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及对策

来源: 时间: 201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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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发展养老服务业势在必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年底前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按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要求,2015年我国将基本建立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如何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切实解决老人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问题,是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问题。

  一、株洲市养老服务业机构的基本情况

  1、全市老年人口的基本状况。截止2012年底,全市常住人口390.66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56.6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5%,65岁以上老年人37.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9.6%;纯老年人家庭人口数6.7万人,比上年增加1.03万人,增长20.33%,占老年人口的11.22%,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

  2、老年服务机构设施现状。近年来,株洲市养老服务业取得了较快发展,呈现出服务对象公众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发展趋势。2012年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46个,其中城镇6个,农村140个,养老床位数7197张;各类老年活动站1019个,增长5.49%,其中老年人参与的各类活动有19.6万人,增长1.19%;老年医院5个,其中床位数300张;老年临终关怀医院3个,其中床位数100张;老年人协会1308个,其中:老年人参加人数24.5万人,增长2.33%。随着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服务机构逐步增强,老年人参加社会娱乐活动也渐渐增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养老服务机构不足。全市养老服务机构146所,但由于养老机构基本上接纳的有自理能力、半自理能力的老人。全市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只有12.1张,按照国家“十二五”的目标,养老床位数要求达到30‰,目前全市还没有达到目标的一半,远远低于发达国家50‰至7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农村敬老院的硬件设施也跟不上,由于资金缺乏,从环境、床位和设施上,与养老服务和精神需求有一定差距。

  2、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缺乏。敬老院大部分工作人员既当管理人员又当护理人员,且年龄偏大,文化素质、专业程度不高等问题,特别是五保对象孤寡老人这些社会弱势群体,管理工作难度更大,难以沟通。目前,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年青人和专业人士不愿干护理,再加上护理人员感到责任重,工作辛苦,收入不高,加之受传统世俗观念影响,认为服侍老人又脏又累,低人一等,导致护理人员严重不足。

  3、政策落实不到位。近年来,国家为发展养老服务相继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本意是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老年服务业,为政府、社会、家庭分忧,但是有关政策都属于指导性文件,没有具体的优惠措施,操作性不强。比如:株洲市有的老年公寓是民办机构,投入大量的资金,是属于福利性企业,收费标准低,利润少,而水和电的供应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导致民间资本不愿投入养老服务等相关产业,只能靠政府投入来解决这些问题。

  总之,目前株洲市养老服务跟不上,社会养老机构少,供不应求,政府办的养老机构只够供养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民办的养老机构更是屈指可数,而且设施条件不完善、服务功能单一、服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同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也刚起步,因此,养老服务机构普遍存在“一床难求”的状况。

  三、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对策

  1、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一方面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宣传力度,转变观念,倡导全社会关心老人、爱护老人、服务老人,树立从事养老服务业是一种高尚职业;另一方面,增加从业人员,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针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敬老院和养老服务业的特殊性,应该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的社会工作者参与,加快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步伐,以便更好地服务于老人,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影响和带动整个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2、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从尊重中华民族的尊老敬老养老习惯出发,以社区为平台,建设一批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辖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组织开展上门服务,使绝大多数老年人在尽享“天伦之乐”中安度晚年。

  3、构建多层次的优惠政策支持。一方面拓展社会融资渠道,增加养老服务企业项目信贷投入,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尽量降低担保条件,并提供优惠利率。对于规模大、前景好、市场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给予必要的贷款贴息补助;另一方面采取税收优惠、减免费用等措施,对养老服务业予以大力发展和扶持,落实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向养老机构进行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

  4、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在目前现有养老服务机构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的情况下,要进一步对涉及老年人切身利益的农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做为民生保障来重视,解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所需,面对庞大的老龄队伍,从社会各个方面来关注、重视老龄工作,加快为老服务建设步伐,弥补养老服务机构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使大多数老年人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供稿:株洲市统计局刘芳]
[审核:吴天铁]
[责编: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