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这表明了国家将大力支持农业尤其是现代农业的发展。现代农业是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用现代经营模式推进,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依靠新型农民发展的农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是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一个重要途径。
一、株洲市现代农业发展现状
(一)农业发展基本情况。株洲市地处湖南省东部,湘江中游。全市现辖醴陵市、株洲县、攸县、茶陵县、炎陵县和荷塘、芦淞、云龙、天元、石峰五区共10个县市区。株洲农耕文化源远流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都处于湖南的领先地位。2014年,第一产业增加值为166.9亿元,贡献率为6.6%,占GDP的7.7%。全市农业用地973.1万亩,其中林地616万亩,耕地面积313.9万亩,园地31.9万亩,设施农业用地11.4万亩;乡村从业人员171万人,其中农业从业人员82.1万人。
“十二五”以来,株洲市农业不断发展,农业对株洲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逐年上升,从2011年的3.2%上升到了2014年的6.6%。从农业发展的基本框架上看,种植业是株洲市农业发展的主要部分,2014年其产值占总产值的48.9%。其次是畜牧业为35.8%,林业、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所占比重较小。
从株洲市农业发展格局上看,按照株洲市行政及农业生产形势,将株洲市10个县市区划分为城区和县城两个部分,通过进一步测算株洲市各地区各类农业产业形式的比重,可以明确株洲市农业布局。
可见,株洲市城区以种植业、畜牧业占比重最高,这与唐人神、太子奶两家“全省农业产业化十大标志性示范企业”有着密切联系;而县城也以种植业、畜牧业为主,林业次之,这跟各县市区所在地域拥有丰富的地理资源有一定的关系。近几年,各县市依托有利本地资源,根据自身区位优势,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休闲农业区,给株洲市现代农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设施农业建设情况。株洲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较为完善,有利于株洲市现代农业发展,从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上看,2014年,株洲市有效灌溉面积161.9千公顷,机电灌溉面积47.7千公顷,农业机械总动力313.6万千瓦,共有农用排灌机械85851台。
全年开工各类水利工程3.2万处,增长2.6%;投入资金12.8亿元,增长21.9%。说明株洲市农业水渠、水沟数量有所上升。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2755家,其中省级以上的龙头企业27家,家庭农场150个。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提高,一定程度上为株洲市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设施农业是株洲市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株洲市设施农业主要以蔬菜和瓜果为主。醴陵市和芦淞区既是蔬菜种植的主要地区,也是瓜果高产区;醴陵市和石峰区是主要的花卉产区;荷塘区和茶陵县则是主要的食用菌高产区。可见,设施农业的发展与地区农业发展水平、实际需求量及地区发展条件具有直接关系。醴陵市和芦淞区的经济发展程度相对较高,对花卉、蔬菜、瓜果的需求量也就相对大一些,因此醴陵市和芦淞区设施农业最为发达;荷塘区与茶陵县拥有种植食用菌的自然条件优势,特色设施农业较为发达。
(三)农业经营体制及土地规模经营情况。从株洲市农业经营机制上看,株洲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不断上升,201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1792个,专业大户5070户,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株洲市土地规模经营程度,同时也逐渐改变了株洲市土地经营体制。但从农业经营体制及土地规模经营的总体情况上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家庭分散经营仍是株洲市农业经营的主要体制。一家一户的一亩三分责任田,分散经营各种各样的农作物,这对于规模化经营、机械化作业和农业产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和产销一体化的连结是不利的。抓好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实现现代化农业的关键,目前株洲市单一的家庭生产经营体制已经完全不适应现代农业建设的基本要求。因此经营体制必须变革创新。
(四)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农业服务体系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现代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农业推广服务。农业科技应用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关键在于农业科技研发本身,只有农业科技得到实际的推广和应用,才标志着地区实际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因此农业推广服务又有农业技术最后一公里之称,即农业推广实际上是决定农业技术成功与否的关键。
从株洲市农业推广服务体系的现状上看,株洲市农业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农业推广服务水平不断提升。2014年,株洲市有农业技术推广站200个,基本覆盖了县市区内所有农业产区;畜牧兽医站36个,为株洲市畜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气象站7个,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株洲市农业的平稳发展。
二、株洲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完善的农田水利设施、田间道路,是农业生产的基本保障,特别是农田水利设施,是抵御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实现旱涝保收的主要设施。目前株洲市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中小型水利设施还不完备,同时也缺少核心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截止2014年,全市中型水电站仅1个。据统计,2014年株洲设施占地面积为9.2千公顷,但设施实际使用面积只有5千公顷,从这一数据分析,造成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的主要原因是相关的投资体制不完善,缺乏稳定性,不能形成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长效资金支持。另外,政府和社会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也不够,导致农业基础设施供给能力严重缺失。
(二)科研机制不健全。近年来,株洲市农业科研机制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农业科研机构管理体制僵化。现代农业发展实质上是一种适应市场经济机制的经营模式,但有些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却违背了“由市场配置资源”这一根本原则,过分强调行政推动与行政参与,存在明显的行政化主导倾向,造成科研收入分配方式不合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受到严重抑制;导致科研人员忽视长远的、有重要意义的基础性研究,片面追求短期经济利益。二是株洲市缺乏政府强力支持的农业科技创新公共知识平台,农业科研力量没有得到有效整合,高校和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各自为战,难以形成合力进行科技研发。目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已经形成的科技成果不能快速有效地在农民这一最重要的层面中传播应用。
