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03-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 日止。报告在《湖南统计信息网》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公布。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湖南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领域,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划归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范畴,由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2017年,我局主要领导多次主持专题会议研究统计法治建设工作。3月13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2017年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认真听取了统计法治统计建设工作的报告,会议同意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等一系列工作部署,强调要把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抓。10月10日,局党组(扩大)会议上专题研究了统计法治工作相关议题。党组成员、总统计师戴乐平分管政策法规处(湖南省统计稽查办公室),在湖南统计信息网首页“机构领导”栏目公开。需要说明的是,局领导分工作分工仅分到相关处室,没有对具体工作进行逐项公开。

  2.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要求,完善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全局整合力量,理顺了工作机制,明确了全局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机构是政策法规处,局办公室、局宣传中心和其他相关处室分别负责公文办理、政府网站等工作。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省统计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全局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配置一名工作人员专门经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

  3.健全机构设置。健全政务公开领导组织,3月28日,下发《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湘统办〔2017〕13号)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明确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与统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4.加强经费保障。为保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畅通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渠道,在工作经费上提供有力保障。每年年初安排经费预算时,将政务公开专项经费列入政策法规处的拟承办的局公共项目预算中,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支出。

  5.强化教育培训。年初制定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计划,分专业分别对市州及局机关各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10月12日,举办了全省统计系统网络安全培训班;12月4日,举办了全省统计宣传培训班;11月9日,举办了2017年全省统计分析培训班,着力强化了统计系统干部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了专业素养,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6.纳入绩效评估。一是将政务公开纳入局机关内部绩效考核。8月,出台《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统计局机关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统办〔2017〕40号),将信息公开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将政务公开考核归到依法行政考核中,分值权重占5%。二是政务公开纳入对市州统计局考核。8月,出台《关于印发<2017年度湖南省统计局业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湘统办〔2017〕38号),办公室工作、统计法治工作、综合统计工作及统计宣传工作均对政务公开相关事项进行考核,分值权重占4%

  7.开展监督检查。我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对统计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在年初召开的全省统计系统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上就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不按程序办理、或公开事项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弄虚作假、影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质量的情况,要严重追究责任。平时利用湖南省统计局网站平台进行动态监督,并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全省统计系统政法工作考核的内容。

  8.管理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服务、12345平台建设管理制度健全并执行到位。及时修订了《湖南省统计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全面公开统计工作相关流程、期限和结果,依据和标准以及资料和监督方式等,实现统计服务全过程公开、全流程监察。完善和出台了《湖南省统计局信息上网管理办法》、《湖南省统计局网络信息发布制度及信息审批发布流程图》、《全省统计系统政务信息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工作实效的通知》、《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湖南省统计局统计产品(资料)编发及报送规范>的通知》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

  1.公开目录年报。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和负面清单。加快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制定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依法及时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完整。

  2.加大统计数据报送。全力抓好统计数据发布工作,修订并发布了《年度湖南省统计局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配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四场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报会,及时向社会各界通报了湖南的经济发展形势。进一步增加统计数据发布内容,逐步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指标数据。

  3.开展定期审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印发了《湖南省统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平台,创新服务方式,健全制度机制,全力推进统计公开透明,不断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明确为不予公开。对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

  4.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和民生举措,特别是《政府工作报告》等提出的有关统计工作重要事项,积极公开进展和完成情况。开展了“砥砺奋进的五年—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省委专项巡视”、“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第三次湖南省全国农业普查”、“统计法制宣传”、“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大网上专题宣传活动。严格落实“7天双公示”制度,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平台”,公示了4项公示目录、28项行政处罚信息、11项行政许可信息。

  5.及时进行政策解读。进一步完善数据发布解读工作机制,通过官方网站“最新发布与解读”栏目,在发布主要指标同时刊发解读文章,深入分析经济运行的特点和趋势,为社会各界全面客观准确把握经济形势提供重要参考,全年发布重大政策解读分析文章165篇。拓展官方微信“湖南统计”中统计数据和解读的查询功能,全年通过“湖南统计”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发布湖南统计数据解读文章、湖南统计工作宣传文章、统计知识普及文章和涉及百姓生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文章共计250篇。党的十九大期间,通过“湖南统计”微信公众号连续推出党的十九大精神解读系列文章20余篇。全年组织召开了2016年湖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2017年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省经济形势通报会,会上对媒体记者下发《专题材料》,讲清特点、讲明亮点,对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深入解读。

  6.落实网络舆情回应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加大舆情监测工作力度,对涉及全省统计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组织研判,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全年发布重大统计事件新闻信息367条,在《中国信息报》组织发表各类稿件72篇。网站从2001年开通至今从未发生过负面舆情事件、新闻采访纠纷事件,未出现任何意识形态事件、负面影响的事件,未出现敏感问题信息。

  7.依法依规办理申请公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积极推动网上办理依申请公开,修订公开指南中有关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按时统一规范答复,提高工作效率。畅通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提高答复工作质量。2017年,我局处理依申请公开项目12项,省长信箱(公众问答)信件2条,局长信箱、统计违法案件举报、统计纪检监察举报来信23条,咨询投诉信息163条。

