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统计局2010年度的信息公开统计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 日止,报告在《湖南统计信息网》公布。
一、概述
2010年,省统计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相关规定的要求,在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继续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保障公民知情权的行政法规,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为此,省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了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学习。同时结合统计法律法规,在2010年8月份开展了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通过系统的学习,提高了统计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增强了全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2010年省统计局在巩固原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基础上,重新对《湖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湖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梳理和更新,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形式、程序,并补充完善了《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促进了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一是认真贯彻实施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制定了《湖南省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暂行)》,并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2010年对省统计局六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进一步完善和简化了统计行政审批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根据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对全省统计系统2006-2009年信用信息进行整理,并通过数据平台报送到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网上公布;三是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为了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局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2010年,省统计局按照湖南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局2008年清理公告中列入“继续有效”和“重新公布”栏目中的规范性文件,和2008年10月以后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规范性文件作出了失效、继续有效、重新公布的决定,并在《湖南统计信息网》和《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上公布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统计信息网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公开统计信息。
1、2010年,通过统计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三大类共111条信息。指南中明确了我局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同时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程序等。目录包括了单位简介、部门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部门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多项对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包括了省统计局2008年以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报告。
2、通过日益完善的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公开政府统计信息。2010年,省统计局在公开发布平台进一步扩大和充实了统计信息,使其成为对外公布统计信息的又一重要窗口。目前,省统计局在公开平台上公布了1608条政务信息,其中包括经省政府法制办登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2件、672条统计工作动态、921条决策信息、3条财政信息。
(二)丰富统计产品,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数据服务
统计产品是统计工作成果的重要体现。省统计局注重开拓思路,全面提升统计产品质量,提高统计产品的实用性。
1、精心编辑2010年《湖南统计年鉴》,根据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合编统计年鉴的要求,调整了板式,增加内容,并及时更新因经济普查而调整的历史数据,使年鉴的内容更加充实,数据更加准确,同时认真做好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数据资料整理工作。
2、精心编辑、公开出版了各类统计资料,包括:《数据湖南—2010》、《2010年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手册》、《统计月报》等。《数据湖南—2010》是专门为“两会”设计的统计产品,其形式设计为便携折式折页,方便实用。《2010年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手册》内容详实,囊括了统计公报里所有的指标。《统计月报》分为综合版和区域版,做到了快编、快印和快发,及时发布了社会统计数据。省统计局编发的统计资料受到党政领导、两会和广大社会群众的好评。
(三)通过新闻发布会和组织相关活动等主动公开政府统计信息
1、2010年,省统计局组织了5次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国民经济运行有关数据情况,并解读了经济形势,宣传和解释政府统计数据。与此同时,就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发表解释文章和相关资料。
2、认真做好“中国统计开放日”和“世界统计日”等活动,打造透明统计,展示政府统计形象。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要求,省统计局围绕“统计和您在一起”和“走向公开透明的中国统计”这一主题,借助《湖南统计信息网》(内外网及英文版)快捷便利的优势开辟专栏,与湖南政府门户网、湖南卫视、湖南日报、红网等主流媒体联合组织活动和发布信息,征订、发送《世界统计日》邮折等,增进了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了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省统计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情况
2010年度,省统计局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数据咨询服务1161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10人次,现场接待610人次,网上咨询261人次,其他形式咨询180人次。统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75万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统计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省统计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对此,省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进一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依法办事。
三要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根据统计系统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和统计知识普及力度,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如媒体、报纸、板报等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并指导公众上网查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使用查询、网上申请等。
八、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三)咨询情况统计
(四)申诉情况统计表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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