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企业法人的发展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

来源: 时间: 201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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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主体[①]指在市场上从事经济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和组织体,主要包括企业法人、个体户和农民合作社,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企业法人[②]作为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企业法人的发展壮大不仅有利于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树立企业品牌,也有利于推动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本文主要以企业法人作为分析对象,从经济类型、行业分布、从业人员、空间布局等进行分析。分析结果表明:株洲企业法人总体发展良好,近年来新投产企业数量增长较快,大中型企业数在“3+5”城市中排位靠前,服务业企业发展仍显不足。

  一、全市每万人拥有市场主体266户

  2014年底,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已开工生产经营)106426户,其中各类企业法人15545家(含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占市场主体14.6%;有证个体工商户90881户,占85.4%。每万人拥有市场主体数为266户,其中企业法人38.9户,个体工商户227.2户。从全省对比看,全市每万人拥有企业法人数居全省第8位,分别少于长沙(108户)、常德(61.2户)、岳阳(51.5户)、益阳(48.9户)、郴州(45.1户)、娄底(41.4户)和湘潭(40.6户);从各县市区对比看,天元区每万人拥有企业法人数最多,为85.8户,居第二、三位的分别是云龙示范区(55.8户)和荷塘区(50.9户),居最末三位的是炎陵县(29.2户)、攸县(26.3户)和茶陵县(22.4户)。

  二、全市企业法人发展情况

  目前,全市企业法人发展形势较好,新开工企业法人数增长较快,制造业和房地产企业的资产规模最大。

  (一)从开业年份看,近5年开业的占66%。2014年底,全市企业法人单位数共15545家,较2013年经普公报企业法人增加2178家,增长15.9%。从企业法人开业时间来看,1980年以前开业的企业有164家,占企业法人数1.1%;1981-2000年开业的有1340家,占企业法人数8.6%;2001-2010年开业的有5055家,占比为32.5%;2011-2014年开业的有8986家,占比为57.8%。近5年开业的企业法人达到10229家,占65.8%,企业开业时间达到15年以上的不到10%。据有关资料显示,美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不到7年,大企业平均寿命不足40年;而中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仅3年,集团企业的平均寿命仅7-8年。由于近年来新开业企业增长较快,按时间区间计算,全部企业法人开业后平均存续时间为6.3年,比全国平均水平要好,企业具有一定的生存能力。

  (二)从行业分布看,制造业占近3成。第三产业企业占比过半。按产业分,第一、二、三产业企业法人数分别有1270、6008和8267家,占比分别为8.2%、38.6%和53.2%,从事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数量最多。制造业企业占比近3成。按行业分,制造业以4514家位居全市首位,占比为29%,其次是批发和零售业(4074家、占26.2%)和农林牧渔业(1270家、占8.2%),科学研究服务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分别有500和123家,占比分别为3.2%和0.8%。内资企业占绝对大头。按注册类型分,全市内资企业占绝对的主导地位,共有15416家,占比达99.2%,主要集中于制造业(4499家)和批发零售业(4055家);港澳台商及外商投资的外资企业有129家,主要集中于制造业(83家)和房地产业(20家)。内资企业中私营企业占7成多。在内资企业中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有10972、3066和556家,占内资企业比重分别为71%、19.9%和3.6%。

  (三)从企业资产看,制造业和房地产业户均资产过亿元。2014年底,全市15545家企业法人的资产总额为9103亿元,户均资产0.59亿元,其中资产过亿元的企业共有652家,主要集中于制造业和房地产两大行业,分别占有251和220家,户均资产分别为8.4和4.7亿元。

  1、按控股情况分,国有控股企业法人资产占主导地位。全市国有控股企业法人总资产为5079.2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的55.8%;私人控股企业法人总资产为2411.5亿元,占比为26.5%;集体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及外商控股法人总资产占全部企业法人的比重分别为6.5%、0.9%和0.7%。

  2、按资产规模分,500万元以下资产规模的企业占比超过70%。将资产规模按50万元及以下、50-100万元、100-500万元、500-1000万元、1000-5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和1亿元以上等7个标准分组,每个组分别有4025、2076、5006、1374、1856、557和652家企业,其中100-500万元的企业占全市企业法人的32.2%,集中度最高;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占7.8%,比重最小。