(三)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导致农业资源要素不能公平参与市场化收入分配。城乡基础设施差距较大,公共服务不均等问题依然存在。2014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1338元,比上年增长9.2%;农村居民纯收入14366元,增长11.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975元,增长17.7%。城镇恩格尔系数为29.8%,农村恩格尔系数为32.4%。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近五年以来,一直呈现逐步扩大的趋势。
(四)传统农业劳动力基本丧失。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向城市的趋势不可逆转,农村劳动力结构性短缺和农业兼业化、副业化的现象不可避免。加之株洲市第二产业相对较为发达,农民就业机会逐渐增加,农民收入日趋多元化,农业劳动力务农机会成本越来越高,轻农、弃农思潮日趋严重。
因此,株洲市传统农业劳动力优势已经基本丧失。近五年来,株洲市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及其在总从业人员中所占的比重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三、株洲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增加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
1、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一是在市内继续实施农机农具购置补贴、种子补贴以及粮食直补等,增加补贴种类,扩大补贴规模,提高补贴标准。二是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创新金融产品,优先满足农户信贷需求,确保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三是鼓励社会资本投向现代农业发展,采取有力措施刺激民间资本向“三农”方向倾斜,同时鼓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入资金、技术、人员于“三农”发展中,保障资本向“三农”方向流动。
2、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一是大力抓好农田水利建设,加大县市区级政府水利建设投入,落实和完善土地出让收益,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加大征收力度,加快农村防治自然灾害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防治自然灾害系统。二是加强农业技术装备,提高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关键农机化技术和装备的研发,不断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和提高全程机械化水平。三是不断提高农业信息服务经济运行的质量与水平。大力开展株洲市农业农村数据中心以及农业信息化示范县和示范村建设,培训一批骨干农村信息员。
(二)优化产业结构,壮大龙头企业
1、构筑特色产业结构。要立足于株洲市自然资源,发挥资源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地构筑具有地方鲜明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结构。一是要充分发挥株洲独特的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业,加强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业基地建设,完善生产管理、产品检测等全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二是挖掘各县市区的特色资源潜力,加快培育一批特色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努力形成“一村一品”的农产品格局。
2、壮大龙头企业。一是加大对乡镇农业企业的支持力度,放宽行政审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给予税收和其他优惠政策支持。二是通过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知名度,创造属于株洲自己的品牌,从而带动地区农民增长。三是采用包括“订单+农户”、“农业园区”、“公司+合作社+农户”、农民集体入股分红等创新模式,带动农民积极性,支持龙头企业组建大型集团和企业群,规划企业发展方向,从而推动株洲市农业企业的发展。
(三)改革农业科研机制,增强农业推广能力
1、完善农业科研系统的创新机制。一是区分不同农业科研机构的性质,进行分类指导,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设以农业物联网和精准装备为重点的农业全程信息化和机械化技术体系;二是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支持农业基础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力争在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上实现重大突破;三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培育农业科技高层次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
2、加大农业推广力度。目前,株洲市在农业推广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地方的农业推广部门也才刚形成。一是充分发挥农业类院校在农业推广中的作用,加大农业推广专业学生的培养力度。二是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激发农民的生产兴趣,让其接受并试用新产品。三是加大乡镇农业推广服务站建设,加强各县市区政府对农业推广的重视,使农技推广形成体系。
(四)发展新型合作组织,鼓励农村土地流转
1、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组织。一是针对株洲市实际情况,大力发展农业专业化合作组织,提高农业资源组织化程度,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的合作联系,实现产销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提高本市农业产业的市场竞争力;二是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集体资产的增值保值,增强集体经济活力;三是推动家庭单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并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为农民提供多种有效服务。
2、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土地适度集中是现代农业规模经营的基础和必要条件。一是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立土地储备机制,把农民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的土地集中起来,建立土地储备库或土地银行,用于高效规模农业项目的开发;二是加大对土地流转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和促进农民流转土地,探索“土地换社保”机制,允许转出农地经营权的农民进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解决农民流出土地经营权的后顾之忧;三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体系,从制度上规范土地流转双方的行为,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土地流转从自发、无序走向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轨道上来。
[供稿:株洲市统计局 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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