只用了6年时间,而后每2年总量就实现了100亿元的递增。全市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由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的7405个增加到2008年(第二次经济普查)的10814个,四年净增3409个。

  2、速度稳步增长。改革开放以来,株洲市第三产业一直保持稳步增长势头,年平均增幅达12.6%,比GDP平均增幅高2个百分点,远超一产业平均增幅7.2个百分点,同时也高于二产业平均增幅0.9个百分点。30多年中,除1990年是下降的外,其余年份基本呈快速增长格局,增速不到2位数(含下降)的仅5个年份,最高增幅超过20%。从各个时期的情况看,只有“七五”时期第三产业平均增幅低于10%(但仍高于GDP及一、二产业平均增幅),其余均在11%以上,发展最快的是“八五”时期,平均增幅达16.7%,比同期GDP增幅平均高3.3个百分点,比二产业高1.9个百分点,其次是最近的“十一五”期间,平均增幅为14.1%,与同期GDP保持相同增幅,但已低于二产业平均增幅2个百分点。事实上,从“九五”时期开始,随着株洲工业化进程的逐步加快,二产业增幅基本上都超过了三产业,不过多数年份相差不大。

  3、结构不断改善。经济发展规律表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产业结构是与经济发展阶段相对应的,其演变次序为由一产业占主导,变为二产业占主导,最后是三产业占主导,即三次产业结构基本呈现“一二三”、 “二一三”、“二三一”、“三二一”的变化规律,最终三产业跃居首位,并远超一、二产业。改革开放初期,株洲三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占比只有16.3%,分别低于一、二产业17.4和33.7个百分点,仍处于非常薄弱阶段;至1991年,三产业比重逐步升至与一产业基本相当,占比26.2%,仅比一产业低0.3个百分点;从1992年开始,株洲三产业比重不断超越一产业,当年三产业比重高出一产业3.6个百分点,达27.4%,并由此实现了株洲产业结构由“二一三”向“二三一”的转变,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得到改善。2011年,全市三产业占比为31%,已高出一产业比重22.5个百分点,幅度远超1992年。

  (二)主要特征

  1、传统服务业蓬勃发展。传统服务业是指为人们日常生活提供各种服务的行业,大都历史悠久,即其需求在工业化以前就广泛存在。主要包括商贸、餐饮、住宿等行业。尽管这些行业经过了长远的发展历程,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社会需求的不断增加,这些行业仍表现出强大的发展动力。

  ⑴商贸繁荣。商贸就是一切与商品交换有关的活动,是最传统的服务性行业。根据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专门从事大宗商品交易为主体的批发活动和向个人或社会团体提供最终消费资料的零售活动,即批发业和零售业。按商业活动对象所处的地域属性可分为内贸与外贸活动。至2008年(第二次经济普查)全市拥有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1549个,单位活动单位1827个,比2000年分别增加965个和1188个,平均每年新增单位数都超过100个(因行业分类和统计口径的变化,以及受资料来源的限制,在数据对比中一些细分行业指标只能采用近期或经普数据作比较),商贸也是个体经营户的主要集聚地,2008年全市拥有个体商业经营户8.35万户,占全部个体经营户的39%,其中有营业执照的商贸个体户占全部有证个体户的55.1%,即有证个体经营户中超过一半以上是从事商贸活动。2011年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255个,是2000年的5.3倍,说明10年来株洲商贸企业在做强做大方面有明显的起色。株百从一个小小的百货商场逐步发展成拥有多家连锁超市、主营收入过20亿元的的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步步高、平和堂、王府井、家乐福等国内外大型商贸企业相继落户株洲。2011年,全市商品销售额过亿元的企业达46个,比2000年增加37家;商品交易市场343个,比2000年增加18个,其中亿元以上市场48个,比2000年增加36个,株洲芦淞服饰市场已进入全国十大服装批发市场行列。