  3、按行业门类分,金融业、制造业和房地产业三大门类的资产总额达58.3%。金融业企业资产总额为2179.4亿元,占23.9%,制造业为2101.8亿元,占23.1%,房地产业为1026.5亿元,占11.3%;信息传输软件技术服务业和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两大行业的资产总额占比较少,分别仅占0.6%和1.7%。

  (四)从就业人数分布看,制造业企业吸纳就业人员最多。2014年,全市企业法人单位共吸纳就业人数104.5万人,新开业企业法人单位带动就业人数5.1万人,增长7.5%,较2013年提高10.1个百分点。

  1、按登记类型分,内资企业的就业人员最多。全市企业法人单位吸纳就业人员104.5万人中,内资企业就业人员达100.3万人,占比高达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吸纳就业人员有1.9和2.1万人。内资企业中,私营企业以60.2%的占比居第一,其次是有限责任公司(22.7%)和股份有限公司(6.7%)。

  2、按产业分,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员最多。全市第二产业吸纳就业人员77.8万人,占比74.5%,第一、第三产业吸纳就业人员分别为2.1和24.6万人,占比有2%和23.5%。第一、二、三产业每家企业法人单位的平均就业人数分别为16、120和25人。

  3、按行业分,制造业和建筑业就业人员最多。全市企业法人单位吸纳就业人数最多的两大行业分别是制造业(56.5万人)和建筑业(15.1万人),第三是批发和零售业吸纳了8.8万就业人员。就企业法人单位的平均就业人数而言,建筑业以215人位居全市第一,其次为制造业(113人)和采矿业(101人)。

  4、按区域分,企业吸纳就业的地区差异相对较大。在全市各县市企业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分布中,醴陵市以41.7万就业人员位居全市第一,占比39.3%,其次是天元区(11.7万)和攸县(11.2万),占比分别为11.2%和10.7%,株洲县和炎陵县企业法人就业人员有3.1和1.4万人,占比分别为3%和1.4%。

  (四)从新开业企业法人看,近两年增势较为喜人。近两年来国家大力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全市新开业的企业法人增长速度较快。2014年底,全市新开业企业法人有3309家,较2012年新开业企业数多1490家,较2013年新开业企业数多1170家。

  1、按产业来分,第三产业新开业企业占比最高。2014年,全市第三产业新开业企业1917家,较2012年多787家,占全市新开工企业的57.9%;第一产业新开业企业法人单位达643家,较2012年多523家,占全市的19.5%;第二产业新开业企业749家,较2012年仅新增180家,占全市的22.6%。

  2、按行业来分,制造业新开业企业新增较少。2014年,全市制造业新开业企业500家,较2012年仅增加25家,相比之下,批发和零售业新开业企业达1039家,较2012年多370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新开业70家,较2012年多55家;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新开业301家,较2012年多169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企业新增81家,较2012年多32家。

  3、按区域分,县域新开业企业数量多于城区。2014年,全市新开业的企业法人单位中,县域新开业1854家,较2012年多847家,占全市的56%,城区新开业1456家,较2012年多644家,占全市的44%,低于县域12个百分点,县域市场经济发展相对较为活跃。其中,天元区、醴陵市新增开业企业数量分别有724和649家,位居全市第一、二位。

  (五)从营业状态看,大部分企业处于营业状态。2014年,全市15545家企业法人中,正常营业的有14610家,占全市企业法人的94%;处于非营业状态的有935家,占6%,其中停业或歇业431家,处于筹建状态211家,当年关闭180家,全市破产企业相对较少,有25家。

  1、从登记注册类型看,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非营业状态企业比重较高。内资企业营业15416家,处于非营业状态921家,非营业企业占内资企业的比重为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营业56家,处于非营业状态的有10家,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15.2%;外商投资企业营业59家,处于非营业状态的有4家,占外商投资企业的6.4%。

