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4-03-14

本报告由湖南省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 日止,报告在《湖南统计信息网》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公布。

一、概述

2013年,省统计局坚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湖南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前,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均顺利开展。

完善机制。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效率和信息服务水平,省统计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有关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健全制度。根据《条例》的精神,省统计局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制定完善了《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更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在《湖南统计信息网》和《湖南省政府门户网》上公布。指南中明确了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同时,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程序等,主动公开了本部门2013年财政预算和2012年财政决算以及部门“三公经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省统计局深入推进网上办事公开,不断拓展网上服务领域,对外服务突出门户特色,对内服务突出中心工作,互动服务突出质量和效果,充分体现统计“诚信、透明、公开、专业”的核心价值。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单位简介、部门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部门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行政审批项目程序、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2013年,省统计局对门户网站《湖南统计信息网》进行了12年来的第10次全新改版,网站围绕公开透明,突出了“统计”、“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门户四大核心,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政务公开”等专栏相关内容,并改进了网上统计服务,注重用户体验,加强与统计用户的互动交流。增设了“企业联网直报登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及认定”栏目。《湖南统计信息网》全年共采集、发布、修订信息8090条,视频74个,图片1300余幅,外网总访问率突破千万大关,新建栏目共101个,新增模板63个,完成在线调查1次,完成在线访谈20人次。2013年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共办理事项3185件,办结率100%。同时,利用《湖南统计年鉴》和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国民经济数据,重要统计决策,通过新闻发布会解读当前经济形势,宣传政府统计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省统计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答复1件。

四、咨询情况

2013年,通过“业务答疑”、“数据咨询”、“意见建议”、“其他事项”等互动版块,共解答网上用户咨询405人次,接听咨询电话350余人次,现场接待人数680人次。内容涉及统计数据、统计知识、统计工作、统计业务、统计职称考试等各个方面。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进行收费,往年也没有进行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省统计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七、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三)咨询情况统计

(四)申诉情况统计表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湖南省统计局
2014年3月16日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