  2011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500亿元,达502.56亿元(含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占比12.3%),是1978年132.88倍,年均增长16%,人均消费额达12989元,是1978年的99.1倍。全市完成进出口总额18.66亿美元,其中出口10.51亿美元,分别是1978年1.11倍和1.09倍。出口范围不断扩大,结构不断改善,主要出口国家与地区由15个增加至19个,虽然亚洲仍是主要出口地,但所占比重在逐步降低,已由2000年的54.6%降至46.6%,而对北美和拉美国家的出口份量明显增加。2011年,全市批零贸易业实现增加值81.91亿元,是2004年的2.1倍。

  ⑵餐饮业火爆。餐饮业作为一个传统的服务行业,却始终保持着旺盛的发展势头,特别是改革开发以来,随着经济活动的广泛深入,人际交流的日益频繁,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各种会议、酒席、宴请、重大节日的家庭筵席、日常便餐等有力地推动了餐饮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不仅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数量大幅增加,而且经营类型变化多样。第二次经普资料显示,2008年全市餐饮业法人单位116个,产业活动单位201个,分别比2000年增加65个和111个。2011年限上餐饮法人单位40个,而2000年仅3个。个体饮食业发展更为迅速,2008年全市有个体餐饮营业户1.05万户,比2004年(第一次经普结果)增加0.34万户。正餐、快餐、茶馆、咖啡馆、酒吧、特色小吃、农家乐等各种类型一应俱全,盛世芙蓉、餐谋天下、大金厨、红满天等一大批个体餐饮业实现了规模经营,至2011年,全市限上个体餐饮业达126户,是限上餐饮法人单位数的3.15倍,且基本集中在正餐服务,占114家,快餐只占1户,饮料及冷饮服务占11户。

  2011年全市餐饮业实现增加值18.57亿元,是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按新的行业分类从商贸中分离出来)的2.82倍。

  ⑶住宿业兴旺。餐饮业与经济活动、生活水平息息相关,那么,旅馆业则更是紧密相连,同时餐饮业中有很大部分是与旅馆业相伴而行。会议、展览、出差、旅游、娱乐等是旅馆业(即住宿业)发展的催化剂。2008年全市有住宿业法人单位131个,产业活动单位140个,比2004年分别增加25个和21个;个体旅馆1308户,比2004年增加788户。2011年全市限上住宿业法人单位53个,其中星级宾馆31个,分别比2004年增加31个和9个;实现客房收入3.55亿元,是2004年的3.62倍。

  2011年全市有各类旅馆1755家,其中个体私营1652家,拥有客房数3.51万间,床位数5.82万张,客房出租率为81.2%。实现增加值7.46亿元,“十一五”以来年均增幅达20%以上。

  2、新兴服务业迅速崛起。新兴服务业是指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出现,以及社会分工的细化和消费结构的升级而新生的,或用现代化的新技术、新业态和新的服务方式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而产生的,向社会提供高附加值、满足社会高层次和多样化需求的服务业。它是在工业比较发达的阶段产生的,主要是依托于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发展起来的,是信息技术与服务产业相结合的产物。比较典型的有信息、金融、房地产、文化、旅游、物流、中介、社区、会展等对国民经济贡献较大的服务领域,在我国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体现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根据株洲的现实情况,在此只简要分析以下行业。

  ⑴信息服务突飞猛进。信息服务是信息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信息传输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在我国的快速发展,是在上世纪末随着电子计算机的逐步普及和广泛应用而发展起来的,过去基本上只有少范围内的固定电话、广播电视等基本信息传输服务,随后便迅速发展成全领域(城镇、农村、单位、个人)的电信、广播电视、互联网、软件及信息技术等各种服务,特别是移动电信、数字电视、互联网是本世纪来的突出亮点。据调查数据显示,2000年全市每百户城市居民家用电脑、移动电话拥有量分别只有10台和22部,至2011年分别达到65台和199部;在农村2000年几乎都是空白,2011年则每百户居民亦分别拥有20台和207部。而且电脑和手机在高校学生中已基本普及。2011年,全市有移动电话用户77.95万户,互联网用户41.97万户。这一切既是信息服务业发展的结果,也是推动信息服务业突飞猛进、快速发展的原因。据2008年经济普查结果显示,全市有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法人单位42个,计算服务业法人单位690个,软件业法人单位25个,比2004年分别增加22个、677个和19个。2011年全市实现电信业务总量27.97亿元,是2000年的4倍,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增加值25.18亿元,是2004年的3.4倍,年均增幅达21%。