  2、从产业类型看,营业状态占比相近。第一、二、三产业营业企业数占单位总数比重分别为94.8%、94%和93.8%,第一、二、三产业停业(歇业)企业数占单位总数的比重分别为1.2%、2.9%和2.9%,第一、二、三产业当年关闭企业数占单位总数的比重在1%左右,分别为0.8%、1.3%和1.1%,第一、二、三产业当年破产企业数占单位总数的比重分别为0.1%、0.2%和0.1%。

  3、从行业门类看,房地产行业非营业企业占比最高。非营业企业占比最高的5个门类分别是房地产业10.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6%、制造业6.6%、住宿和餐饮业6.3%以及批发和零售业6.2%;营业企业占全部企业比重最高的5个门类分别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8.7%、金融业97.4%、教育97.3%、卫生和社会工作97.1%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6.6%。

  4、从区域看,县域的企业营业状态明显好于城区。2014年,处在营业状态的企业占全部企业比重排前五位的县市区分别是茶陵县98.7%、株洲县97.4%、醴陵市97.0%、芦淞区96.1%和攸县95.8%;非营业状态企业占比排前五位的县市区分别是云龙示范区26.6%、天元区13.3%、荷塘区8.4%、炎陵县6.1%、石峰区4.4%;醴陵市和攸县的破产企业最多,分别有8家和7家。

  三、与“3+5”城市群的对比分析

  近年来,虽然对部分传统重化工业实行关停并转,但由于轨道交通、航空、汽车、陶瓷、服饰等优势产业发展较为平稳,全市主要工业指标在“3+5”城市群的横向对比中名列依然靠前;但受多种因素影响,服务业企业的相关指标排位却相对靠后。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排位靠前

  一是规模工业企业数居第2位。2014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有1499家,居“3+5”城市群第2位,比排名第1的长沙少1094家,比湘潭多584家;较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增加13家,排位与2013年持平,较201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增加185家,排位前移1位。其中,轻工业企业有598家,居“3+5”城市群第3位,分别比长沙、岳阳少620家和12家;较2012和2013年分别增加63和9家,排位均居第3位。重工业企业有901家,居第2位,比长沙少474家;较2013年增加4家,排位持平,较2012年增加122家,排位前移1位。

  二是规模工业企业总资产居第2位。2014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资产为2210.7亿元,居“3+5”城市群第2位,比长沙少4281.4亿元,户均资产总规模为1.5亿元,比长沙少1亿元;总资产较2013年增加363.5亿元,排位持平,较2012年增加596亿元,排位前移1位。

  三是规模工业企业R&D经费居第3位。2014年,全市规模工业企业的R&D经费内部支出34.8亿元,在“3+5”城市群中保持第3的位置,比长沙、岳阳分别少90.8和7.4亿元;较2012和2013年分别增加95亿元和3.5亿元,排位保持不变,R&D人员、有效发明专利分别有12469人、3105件,均保持第2的位置,仅次于长沙。

  (二)高新技术企业排位靠前

  一是高新技术企业数居第3位。2014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有273家,在“3+5”城市群中居第3位,分别比长沙、岳阳少695和67家,比湘潭多7家;较2012和2013年分别增加42和22家,排位保持不变。

  二是产业增加值居第3位。2014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为466.9亿元,在“3+5”城市群中居第3位,比长沙、湘潭分别少1765和20.5亿元;较2013年增加57.6亿元,排位下降1位,较2012年增加116.5亿元,排位不变。

  (三)制造业企业数排位靠后

  2014年,全市制造业企业有4514家,居“3+5”城市群第6位,比长沙、岳阳、常德、衡阳和益阳分别少7776、1951、1496、688和435家,比湘潭多1189家;较2013年增加1347家,排位不变,较2012年增加1273家,排位后退2位。

  (四)现代服务业企业数排位比较靠后

  2014年,全市现代服务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数有1548家,在“3+5”城市群中居第7位,与2013年持平,较2012年后退2位;比长沙市、常德市、衡阳市、岳阳市、益阳市和娄底市分别少10758、3266、2559、2187、1056和165家,比湘潭多250家。其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下降最快,企业数量由2012年的708家下降到2014年的123家,减少了585家,排位由第4位后退到最末位。