  (三)政府网站建设进一步优化

  1.网站建设优良。认真贯彻全省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舆情回应和网站普查等工作的要求,不断完善网站建设、管理和维护,将网站管理作为支持全局工作的现代化手段,使网站成为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宣传舆论的主要阵地、服务社会的核心载体、沟通交流的桥梁纽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2.监管机制完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网站内容管理、信息报送和信息审核制度。完善了《湖南省统计局信息上网管理办法》、《湖南省统计局网络信息发布制度及信息审批发布流程图》、《全省统计系统政务信息管理办法》、《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统计信息网在线服务工作制度》、《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统计信息网编辑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和《宣传中心岗位责任分工》六项制度,对信息的采集报送、编辑审核、上网发布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专门将《网络信息发布制度》列为全局重点制度,编入作为全局日常工作规范的《湖南省统计局制度汇编》,详细规定了网络信息发布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行使依据、适用范围、办理流程和监督检查方式,绘制了配套的《网络信息审批发布流程图》。以文件形式印发《湖南统计信息网网上投稿工作规范》,从五个方面详细规定了网络信息的报送与审批流程,严格实施“撰稿人-处室负责人-网站编辑-网站编辑部主任-局领导”五级审核制,并对网络信息的“时效性”、“阶段性”、“保密性”、“价值性”作出规定。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网站制度,确保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有分管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勇),有实施机构(宣传中心),有操作人员(宣传中心工作人员),有技术把关(专职运维人员和负责省统计局网络维护的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中,我局又修订、精简、完善了网站考核制度、网站对外提供信息制度、网站安全制度等系列网站建设新制度。启用新版《湖南统计信息网站重大信息审批表》,严格把关网络信息的报送与发布质量。

  3.认真落实开设与整合。认真落实省政府门户网站整合工作。新版《湖南统计信息网》于8月18日正式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并网运行。经过整合之后,《湖南统计信息网》的平台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将纳入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整体框架,启用“www.hntj.gov.cn”和“tjj.hunan.gov.cn”双域名,与各省直单位网站实现平台统一,深度融入全省政府网站集中管理、分工协作的网站集群。在处理网站整合技术细节时,积极与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做好衔接,按照相关指标规定重新优化了网站。按照省编办的要求完成了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按照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的要求完成了网站安全备案工作。在此次网站整合过程中,共梳理网站大类8个,网站小类140个;在整合平台上重建各类栏目583个,迁移数据78812篇,重新设计制作各类模板86个、页面图片图标391个,Javascript程序40个,CSS样式表30个。在数据迁移过程中,手工修正各类错误页面、错误链接共计6553个。

  4.网站功能齐全。根据省政府门户网站的统一要求,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强化和完善网站的网上应用功能,接入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平台、咨询投诉平台、领导信息平台、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平台、网上办事服务平台。优化了原有的相关内容,突出了数据发布、信息发布、政务公开、网上服务、网上办事与统计宣传等六项重点,特别重构了符合HTML5标准的移动门户(手机)网站,以满足移动互联时代网站用户多元化的需求。经过网站整合,《湖南统计信息网》自2001年建网以来的全部栏目和全部数据信息均完成重新梳理、二次开发和数据迁移,沿用了多年的网站框架得到全面优化。

  5.积极推进集约共享。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对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进行了有效部署。在开展政府网站普查整改过程中,积极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不断提升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目前,《湖南统计信息网》的平台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纳入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整体框架。

  6.安全防护到位。建立安全协调(领导)机构,印发《湖南省统计局信息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成立了局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在网站人员配备、技术储备及应急处置措施,安全产品配置情况、数据备份、系统补丁、日志记录等安全保障措施方面负总责,确保网站和信息工作的安全。对网站实施全静态化处理。除互动与服务栏目外,网站页面已全部静态化,消除了程序漏洞攻击隐患。对网站开展安全监测预警及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在《湖南省统计局信息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中详细规定了职责、预案的启动、应急事件处置程序及应急规范等,并以计算中心全体成员为主干,局相关处室抽调技术人员,共同组成应急事件技术队伍。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实现终端统一管理,做好风险评估自评估工作,对核心系统增加防火墙策略。请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我局门户网站、市州门户网站进行监测,提交监测报告,根据监测结果完成整改落实。

  7.认真办理网民留言。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咨询投诉”和“互动信箱”等栏目功能,加强安全保护,对网民留言,做到了程序规范、审核严格、答复恰当、回复及时。

  (四)政务服务公开进一步推进

  一是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和指南,按要求对外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通过网站“执法程序(权力运行)”、“行政审批”等栏目,健全和实行首问负责、实时公开、全程监察等服务公开制度,全面公开统计工作相关流程、期限和结果,依据和标准,以及资料和监督方式等,实现统计服务全过程公开、全流程监察。二是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修订《省统计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从事项名称、办理依据、牵头实施机构、共同实施单位、服务对象、服务类别、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服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十一个方面明确公共服务事项的具体办理流程。三是优化网上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推行标准化公共服务流程,建立网上预审机制,明确任务、标准和时限,强化服务意识,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实现资源共享,加快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电子证照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机制。五是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湖南统计信息网》与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百分之百办理落实了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内的所有待办事项。六是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程序规范、运行高效、群众满意。