  ⑵金融服务不断拓展。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行业,按我国2002年行业分类标准,它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其他金融业,2011年国家新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将其分为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金融业的发展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互为依赖。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金融业的加快发展,为金融业提供了丰富的资金来源,而金融业的创新与发展又有效地调节了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了经济的高效发展。改革开放前,全市只有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等少数几家金融保险企业,承担着全市工商存贷、结算及储蓄、保险业务,如今除传统的工农中建四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外,兴业、浦发、交通、招商、光大、中信、广发、农发等各类股份制银行、政策性银行相继在株洲设立分支机构,此外还有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担保公司等。新华人寿保险、华安保险、天安保险、泰康人寿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司也纷纷落户株洲。特别是证券业的发展成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发展最突出的亮点,为我国经济的转型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中信建投、方正、国泰君安、申银万国、招商等知名证券公司均在株洲建立了营业部。至2011年,全市拥有各类分支银行19个,保险公司35个,证券营业部11个。年末各项存款余额1356.55亿元,贷款余额679.98亿元,居民储蓄存款798.85亿元,分别是1978年的649.1倍、93.28倍和1507.26倍。实现保费收入28.15亿元,是2000年的7.04倍。证券交易额1016.8亿元。实现金融业增加值26.65亿元,是1978年的93.77倍,占三产业的比重为5.5%。

  ⑶房地产业快速成长。房地产业是改革开放到一定阶段后快速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也是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1987年5月,株洲市房屋开发经营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株洲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的正式起步,经过20多年的发展,如今已形成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房地产活动在内的多种形式的活动,并成为了株洲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至2011年,全市拥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52个,年平均职工人数9516人,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601.8万平方米,分别是2000年的4倍、5.1倍和15.87倍。据2008年经普结果显示,除房地产开展经营企业外,全市分别拥有物业管理公司131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8个,其他房地产企业24个。

  2011年全市房地产业实现增加值64.46亿元,其中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及其他房地产活动业增加值27.31亿元,居民自有住房服务37.15亿元,与2005年相比,年均增长率分别达17%、27.1%和11.9%。房地产业占三产业的比重达13.3%,比2005年提高4.6个百分点。

  ⑷商务服务领域广泛。商务服务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推动株洲三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它不仅服务领域广,涵盖了社会各个方面,如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咨询与调查服务、广告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公共就业、职业中介、劳务派遣等)、旅行服务、安全保护服务以及市场管理、会议展览、包装、办公、信用、担保等方方面面的服务,而且社会需求旺,从2004年至2008年的4年间,全市商务服务业法人单位由363个迅速增加至622个,其中增加较多的有咨询与调查由18个增加至71个,广告业由58个增加至90个,市场管理由80个增加至149个,旅行社由29个增加至63个,其他商务服务由10个变成40个。2011年全市接待旅游总人数1625.6万人,其中海外游客9.54万人,分别是2005年的3.2倍和4.8倍;实现旅游总收入109.6亿元,其中旅游创汇3088.31万美元,分别是2005年的3.65倍和6.05倍。

  2011年全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实现增加值21.21亿元,是2005年的2.17倍,“十一五”以来年平均增幅达15.6%,比三产业平均增幅高2.3个百分点。