  分行业看:2014年,我市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企业有123家,在“3+5”城市群中居末位,比长沙、岳阳、常德分别少3243、498和193家。金融业企业有199家,在“3+5”城市群中居第4位,比长沙、衡阳、岳阳分别少317、153和10家。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企业有500家,在“3+5”城市群中居第6位,比长沙、衡阳、岳阳分别少4725、526和443家。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有189家,在“3+5”城市群中居第7位,比常德、长沙、岳阳分别少2038、1168和64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有537家,在“3+5”城市群中居第7位,比衡阳、长沙、常德分别少1447、1334和701家。

  (五)大中型企业数排位靠前

  全市大中型企业数有521家,在“3+5”城市群中居第2位,比长沙少689家,比岳阳、衡阳分别多143和156家。

  综上所述,近年来,全市企业法人从总量上看有了显著增加,但从单位规模、结构、质量等方面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企业法人单位发展相对落后,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株洲制造业企业法人仅为长沙的58%;二是企业规模总体偏小,整体实力还不强,大部分企业的资产规模都在500万元左右,三是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行业分布仍不均衡,大部分企业主要集中于制造业和房地产业;四是外资企业发展不足,经济外向度不高,外资企业总数占全市的比仅为0.83%;五是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偏低,贡献度不高,科研信息类企业数占比仅为4%;六是服务业整体水平趋弱,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现代服务业企业在“3+5”城市群中排位靠后。

  四、几点建议

  企业法人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有加快企业法人的发展,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才有更好的平台,才能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

  (一)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实体经济活力

  法人企业要发展,政府部门除了应该发挥桥梁作用外,还需要形成政策导向,积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一是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要切实落实简政放权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从而吸引更多的企业家来株洲投资兴业,使实体经济数量快速增长。二是进一步优化融资环境。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和鼓励创新各类融资模式,通过资本运作,使实体经济迅速壮大。三是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积极响应中央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使实体经济的综合竞争力不断提高。

  (二)加大扶持力度,推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创业富民的重要渠道。一是积极建立政府支持体系,将小微企业的发展纳入全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好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最大限度的为小微企业打开绿色通道。二是助力骨干小微企业加速成长,对于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初具一定规模的小微企业,应给予重点扶持和培养,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尽快成长为大中型企业。三是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服务工作,支持创业辅导、管理、咨询、培训、法律援助等公共服务活动,依法保护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大监管力度,引导小微企业规范化经营,倡导生产经营诚信化,减少不正当竞争,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三)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发展第二和第三产业

  在新的形势下,要抓住这次“调结构、转方式”的战略机遇期,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产业优化升级的发展道路,统筹发展第二和第三产业,引领带动“四化同步”。一是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以《中国制造2025》为纲,通过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实现制造业的转型升级,从而带动全市工业经济的发展。二是促进传统第三产业和新兴第三产业的协调发展。在加快发展贸易、交通运输、商务服务等传统产业基础上,要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三是着力推动产业由低端向高端转换,实现企业法人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效益增长的转变。四是注重联动发展,完善产业链建设。要积极引导特色产业集群化发展,弥补行业短板,完善产业链条,形成联动发展的良性循环。五是协调好城镇化和产业布局的关系。通过实现城镇化推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真正做到中心城区集聚服务业,卫星城市和城镇集聚制造业。

  (四)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株洲外向型经济不高,有其客观的政策因素。当前,需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宽招商引资领域和渠道,着力提高招商引资的规模和质量,优化工业园、物流园、商圈的软硬件环境,吸引外商和港澳台企业入驻园区参与经济建设。要利用好自身区位、资源、产业基础等方面的优势,出台优惠政策,合理引导外资投向,把利用外资与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引进符合当地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具有前景的招商项目,多引进知名的大型企业,在壮大经济总量的同时,带动企业发展、产业发展、区域发展。

  (五)聚焦核心技术,科学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加快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我国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必须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把握核心技术,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动力和条件。一是加强科技创新。发展一批由企业主导,科研机构、高校积极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鼓励企业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指导意见,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二是加强金融扶持力度。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促进金融机构加大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力度。三是加强国际合作。通过深化国际合作,尽快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企业的自主发展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为株洲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①] 市场主体:包括内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②] 企业法人: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供稿:株洲市统计局 张海清] 

[审核:刘雁] 

[责编: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