  (五)12345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

  一是12345平台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平台整合、建设、管理工作机构健全、责任明确;今年以来,分管负责人多次听取12345平台建设工作现状,分析研究阶段性工作难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协调推进工作良好开展。二是平台整合全面完成,自有的投诉举报平台接入省级12345公共服务和投诉举报平台,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服务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三是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按要求办理了12345公共服务和投诉举报平台转办事项;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根据省互联网+政务信息工作统一安排,互联网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条数的任务是120 条,共整理上报150条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在规定时间内超额完成任务;上传政务信息资源数据,2017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上报并确认政务信息资源数据144项,完成任务百分比达到120%;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共上报政务信息系统53个,完成相关任务;自然人信息大平台建设,在规定时间内整理并上报信息资源目录及相关负面清单等相关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深入推进网上办事公开,不断拓展网上服务领域,对外服务突出门户特色,对内服务突出中心工作,互动服务突出质量和效果,充分体现了统计“诚信、透明、公开、专业”的核心价值。信息公开包括:单位简介、部门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部门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行政审批项目程序、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

  《湖南统计信息网》年内共采集、发布、修订信息42994条,其中新发布的信息13058条,处理的文字信息量超过700万字,视频60个,图片、照片、数据分析图2200余幅,新建各种栏目共计38个,新增模板67个,完成在线调查5次、民意征集5次、公开各类统计数据100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全年印发《湖南统计分析》231篇,其中《决策咨询》(含增刊)85篇,《简明信息》(含增刊)146篇。同时,向“两办”报送经济动态各类信息477条(篇),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采用137条(篇),采用量居省直部门前列。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全局重大行政决策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在决策前通过网站“统计工作”等栏目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通过“民意调查”栏目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开调查结果、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二)积极推进执行公开。通过“规划计划”等栏目对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进行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通过“权力运行”、“依法行政”等栏目全面公开、集中展示权责清单,对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继续完善行政权力实施程序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做到“一事一流程”,并及时更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等,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通过“统计数据”、 “统计分析”等栏目加大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加快重要统计监测数据的发布速度,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求。定期组织召开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用统计数据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对公开的重要统计信息,分专题进行了梳理、汇总,增强信息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三)积极推进管理公开。建立政策解读工作机制,通过“政策解读”栏目对设计统计业务的重要政策予以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统计数据、规章政策、重大措施,通过“统计科普”等栏目进行进一步宣传。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达9次。通过“湖南统计学会”等栏目加强专家库建设,建立“会员之星”名库,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出台重大决策部署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运用媒体发布统计信息、解读统计相关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并将媒体舆情汇总至“媒体与统计”专栏,这也省直部门中唯一的一个媒体舆情公开监测栏目。对省委巡视等重大活动、“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等重要动态,均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通过“规范性文件”栏目继续做好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进一步完善统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特殊信息需求。

  (四)积极推进服务公开。通过《湖南统计信息网》与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百分之百办理落实了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内的所有待办事项。通过“执法程序(权力运行)”、“行政审批”等栏目,健全和实行首问负责、实时公开、全程监察等服务公开制度,全面公开统计工作相关流程、期限和结果,依据和标准,以及资料和监督方式等,实现统计服务全过程公开、全流程监察。修订《省统计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从事项名称、办理依据、牵头实施机构、共同实施单位、服务对象、服务类别、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服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十一个方面明确公共服务事项的具体办理流程。

  (五)积极推行结果公开。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严格落实“7天双公示”制度,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平台”,公示了4项公示目录、28项行政处罚信息、11项行政许可信息。通过“财政信息”栏目抓好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均已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此外,还积极通过“人事信息”栏目公开重大人事变动和职称考试相关消息,通过“招标投标”栏目公开全局每一笔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通过“规划计划”栏目公开全局主要工作的主要目标、实施进度和最终结果,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数12件,已主动公开答复12件,同意公开答复12件。

  四、咨询情况

  2017年,通过“业务答疑”、“数据咨询”、“意见建议”、“其他事项”等互动版块,共解答网上用户咨询188人次,接听咨询电话456余人次,现场接待人数25人次。内容涉及经济普查、统计数据、统计知识、统计工作、统计业务、统计职称考试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没有进行收费,往年也没有进行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现象。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务公开与服务管理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依法、有序、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局机关有些处室还存在缺乏信息的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导致政务信息公开出现滞后性,一些信息未能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二是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内容把握不到位,认为是否公开无关紧要,导致一些应公开信息延迟公开或不公开。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丰富。虽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对此,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为建设统计法治和服务型统计作出新的贡献。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统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以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系统地做好政务公开事项。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认真解决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与时俱进,及时补充完善政务公开目录,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逐步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网上监督。四是进一步加强普及宣传。充分利用信息网和各媒体等载体宣传统计和统计法律知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认知度。

  八、附表

湖南省统计局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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