  3、非公服务业纵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简称非公经济)作为改革开放后在我国重新得到认识和发展起来的经济体,在国家一系列政策鼓励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支持下,迅速得到发展壮大,成为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短短20多年的发展,株洲非公经济总量不仅超越了公有制经济,而且发展领域由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娱乐业等,逐步渗透到了政策许可范围内的各个行业,如邮政业、信息服务业、其他金融活动业、商务服务业、教育、卫生、文化艺术等行业,而且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在三产业的14个行业门类中,只有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没有非公,信息服务、科研服务、水利环境及公共设施管理、教育、卫生等5个行业非公经济占比在30%以下,其余8个行业非公经济比重都超过了60%,其中住宿餐饮、房地产、居民服务与其他服务等3个行业达到了90%以上。2011年,全市非公服务业实现增加值253.43亿元,占全部三产业增加值的52.2%,比2001年提高21个百分点。

  4、对社会贡献日益突出。一方面,它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成为解决社会就业问题的重要渠道。随着科技的进步,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生产单位产品所需人员不断减少,这些从生产岗位分离出来的富余人员必然要有新的去向,同时,社会新增劳动力人口也在不断增加,因此,如何解决富余人员的就业问题,以确保社会的安定,便成了各级党委政府所面临的最大难题,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对解决这个难题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1978年,株洲全社会从业人员131.9万人,其中一产业从业人员101.3万人,二产业20.6万人,三产业10万人全。至2011年,全社会从业人员扩大到234.48万人,三次产业从业人员分别为86.29万人、69.88万人和78.31万人。全社会从业人员共增加102.58万人,而一产业则减少15.01万人,二产业净增49.28万人,三产业净增68.31万人,比二产业多增19.03万人。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构成比由76.8:15.6:7.6变成36.8:29.8:33.4,虽然株洲三产业经济总量目前只相当于二产业的一半多一点,但从业人员占比却比二产业高3.6个百分点,是株洲劳动力的重要就业场所。另一方面,它创造了大量的税收,成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征收的各种税收收入及财政部门自行征收的非税收入,而国税收入大部分是上缴中央财政,留给地方政府使用的不到五分之一,地税收入则大部分归地方财政所有,三产业各行业缴纳的营业税是地方税收收入的主要税种。2011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9.2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56.89亿元,分别是2000年的8.66倍和5.94倍。而税收收入中,营业税16.62亿元(归地方财政的75%部分),是2000年的8.5倍,年均增长21.5%,是一般预算收入中最大的税收收入,占整个税收的29.3%,比第二大税种增值税(归地方财政的18.75%部分)多7.35亿元。2011年,全市三产业共创造各项税收28.62亿元,是2005年的3.71倍,年均增长24.4%。

  (三)问题表现

  1、总体比重仍较低。虽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株洲三产业的比重已超越一产业,实现了产业结构“二三一”的转变,但三产业总体比重仍然很低,自2003年达到建市以来的最高值38.3%,仅比二产业低10.4个百分点后,2004年开始,随着工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大幅提升,三产业比重便出现了逐年回落,2011年已比最高时期回落了7.3个百分点,基本回到了18年前的状态,且分别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12.3和7.3个百分点,在全省各市州中仅高于岳阳和娄底。

  2、特色服务较薄弱。改革开放以来,株洲三产业尽管取得了可喜的发展成绩,总量加速扩大、速度稳步加快、结构不断改善、领域不断拓展,对经济和社会的贡献有目共睹,但在特色服务方面仍显不足。如生产性服务、文化服务、会展服务等发展明显滞后。2011年,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包括农林牧渔服务、物流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科研与技术服务)实现增加值为18.75亿元,占GDP的比重只有12%,比2005年回落3.7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低4.6个百分点,“十一五”以来年均增幅为11.8%,比三产业平均增幅低1.5个百分点。文化服务业(包括新闻服务、出版发行与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销售服务)增加值27.72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8%,比2005年回落0.2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1个百分点。而会议及展览服务活动几乎是空白,没有会展中心,未举办过大型招商会。知识产权服务微乎其微,电子出版也是空白。

  3、区域发展差异大。各县市区三产业发展很不平衡,三产业占GDP比重相差很大,比重高的超过了50%,而低的不到20%。从2011年的情况看,全市有一半的县市区三产比重在全市平均水平之下,占比在40%以上的只有芦淞区和天元区,芦淞区为全市最高,达53.3%,而石峰区、云龙示范区、株洲县、攸县、醴陵市都在30%以下,其中石峰区为全市最低,只有13%。所以,这些地方三产业发展任重道远。

  4、区位优势在削弱。株洲由于地理位置独特而成为南方的交通枢纽,东西南北纵横交错的铁路贯穿市区,成为中南地区最大的交通中转区,所以人员流动频繁,商贸比较活跃。但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的持续加大,高速公路网已遍布各地,高铁时代也在加速迈进,给人们出行创造了方便快捷的条件。而如此同时,株洲的交通优势则在不断削弱,伴随着区位优势不断发展壮大的全国十大服饰批发市场之一的株洲芦淞市场群的优势、株洲铁路运输的优势等都在减少。同时,株洲铁路客运没有始发站,京珠高速、上瑞高速等高速公路也都是从旁边经过。因此,以商贸为主体的三产活动进一步发展的难度将增大。

  二、发展潜力

  (一)株洲三产业比重低,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据世界经济发展规律显示,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达到发达水平以后,其三次产业结构将变为“三二一”的状态,三产业的比重明显高于一、二产业。目前,发达国家三产业的比重普遍在70%左右,如美国、英国、法国都在70%以上,德国、意大利、日本都接近70%,韩国稍低一点,但也接近60%。而当前株洲三产业占GDP的份量还不到三分之一,基本相当于二产业的一半,与发达国家70%的份量相比,株洲三产业显然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即便达到50%的水平,都有近20%的提升空间。在不考虑物价指数变化的情况下,若30年内实现三产业占比50%的水平,三产业年均增幅将超过二产业2.8个百分点;若20年内实现,则年均增幅高于二产业4.2个百分点。

  (二)优美的环境和丰富的资源,为株洲三产业的加快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虽然纵向比较,株洲的区位优势近年来有所削弱,但横向比较,株洲作为交通枢纽城市,无论铁路、公路还是水路,相对优势依然存在。同时,近年来,株洲市委市政府积极开展“四创四化”活动,大力推行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和数字化工程,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城市品位明显提升,已成为全国绿化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也已进入验收阶段,株洲即将成为以现代工业文明为特征的生态宜居城市。此外,作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旅游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在人文历史上有华夏儿女寻根祭祖的圣地——炎帝陵;红色革命根据地——炎陵、茶陵;自然景观——神农谷自然保护区、酒埠江国家地质公园、云阳山国家森林公园;现代都市风光——湘江风光带、神龙城;城市休闲娱乐——华强文化城、仙庾岭风景区、农家乐等。这些都将有利地促进株洲三产业的加快发展。

  (三)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三产业的发展步伐将随之加快。按照目前通用的工业化进程评价方法,从人均GDP(经济发展水平)看,株洲处于工业化中期与后期的临界区;从三次产业结构看,株洲处于工业化后期阶段;从制造业增加值占总商品增加值(一、二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工业结构)看,株洲已达到后工业化阶段水平;从人口城市化率(空间结构)看,株洲接近于工业化中期的末端;从一产业就业人员占比(就业结构)看,株洲处于中期的后半段。因此,综合来看,株洲的工业化进程已处于中期向后期过渡的阶段。从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看,发达国家进入工业化后期之后,都出现了服务经济逐步成为主导经济的过程,并实现了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的经济型态,如美国、法国、英国等,这些国家服务业占GDP比重都明显超过一、二产业之和,达到70%左右。所以,随着株洲工业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必将迎来以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为主要特征的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的新阶段。

  (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助于三产业的加快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注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节能环保水平、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适应国内外经济形势新变化,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注重“四个着力”。而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要改变过去只重数量不重质量、只求速度不讲效益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实现经济由投资、出口拉动为主向大力扩大内需,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大力发展服务业,依靠三次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的制造向依靠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的创造转变;由依靠生产能力扩张的工业型经济向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按专业化要求,通过合理分工和体系建设,以产业链为方向的服务型经济转变。因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做支撑,通过扩大消费需求、增强研发能力、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来促进结构调整,提高运行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和谐协调发展。

  三、发展对策

  (一)要加强整体规划,做好战略布局。株洲是一个新兴的工业城市,传统工业及重工业份量很大,同时,各县市区的产业结构也有很大的差别,三产业比重相差悬殊。因此,要加快发展株洲的第三产业,首先必须因地制宜,根据各地的现实情况做好整体规划和战略布局,各个地方需要发展什么、适宜发展什么、应达到什么目标、如何实现这个目标等,事先都要进行通盘考虑,并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避免产业雷同和资源浪费;最大限度地发挥第三产业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功能,实现三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要突出发展重点,提升服务功能。第三产业范围广,涵盖的行业多,因此,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分清主次,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一是要加快城镇化建设,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服务体系。农村城镇化既是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提高收入水平、缩小城乡差距、破解“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以三产业为主导的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必然要求。当前,株洲城市化水平虽然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但县域城市化水平仍较低,还不到45%,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都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必须加大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商业网络、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体系的投入,不断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提高县域城镇化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为三产业构建广阔的发展平台,从而推动三产业的加快发展和城乡经济的和谐协调发展。

  二是要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保障。生产性服务业是指为保持工农业生产活动的连续性、促进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提高生产效率直接或间接提供各种保障服务的行业。生产性服务业范围非常广泛,而且对生产活动的影响直接、明显,如物流、信息、金融、商务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法律、咨询与调查、广告、知识产权、人力资源、会议及展览等等)、科研与技术服务等都是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据有关资料显示,在经合组织国家中,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都超过了三分之一,而株洲生产性服务业占GDP比重还不及全省平均水平,发展明显滞后,与株洲的工业化进程很不相称。因此,在当前转方式、调结构的经济发展大背景下,株洲必须高度重视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把加快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相融合,加大对物流、信息、金融、法律、咨询、广告、会展、信用、担保、科研等方面的支持与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各类科研院所的优势力量,加强研发与技术创新,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是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大力实施文化强市战略。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从目前情况看,株洲文化产业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只有5.2%,与全省一致,居长沙、张家界之后,特别是文化服务(剔除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方面差距更为明显,所占比重不到2%,不及全省平均水平的一半。对此,市委、市政府早有认识,在2009年就提出了通过发展文化产业来优化经济发展结构,增加经济增长点的战略决策,出台了《株洲市实施文化提升战略行动纲要2009-2020》,力争10年时间打造3个文化圈,即工业文化圈、炎帝文化圈和陶瓷文化圈。近年来,围绕文化提升战略采取了积极行动,初步打造出了“神农城”、“职教城”、“华强城”、“湘江风光带”等文化产业项目。但这仅仅只是起步,离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还相距很远,在许多方面仍然还是空白,因此,还需进一步加大发展力度,才能使文化产业早日成为株洲“转方式、调结构”的新引擎,才能使株洲真正成为区域性现代化文化中心和文化强市。

  (三)要加大政策扶持,营造发展环境。目前,株洲的产业发展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工业,对三产业则较少,如在水、电、气方面,工业用价格明显低于服务行业使用价格,这既不符合公平性原则,也不利于三产业的发展。因此,政府必须加大对三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在土地、财税、信贷、价格等各个方面给予三产业更多的优惠政策,在水、电、气使用方面应实行与工业基本同价原则。同时,为鼓励做大做强,对注册为企业(公司)的应给予比个体经营户更大的优惠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为株洲三产业的加大发展营造出良好的环境,从而加速推进株洲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供稿:株洲市统计局李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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